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158年,印度终废这条罪,最大争议令人哭笑不得

  • 直心少年 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在负重前行!
    据有法律界人士介绍,当年在审议制定1979年版刑法草案时,有很多法案委员会委员坚持列入“通奸罪”,但存在很大争议。最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明确表示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明文规定“通奸罪”,而是笼统归入“妨害婚姻、家庭罪”章节。比如之前最高法就曾发布过《关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求与原通奸人结婚不应允许问题的批复》。

    在1979年版《刑法》颁布后由于对法条理解的不同,给各地各时期法院在具体执行的时候造成了很大的困惑,也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所以在1997版《刑法》中取消了“妨害婚姻、家庭罪”这一笼统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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