穿衣见父,脱衣见夫

  • 1、我用“基因突变”做比喻,强调的是“变”的多样性,“变”的重要意义,不能因为有些“变”不如某些人的意,就因此否定“变”。你说了一大堆“科学道理”,不知所云。

    2、“公序良俗”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是“一直在变”,对艺术创作的“审美标准”更是如此!举几个最常见的例子:婚前性行为的贞节观、私有资本的劳动价值观、形体服饰的审美观等等,这些不都是一直在变吗?

    3、我对“创新”的态度是积极支持的,同时也是中立的:对具体的事例存在“批判”或是“褒扬”的争议,都是正常的。

回复1

  • 说的就是你拿基因突变的比喻来支持“艺术家”的“创新”非常蹩脚,你要是拿这个比喻来抨击他们还差不多。我讲了这么多,你还是不明白,可见我前面说你科盲一点没错。拜托,今后如果还要胡扯,请不要拉上科学陪绑。
    你也不太理解创新是什么,照你支持的这种创新法,社会付出的代价远大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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