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小区20多只狗被"团灭" …

  • 新闻里毒发时间不好过半小时,这是烈性毒药,明显的投毒罪,故意投放烈性有毒物质到公共场合,这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会因为投毒者的主观意图不是针对人群而不定罪,

回复3

  • 异烟肼就这效果,网上有视频,快的吃完几十分钟狗就开始蹦迪,可带劲了,一会就回汪星了。
  • 一、现有投毒定义是针对人和生产工具(比如耕牛等)。宠物狗算不算生产工具,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针对宠物狗的投放异烟肼行为算不算投毒,有疑问;异烟肼对人无害,所以不能算针对人的投毒行为。现在的情况是实践快于法律,但是以后的法律不会追究过往。
    二、在这个小区中,还没有确定投放的是何种物质,如果是木糖醇或者巧克力甚至是感冒药,我想就更没有理由定义为投毒了吧。你见过哪一个国家规定巧克力是毒物的?
    三、也很难定义为毁坏私人财产罪。狗算私人财产吗?即使是私人财产,能在公共场所侵害公共利益吗?你见过有在公共场所侵害人的私人财产吗?
  • 需要给你更正一下 ,异烟肼给人吃 ,没啥事 ,给狗吃有事 ,这和烈性毒药有啥关系 ?你又不是狗 ?
    就象猪吃断肠草能增肥 ,你给人试试?你能说猪吃没事 所以断肠草就不是烈性毒药吗 ?
    判断是不是烈性毒药 得从人的视角出发 而不是从动物视角  哪那么多代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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