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谋婚害命案:河神栗大王轶事——河帅栗毓美蒙冤受屈始末

作者:史遇春

先说本文主人公栗毓美的情况。

栗毓美(公元1778年~公元1840年), 字含辉,又字友梅,号朴园,又号箕山,山西浑源人。

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栗毓美以拔贡考授河南知县。

历任知州、知府、布政使、护理巡抚等职。

清宣宗(爱新觉罗·旻宁)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栗毓美任河东河道总督(故有河帅之称)。

任职期间,栗毓美实地勘察黄河,总结水患成因,认为水患乃是串沟积水,溃毁堤坝所致。经过细致研究,他提出“抛砖筑坝”之法。

栗毓美情系百姓,潜心河务,胸中储有治水之图,对河道之曲直高低、河水之宽窄深浅、流速之缓急快慢,均了如指掌。遇风雨,他则立赴险地,遭水患,他即亲临指挥,深受民众爱戴。他清正廉明,勇于执法,触犯权贵,遭到陷害,后积郁成疾,卒于河道总督任上,以身殉国,享年63岁。

栗毓美逝世以后,上至天子朝臣,下至黎民百姓,都对他非常怀念。

道光帝特允为栗毓美在浑源州城东南二里处修建了一座陵墓,赠太子太保,谥恭勤。

栗毓美辞世,道光帝还亲自为他撰写了祭文。

另,栗毓美的生前好友林则徐也为他写了祭文。

当地百姓还为他修了庙宇,每逢水患,便去祭祀。

后来,朝廷亦有封典,《清史稿》志五十九《礼三(吉礼三)》有:

“穆宗朝(同治时期),加金龙四大王封号至四十字,庙祀封丘、临清、张秋镇、六塘河;封故河督栗毓美诚孚栗大王,附祀郓城神庙……”

直到现在,道光帝与林则徐的两篇祭文碑刻都还保存完好,位于当地人称“栗家坟”的地方。当地民众一直亲切地称呼栗毓美为栗大人。每逢清明时节,民众都会前往“栗家坟”祭祀。栗毓美是一位实心实力,勇于革新的治河专家,他对中国古代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栗毓美其人的概况大体如上。

另,《清史稿》列传一百七十《栗毓美传》也可作参考。

其人已述,且看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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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栗毓美,其事出自清人佚名氏《名人轶事》中《记河帅二则》的一则。

栗毓美幼年时期,高堂离世。他以同邑的某位明经(原指选举官员的科目,此处指明习经学的人)为师,在其门下就读。

这位明经,是有名的饱学之士。

明经门下,除了栗毓美之外,还有一学生某甲。

某甲年纪比比栗毓美小,家庭富裕,有纨绔子弟的风习。

栗毓美的老师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当时,老师的儿子已经二十多岁了,虽然年已成人,但是,老师的这个儿子还分辨不清豆子和麦子,他智力有比较严重的缺陷。

老师的女儿,那时刚到可以嫁人的年纪,大约十五六岁吧。这个女孩子温婉贤淑,聪明敏慧。老师和师母对自己的女儿非常疼爱,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老师平常就很器重栗毓美,看到女儿已经到了待嫁的年纪,他就想把女儿许配给栗毓美。

栗毓美也知道老师的意思,他心里也很愿意这桩姻缘。

这事,算是彼此都有意愿吧!

当然,老师的女儿也悄悄知道父母属意栗毓美,只是还没有明白商议聘定的事而已。

当日,因为栗毓美家贫,他常常宿于书斋之中,老师的儿子常伴他同宿。

有一天夜里,老师的儿子非常烦躁,一直睡不着。他说要和栗毓美换下床位。栗毓美开始还有点作难,见老师的儿子十分坚持,最后,他就答应和老师的儿子换了床位。

刚换完床位一会儿,就从屋顶掉下了一个东西,铿然有声。紧接着,就听见老师的儿子大叫一声。栗毓美马上起身察看,当时眼前的状况是:

一只铁戈贯穿了老师儿子的胸部,随后,还没来得及急救,老师的儿子就气绝身亡了。

栗毓美见状,吓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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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听见这么大的动静,赶了出来。

看见儿子惨死在栗毓美床上,老师坚决认为儿子是栗毓美害死的。

栗毓美大声为自己辩解,还说屋上有洞。但是,无论栗毓美怎么解释,他都说不清为什么老师的儿子会死在自己的床上,为什么他会和老师的儿子换床位。

事情发生后,栗毓美的那位同学某甲。也跟着质疑栗毓美,并对他害死老师儿子的说法表示非常赞同。

最后,这件事情被报官查究处置。

当然,栗毓美也就被官府抓了起来。

栗毓美被抓捕之后,官府对他严刑逼供。可怜栗毓美一个文弱书生,他哪里经得起那些个严刑折磨。最后,栗毓美无辜而服罪,被认定为谋杀犯,他也在刑讯之下屈打成招、画押服罪。

狱成之后,栗毓美被押在死牢之中。

此时,栗毓美就只剩下等待处决的份了。

事发之后,老师的女儿暂时就没有出嫁的对象了。

这个时候,栗毓美的那位同学某甲,派人来老师家提亲,并且承诺,愿意为老师师母养老送终。

老师就答应了某甲的亲事。

随后,老师的女儿便嫁给了某甲。

老师的女儿嫁给某甲刚满一月,有一天,某甲喝酒喝多了。

喝多之后,大约是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话特别多,某甲对妻子说到:

“为了能娶到你,真是费尽了我的心血!”

妻子一听,觉得某甲这话里面大有文章,她就诘问某甲道:

“你为什么会这样说?我们成婚有那么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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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当时:

某甲一来是喝多了,酒酣耳热,自控能力比较差;

二来呢,某甲大概觉得,已经成婚一月了,没有必要向妻子隐瞒什么;

三来呢,按照当时的社会风习,老师的女儿已经嫁给了自己,自己即使有什么过错,妻子也会对自己无可奈何,不会轻易放弃这段婚姻的。

大约就是基于以上诸端,某甲回答妻子道:

“你哥哥的死,其实和栗毓美没有关系!”

妻子追问道:

“你怎么知道?那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某甲说道:

“那时候,我知道老师、师母属意栗毓美,想把你嫁给他。为了能娶到你,我花钱收买强盗,原本是想把栗毓美杀死。没有想到,阴差阳错,却误伤了你哥哥,害了他的命。”

妻子听某甲这么一说,差点没气晕过去,但是,她还是强忍着,继续听某甲讲说:

“虽然没有杀死栗毓美,但是,他已经获罪,被关进了死牢。最终,我还是娶到了你。这也是算是天作之合了。”

妻子听完某甲的话,真是五内俱裂。面对这么歹毒的人,她当时没敢发作,还是假装笑脸,就像没事人一般,并且还劝某甲继续喝了几杯。

等到某甲沉醉躺卧之后,老师的女儿找了一把利刃藏在身上。

想着哥哥被害死,原本的好姻缘被算计,栗毓美押在死牢之中就要被处决,自己却和这个人面兽心的人同床共枕一月有余,老师的女儿真是恨不能马上就杀掉某甲,真是恨不得马上就自绝在某甲家里。

可是,转念一想:

可怜哥哥不懂世事、迷糊中惨死;栗毓美无辜,也要被冤死;某甲买凶杀人、又害人死罪,却逍遥自在;自己绝对不能就这么也不明不白地死了。

短短的一夜,就如同长长的数年,老师的女儿彻夜未曾合眼。

东方刚露出曙色,老师的女儿就携了利刃,离开某甲之家,前往县衙击鼓,为兄长雪冤。

县官查证案情,详细审问,最后,某甲及其所收买之强盗全部被缉拿归案,一番审问质对,某甲与强盗也无法狡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真实案情落定之后,栗毓美也被释放。

案件审定之后,老师的女儿在大堂上高声说道:

“因为一时失误,我嫁给了某甲。今天,在大堂之上,为了给哥哥伸冤,我又出面告发亲夫。这真是前生结下的孽缘啊!”

说完之后,老师的女儿就自刎身亡了。

栗毓美知道是老师的女儿出来告官,自己才能从死牢之中释放。见她自刎身亡,栗毓美泣不成声。

后来,栗毓美以拔贡而成为县令,在地方上任职各级官位多年,官至河督。

栗毓美还为老师师母养老送终。他一直把老师女儿的牌位供奉在家中,早晚上香纪念。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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