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协通报“律师遭脱光检查”事件:未殴打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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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换?互换什么?如果说是警察与律师互换,那么律师有那么多资源吗?律师要是百分百可信,那还要法庭和法官干什么?还证据是第一要义呢,被法庭采信的有效的证据才是第一要义,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扯淡什么学法律的,还质问人家质疑的资格。学法律都学成你这样的,那教授法律的学校都可以关门大吉了,省得害人害己!
    还有哦,别狗皮膏药似的死粘着,对你这一号缺料,我没兴趣。你继续去招摇撞骗去吧。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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