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了,终于从法国“骗子”律师手中讨回了我的450欧元

【风闻原创,转载请联系作者】

中法跨国维权纪实

 一   

2011年秋初,我还是法国高校的一年级法律研究生,拉着两个行李箱只身前往巴黎。初来乍到,亟需租房,结果遭法籍华裔房东刁某“忽悠”,在还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就将450欧元、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订金”交给了房东,并由房东开具了这笔钱的“收据”。

然而,我很快便后悔了,公寓不仅远离巴黎市区,得坐RER(即城郊轻轨)。更糟的是,房东向我隐瞒了其家庭的真实情况:看房前,他通过QQ告诉我,我将跟他的三口小家庭,包括太太和女儿同住一套公寓。当我交给他这笔所谓“订金”后,这名房东才向我透露他已离婚,并且女儿跟了太太;也就是说,我将跟一名单身中年男子同住一套公寓。对于一位来自中国、20岁出头的青年女学生来说,这种安排必然是难以接受的。     于是第二天,我便打电话给这位刁先生,要求其返还450欧元,却遭到拒绝,跟我说要么来住,否则不退钱。我先是尝试同他友好交涉,试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他耐心解释父母作为工薪阶层供自己留学不容易;另外,彼此同为海外华人,理应团结互助,均被其置之不理。    

之后一段时间内,我忙于重新找房,以及法学院开学后繁重的学业,只能兼顾维权。但我仍抽空前往刁某住址管辖区所在的基层法院,向免费咨询中心陈述了本人遭遇,并被告知可尝试直接将相关证据材料寄给法院,同时写信说明大致情况,以启动“支付令” (“injonction de payer”)这一司法程序。

 500

巴黎东郊某区政府市政厅,那家基层法院就在其附近

原来,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的争议标的及法律关系十分明确时,不开庭即可由法官仅凭书面材料责令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这一简化程序便是“支付令”。如债务人不服,有权就此决定向法院起诉,但由此一来,启动官司的种种负担便被成功转移到了更可能有过错的一方。

然而,我的“支付令”请求于2012年春天被基层法院驳回,并被建议如果想继续维权,就得正式提起上诉。追债之路遭遇挫折,但我并没有放弃,当时便下定决心要在留法期间打一场官司,并且一定要胜诉。 


春末夏初,我忙于期末考试及寻找暑期实习,并终于在一个六月初的下午收到了一份来自雷斯勒律所的实习邀请。根据律所网站上的介绍,雷斯勒律所位于小巴黎16区,其业务网遍布巴黎、纽约、莫斯科及迪拜,最擅长税法。律所创始合伙人艾维绅先生的履历也被公布在网站上,显示出其有过在贝克·麦坚石等国际一流律所、联合国法律委员会等高大上国际机构的职业经历。

根据实习邀请函上罗列的条件,由于是为期两个月以下的实习,没有报酬,但可开具实习证明。当时,我的七月份还没有安排;另外,根据其网站内容来看,雷斯勒律所应当能让我这样的“菜鸟”学到东西,便爽快地接受了这份实习邀请。 

500

从小巴黎16区的一栋公寓楼眺望埃菲尔铁塔

上班第一天才发现,原来雷斯勒是一个“初创律所”:办公室是公寓改的,而团队仅由两名合伙人及四名实习生构成。除本人外,实习生中还有一名法国小哥、一名乌克兰妹子,以及一名俄罗斯妹子。至于两名合伙人的身份,后来我才渐渐了解到,艾维绅来自前苏联高加索的一个国家,并通晓英语、法语、俄语及土耳其语;而另一名合伙人,同时也是他的太太,则来自塞尔维亚。    

雷斯勒律所确实也接税法相关的业务,只不过不是类似于帮助跨国公司在BVI等地合法避税的业务,而是帮助土耳其烤肉(“Kebab”)店老板依法反抗法国税务局的苛捐杂税。另外,就是与税法完全无关的案子:比如帮助一名罗马尼亚母亲保住其在法的居留权、为卡车被盗的摩尔多瓦裔司机争取保险金等等,都是一些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

 500

法国各城市街头随处可见的快餐“Kebab”         

如果换成现在的我,律所实际业务与网站宣传极不相符,再加上,上述一类公益官司甚至无法填平律所日常运转成本,更别提盈利了,应当就会很快有所警觉。可惜,当时的我太单纯,相信来自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艾维绅先生是一位类似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梅什金王子(Prince Myshkin)一样拥有金子般心的人,同情弱者,有人文关怀,并为此付诸实践;不同于英美所里那种常见到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一天中午,我正利用休息时间准备正式起诉刁某的材料。这时,艾维绅先生来到我的办公桌前,问我在忙什么。我便将自己租房的遭遇,以及维权计划都告诉了他。    

听我讲完,艾维绅先生便很爽快地提出愿意做我的代理律师,帮我打官司追回这450欧,并承诺不收本人一分钱律师费,尽管需要象征性地签署一份代理协议。

我心怀感恩地接受了艾先生的帮助,并开始同他一起在法国法律中查找提起上诉的依据。很快,我便查到根据法国于1989年7月6日颁布的《旨在完善房屋租赁关系法》第22-2条,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禁止房东向房客索要承诺租房的“预定金”;也就是说,刁先生不愿归还本人的450欧元已构成债务。另外,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153条,债务人不按时返还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有权利请求除债务本金外额外的赔偿。最后,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第700条的规定,债务人还应承担诉讼相关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开庭费,以及债权人为了打官司而话费的电话、交通费等。

 500

 不断与时俱进、沿用至今的拿破仑《民法典》

 于是,在我们最终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中,除要求刁某归还450欧元外,还向法院请求责令其另行赔偿450欧元,并承担750欧元诉讼相关费用。    

法院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开庭。开庭前,艾维绅律师最后一次尝试与刁先生和解,即如果刁愿意归还450欧元,我们就撤回所有诉讼请求,却被其置之不理。    

开庭后两个月,法院于5月17日宣判,判定刁某归还本人450欧元,并另行承担450欧元诉讼相关的费用;至于本人的损失赔偿请求,则被法院驳回。    

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刁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我也因为在北京找到了新工作将要离开巴黎。艾维绅律师告诉我,唯一的办法只有强制执行。于是,2013年9月初,我带着150欧执行费来到艾维绅的办公室,委托雷斯勒律所代理本人请求执行官(huissier)强制执行基层法院的判决书;那时,雷斯勒律所承诺,一旦执行到位,便会将450欧元汇到中国。那时的我万万没能想到,在之后近五年的时间里,艾维绅先生竟然杳无音讯。


三 

回国以后,尽管我的工作和生活重心已经转移到其他方面,但仍陆陆续续地给艾维绅律师发过一些电邮,催问案件执行情况,却再也没有收到他的回信。 

2015底至2016年初,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事业方面,在经历了一次律所裁员的动荡后又找到新的工作,逐渐稳定下来。我开始抽空给雷斯勒律所打电话,却发现总是占线。委托巴黎的同学帮我打,也是同样的结果。于是,我开始怀疑这家律所可能已经倒闭,便尝试联系当时作出本人胜诉判决的法院,无奈这家基层法院官网上公布的电话永远无人接听。

2017下半年,我又跳槽去了一家与法国直接相关且更适合自己的单位,同时获得了2018年初去巴黎参加入职培训的机会。当时,对于这起近5年前胜诉的官司,以及应归还本人的450欧元本金加利息,我内心中已不太抱指望;但一方面出于父亲的敦促,另一方面潜意识中仍有一丝侥幸心理:如果这次我给艾维绅律师写电邮,他偏偏就回复了呢? 毕竟过去向那个邮箱地址发邮件,尽管没得到回复,却也从未被系统退回过。于是,我便决定用难得回巴黎的机会再做一次尝试。

2018年1月份,我用相当礼貌的语气起草了一封致艾维绅律师的邮件,里面谈到本人目前的工作单位,以及将于3月来巴黎培训一周,届时很想来拜访他和他太太;另外,我还提到5年前艾维绅律师代理本人胜诉的那个有关房租“订金”的官司,尤其是这个官司的执行结果最终到底如何?

结果,艾维绅律师竟然回复了我这封邮件!他告知我450欧元早已执行到位,让我把中国这边银行的IBAN号码发给他,以便安排汇款。另外,艾维绅律师还在电邮中写道,除了原来16区的办公室,雷斯勒律所又在小巴黎外的94省靠近Val d’Europe(毗临大巴黎“谷区”免税购物城)的地方新租了一间办公室,届时欢迎我前来参观。

 500

位于巴黎东南郊的“谷区”免税购物城 ,春节期间有诸多中国游客光顾

我很高兴地回了这封电邮,同时将IBAN号码发了过去。另外,我和艾维绅律师还初步计划于3月10-11日这个周末会面(考虑到他之后的一周将去南法参加某房地产商机峰会),但并未敲定最终的时间。之后,艾维绅律师的一名下属让我帮忙推荐在中国能译法文的翻译公司,我看在艾维绅律师曾无偿帮助本人的情分上向他们推荐了性价比较高的几家公司,甚至动用了高中校友人脉。然而此后,雷斯勒律所却再未主动向我提起要将450欧元汇给本人。

终于到了2018年三月份。动身去巴黎的前夕,我又给艾维绅律师重新发了一封电邮,意在敲定最终的会面时间与地点,却没得到任何答复。到达巴黎后的第一天是一个周末,我又尝试给雷斯勒律所打电话,不出意外无人接听。

3月12日周一再次尝试联系雷斯勒律所,这回是一名摩尔多瓦裔的女律师接听的电话,她告诉我说艾维绅律师已动身前往南法了, 我说没关系,有关450欧元租房“订金”的事他交代给律所的其他人没有?女律师说并未交代;于是我便进一步追问艾维绅律师的手机号码,她倒是相当爽快地报给了我。

我拨通了艾维绅律师的手机,一开始双方礼貌地寒暄了几句,艾维绅律师还说十分遗憾,现在他已经在南法了,因此这回不能与我见面。我预祝他在南法一切顺利,随后提起雷斯勒律所承诺要汇给本人的那450欧元,甚至告诉艾维绅律师,如果跨国转账涉及手续费,可以从450欧元里扣除;或者,我也可以前往雷斯勒律所直接提取现金。然而,当我讲到这里时,艾维绅律师却突然掐断了通话。

此后在巴黎的整整一周,我又多次尝试拨打艾维绅律师的手机号,那个号码却从此永远占线。同行的同事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说艾维绅律师肯定是故意躲着我想赖掉这笔钱;而老爸也持同样的看法,并且告诉我,五年都没能跟雷斯勒律所联系上,他早就怀疑艾维绅律师的动机了---即贪小便宜侵吞这450欧元。在铁打的证据面前,在亲友的善意提醒下,过去一直坚信艾维绅律师本性善良的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又一次被“忽悠”了。


五    

培训结束后回国,尽管这件事没能解决有点窝心,但我并不消极地认为处理好此事的最佳时机已过;至少,巴黎之行暴露了艾维绅律师不光彩动机,让我可以不昧良心地将其违法行为诉诸于法律。

至于为何连这点小钱艾维绅都要侵吞?尽管没有确凿的说法,但联想到之前我在雷斯勒律所实习,艾维绅律师接的大量官司都是有关帮助中东和东欧弱势移民群体无偿打官司,而律所却仍能正常运转;再联想到我个人的经历,即艾维绅律师一开始声称将会无偿帮我讨回公道,最后却躲着我各种敷衍搪塞不提还钱;由上所述,或许可以大胆地推测,雷斯勒律所的财路之一便是开始以弱势群体“救世主”的形象出现, 帮助受害者打赢官司后,再侵吞本应属于受害者的债权及损害赔偿金。尽管每一笔官司的金额都不高,但是集腋成裘,多接几场这样的官司也可开辟一条生财之道。再加上这些“弱势群体”普遍语言不通,生活在法国社会的边缘,往往没有能力进一步维权,便任由雷斯勒律所和艾维绅律师宰割。

尽管已基本确认艾维绅律师是个骗子,但我仍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以防万一冤枉好人。于是回国一周后,我便用义正言辞的语气给艾维绅律师发了最后一封电邮,敦促其尽快将450欧元汇到我中国的银行账户上,否则我会将其欠款不还的行为诉诸巴黎律师协会(Barreau de Paris)。 艾维绅律师很快答复我他会立即汇款,于是我便决定再等等。

 500

巴黎律协的logo

然而,经过了半个月的等待,仍未收到汇款。我前往中国银行柜台确认国际汇款流程,得到的答复是一般2-3个工作日即可汇到。我随后向银行的小姐姐大致描述了法国某律师说要汇款给我,却一直没汇到,而这件事他已经拖了快五年了这一事实;银行小姐姐听了之后都跟我说,他大概从来就没想过要给你汇钱吧。

于是,回家后,我果断将躺在草稿箱里早已写好的向巴黎律协投诉艾维绅律师的电邮发了出去,电邮中叙述了此事的原委,以及本人的诉求:如艾维绅律师在经过律协批评教育后仍不汇款,建议律协暂停乃至吊销艾维绅先生的律师执照。

不到一周,我便收到了巴黎律协的回复,告知我律协协会会长(Bâtonnier du Barreau)将约谈艾维绅律师以全面了解此事。又过了大概半个月,我收到了艾维绅律师气急败坏的一封电邮,里面骂我“不知感恩”“不会尊重长者”“在认识我之前他心目中的中国人完全是另一种形象”(我心想,是不一样,你原来心目中的中国人都是人傻钱多好欺负吧);甚至不惜编造我们已约好于2018年3月11日在他的律师事务所会面,并哭诉称他为了我周末专门跑到办公室来白等了一天(还有比这更low的谎言吗,那一天分明是本人白打了一天律所的电话)。

然而,骂归骂,在被巴黎律协找去谈话后,艾维绅这回却不得不将450欧元汇到了我的账上。 收到钱后,我真心想给法国中世纪流传下来的行业自律传统一个大大的点赞----比其行政官僚体系效率不知要高出多少倍。

另外,艾维绅律师的“脸书”(Facebook)状态也可侧面反映其人品:他总发布一些在迈阿密、迪拜等地休闲度假的照片,2016年后尤甚;然而稍仔细一观察便会发现这些照片是PS出来的。看来,对于伪君子来说,其表里不一、爱慕虚荣的性格,难免会体现在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

小结   

有人读了以上叙述,或许会问,五年都过去了,为这区区450欧元值吗?我也完全理解在同样情况下会选择放弃的人;毕竟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以用来做别的事,且从中赚到的钱或许能远远超过450欧元。但笔者作为一个法律科班出身的留法海归,能跨国利用法国当地法律和相关机构成功维权,在本人看来其意义远非金钱可以衡量的。

另外,尽管以下几条是“鸡汤”,却也是本人这回真真切切的体会:1.遇到困难不可怕, 轻言放弃才是成功最大的敌人:2013年我离开法国时,便有同学劝我再别烦这件事了,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没想到,五年后竟在我的据理力争下将那450欧元要回来了。2. 很多时候,工作能力及社会地位的提升,有助于解决一些生活中的难题:若不是我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后来那份能去巴黎培训的工作,想必艾维绅律师的不良动机便很难败露,而我理直气壮地去巴黎律协告发他的这件事便不会发生。3. 不论身在何处,家人永远是你最坚定的大后方:此事若不是我父亲一直敦促本人维权,估计我很早便放弃了。不过,有了这一次成功的先例,我积累了经验和自信;以后若遇到类似的事情,应当也会自觉维权到底。4. 维权成功固然可贵,但今后更要防患于未然,尽量不要太傻太天真被坏人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最后,希望本文可以在租房维权领域给留法的朋友们一些启示;而对于不留法的读者们,如鄙文能让您了解一些法国法律常识,也算未白占您浮生一刻闲了。

(通篇公司、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