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花园镇桂花村村干部林某为其母修建耗资3万元的扶贫房受处分

    洞口县花园镇桂花村村干部林某为其母修建耗资3万元扶贫房的问题被举报,既然是村干部亲属,又怎么享受了危房改造指标修了“扶贫房”,又是如何通过县、乡、村层层审批的?

    通过抽丝剥茧,层层深入,问题最终水落石出。林某作为桂花村村干部,明知违纪,既不主动取消其母在他担任村干部之前获得的低保资格,还利用职务之便,明知其母的户口在自己户头上的情况下,将母亲作为独立户主上报为无房户进行危房改造。为了躲过验收,更是“偷梁换柱”、“瞒天过海”,不仅将其母的户口从自己的户头上单独分出来,还将其姐的老房子指认为母亲房子,移花接木,蒙混过关。

    事情败露后,2017年9月12日,县农村住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了应拨款中林某母亲的建房款,林某也主动缴纳给建筑公司建房款26600元,花园镇党委对林某予以立案调查。

    此外,调查组还发现桂花村村干部刘某、龙某等其他违纪问题。最终,在扎实的调查下,这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违纪款也在第二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的监督下退赔到位,5名原村干部都给予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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