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检方:对“19岁女孩坠亡”涉事教师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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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犯和从犯有罪,不代表这些共犯就无罪了,主犯和从犯这样的老虎需要接受法律最严厉的制裁,共犯这些苍蝇们也可以逍遥法外了?
    这些冷血又恶毒的围观群众和这个无辜的女孩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用这种毫无人性方式逼迫一个素不相识的本来可以活下来的受害者走上绝路!
    当他们高喊“快跳!快跳!”是怎么一种心理状态呀!那绝对是一种犯罪的心理!让人们见识到了人性中最卑劣最丑恶最无耻的一面!
    难道这些你该不会就是这些围观群众中的一员吧?所以心虚了,在这里反咬一口。
    做人要将心比心,如果这个女孩是你的亲人,你就在现场,听到那些围观群众高喊“快跳!快跳!”,会不会想上去暴揍它们一顿。
    如果你还是为自己狡辩,那只能说明你已经丧失的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和人性了!
  • 你难道认为他们很善良吗?哦对了,这个他们肯定包括你。难道哪些高喊:“快跳,快跳!”的围观群众当中就有你?请问你和受害者有什么仇什么怨!冷血又恶毒的围观群众那些和受害者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让一个无辜的处于绝望状态的女孩子去死?你们认识她吗?了解她吗?同情她吗?显然没有,可是你们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呀!可以眼不见心为净呀!沉默是金也行呀!这些loser只会把自己的变态情绪发泄在一名绝望弱者身上,逼迫一个素不相识弱者跳楼,人性中的卑劣尽显无疑!你敢说那一句句的“快跳,快跳!”对悲剧的发生没有起到任何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凡这些部分极缺口德的围观群众有点人性,都不会说出“快跳,快跳!”做人要将心比心,如果那个无辜的女孩是你的亲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去说“快跳,快跳!”吗?这种的围观群众和鲁迅当年描述的吃人血馒头的人又有何异?
    言归正传, 有怨无处诉最终让她走上绝路,害死她的是那些为一己之私无视犯罪、包庇纵容犯罪的人,校长,教育局,公检法。这些人渣都应该收到法律的最严厉制裁,而本人也提过这个禽兽教师是罪有应得。这个禽兽应该枪毙。教育系统、公检法中的这败类也应该枪毙。但这些人渣有罪,就代表这些恶毒冷血极缺口德的围观群众无罪了?主犯和从犯,这些共犯就无罪了?请问是什么心理支撑着那些围观群众高喊:“快跳,快跳!的人渣,那绝对是犯罪的心理!就算现在法律不健全(法律从来就没健全过,违法总在立法前,先有违法再有禁令),那些围观群众不用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难道它们再道德上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吗?就应该完善法律,让这些钻法律漏洞的人渣无处遁形,让它们承担本应该承担却因为法律不健全而免于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人们在需要做出抉择是对自身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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