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抢孩子涉事者家属:我爱人以为那是朋友的孙子

  • 如果是人贩子抢走了孩子,和一个老人因为误认抢走了孩子,后果一样吗?人贩子抢走了孩子就会卖掉孩子,而因为误认抢走了孩子,知道误认后,肯定会把孩子还回去,这是后果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性质的行为。何况孩子没抢走呢。法律是需要考虑这些因素的。比如开车出事故撞死人和故意杀人,虽然后果都很严重,但法律上是严格区分的,出事故赔钱了事,故意杀人就可能要判死刑了。如果站在死者家属一方,不管是事故,还是故意杀人,都要求偿命,你觉得合适吗?

回复2

  • 问的好,肯定还回去,这么说你认为这些人的人性还是靠得住的。那我问你,既然这些人还知道轻重缓急,为什么要当街抢孩子,为什么不寻求法律援助,为什么不起诉法院?有很多合法的办法可以去试,他们都不用,就用了最招人眼球的当街强抢,请问,这种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不把别人当回事儿的人,你凭什么认为她们每一个都是懂事的?
    100个孩子这样被抢,能平安被他们送回来100个孩子吗?这样的假设,你敢承担吗?如果你的孩子也在这100个孩子里,你会不会认为他不会是那唯一一个回不来的,你敢平静地确信这样吗?
    来,设身处地把你放在事件当中去做被抢的父母,说说你的理性想法,让我看看你的信心有多强大!
  • 当然不一样,但是5日拘留和拐卖儿童的刑罚之间的空当太大,大到人贩子以此为掩护,你也无法完全分辨到底是真的认错,还是蓄意。
    还有两种情况:针对他人孩子的寻仇或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抢孩子,抢孩子的过程和这个事例都不会有太大差别,但结果就天差地远了。如果不限制这种大庭广众之下的抢孩子行为,旁观者可能就认为不是多大个事,未必愿意出手帮忙,势必会给真正的犯罪行为造成不应该有的便利。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 卖妇女、儿童罪】拐 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 卖妇女、儿童集 团的首 要分子;(二)拐 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 淫被拐 卖的妇女的;(四)诱 骗、强 迫被拐 卖的妇女卖 淫或者将被拐 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 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麻 醉方法绑 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 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 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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