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打贸易战好像有一个收获:搞乱中国人思想

  • 这位同学可能误解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层级关系。
    国有土地是国家直接管理的土地,集体土地是国家划拔给集体使用的土地,国家限定使用范围与用途,更改使用范围必须报批申请。集体土地然后又承包给农民经营。不存在集体土地不属国家的讲法。
    其实城市也有集体土地,房改之前的建房用地就是国家划拔给集体使用,所以单位卖给个人的房改房转让的时候,卖房所得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给国家,俗称“补地价。”

回复1

  • 摇光 习惯性称呼他人或地区以外号的,请收起轻浮,受累。
    这位同学不要自由发挥。而且你这是属于瞎发挥。

    集体土地是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宪法里明确把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并列分开,并非集体土地是国家划拨,而是集体土地就是集体所有,是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而不是“全民所有制”。如果集体土地也是国家划拨,那就意味着产权也属于国家,即是全民所有的,如此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集体所有制一说了。

    关于此点宪法里有明确的说明的,我建议你发表意见之前先做一个基本的认识了解,宪法里相关的条款有以下几条:
    第一章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一章 第九条: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一章 第十条: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一章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明?因为集体的土地其实就是农民的土地。和某些人的认知误解不同,国家从来都没有过把农民的土地收归国有!实际上当地的土地一直是归当地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换句话说,土地一直都在农民自己手里,这也是我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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