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滴滴司机杀害猥亵女乘客获亲属谅解 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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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锈外壳A 垂涎着“天下有一定权钱学各种影响力的人”...
    分开处理,罪犯家属就会抵死不赔一分钱,强制执行,死者家属既死了人还要赔巨款,则可能会狗急跳墙,这些法律实践并不是白来的
  • 问题是不选择原谅,很可能家属难以得到任何经济赔偿。除非立法即便家属不选择原谅,也会有强制赔偿且能够强制执行。
  • 发明专利 一个没得感情的观察员,只爱冷静观察。
    哈哈,你自己高兴了,人家不一定高兴。
  •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人也不会全好全坏
    初衷就是为了给受害者家属予以更多的补偿。
    没有花钱买命这一条路的话,行凶者顶多就是民事赔偿判多少给多少,甚至可能一直赖着不给。
  • 本来就是分开的,实践中不得不建立关联——民事赔偿的标准太低,很多时候还拿不到。更何况如果犯人本身没有足够财产,从法律角度家人完全可以不赔一分钱——反正人都枪毙了,我赔个毛?
    这就是司法实践中的无奈,真实的世界不会按照理论上的对错来发展。
  • 这种事情本来就该强制赔偿吧?!
  • 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一项罪名不会判两次。
  • 如果真的分开了,那这名司机就是死刑了。在这种情况下,换谁还会赔偿民事部分?如果名下有点资产还好,若果真是一穷二白,人都死了,怎么执行?判决成了一纸空谈,法律的严肃性也就不复存在。
    而且有的家庭确实需要民事判决的钱来生活,比如上有老下有下,中间的顶梁柱壮劳力没了,全家生活怎么办?这种情况下,一个靠钱来买命,一个靠赔偿生活,对双方来说也是一种无奈的折中吧?
  • 因为民事赔偿只能用犯罪人自己名下的财产来执行,所谓财产无非就是存款、房产、汽车之类的,可是如果犯罪人的存折里没钱、房子和车都是他父母名下的(车也不值钱),受害者从哪里取得赔偿呢?显然,这时候只有犯罪人的父母有赔偿能力,可是他们却并没有赔偿的义务。那么这时候就要谈判了,犯罪人的父母提出,只要你同意谅解,我就出钱给你赔偿,如果你不谅解,那就杀了我儿子偿命吧,我儿子存折上的几千块钱你们拿走,但我们老两口一分钱也不会出。这时候受害者该怎么选择呢。
    这种情况在犯罪人是年轻人的时候特别常见,因为年轻人通常自己没什么钱,有钱的是他们的父母。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想要钱,还是想出气?二者是不可兼得的,谁来制定法律都是这样。
  • 这法律难道就不能将刑事判决与民事赔偿分开处理,怎么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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