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懒”于下省?“图省事”的管理法是怎么毁了元朝的?

来源:国家人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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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宝训》中记载了一段颇有意思的君臣对话。

洪武二年,明太祖朱元璋御奉天门,召元之旧臣问元朝的政策得失。当时元旧臣马翼的看法是:

“元有天下,以宽得之,亦以宽失之。”

由此看来,马翼认为元代是一个十分“宽”的朝代。后世也因此流传出一种认为元代十分“宽仁”的说法。但这是真的吗?

对此,朱元璋当时就说:

“以宽得之,则闻之矣。以宽失之,则未之闻也。夫步急则踬,弦急则绝,民急则乱。居上之道,正当用宽。但云宽则得众,不云宽之失也。元季君臣耽于逸乐,循至沦亡,其失在于纵,元实非宽也。大抵圣王之道,宽而有制,不以废弃为宽;简而有节,不以任易为简。施之适中,则无弊矣。

可见,这里的“宽”并非现在许多人所误解的“宽仁”,而是具有贬义的“宽纵”。元朝君臣终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享乐无度,给当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苦难。这也导致国家衰落,最终失去天下。因此,元朝的“宽”实际上是“放纵”,而且是过度的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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釉里红地白花暗刻云龙纹四系扁壶,元,此壶的造型别致,带有北方游牧民族的特征。来源/故宫博物院

很多人认为元代是一个等级分明、压迫深重的朝代,但这种观点与真实历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上,元代统治者来自游牧民族,与其他朝代的统治者相比,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区别,即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政事的了解。《元史》记载,元朝建立初期,许多蒙古大臣对政事不熟悉,不精通文字、刑名和公牍,对所治理的地区也知之甚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元代统治者采取了一种方法,即让当地人管理当地事务,保持原有的管理方式。于是,“行省制”就此产生。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统治成本,但也存在明显弊端,引发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然而,这种体制为中间的官僚集团和地主集团提供了较大的活动空间。由于元代的最高统治者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并不在意,只要按时纳税、不造反,他们就可以自由行事。因此,在广阔的元帝国境内,出现了如蒙古旧俗、汉法、“回回法”等多种法律和习俗并行的奇特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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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国王都行省之印”印,元代,铜质。来源/故宫博物院

而所谓元代的“四等人制度”,其实并没有被元朝官方律令或制度文件所收录,在明初的官方文件中也没有相关描述。其较知名的出处是民国史学大师钱穆的《国史大纲》,但书中也并未指明具体来源。实际上,在元代,甚至有一些贫困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卖身给汉人做奴隶。由此可见,元代对地方的管理非常宽松,甚至可以说是“皇权懒于下省”。这样一来,各个行省的高官和基层地主集团就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好日子”。

按照蒙思明在《元代社会阶级制度》一书中的总结,元代的吏治就是:

“一曰强占豪夺,侵暴佃民。二曰隐役避赋,流毒百姓。三曰欺上压下,私受国恩。四曰乘人之危,重利盘剥。”

这些人滥用权力,收受贿赂,买官卖官,无恶不作。且在他们的纵容下,历朝历代都在打压的地主豪强势力也迅速增长起来。例如,松江下砂场的瞿霆发,承租了大量官田,加上他自己的私有土地,占地总面积之大,使他成为浙西地区首屈一指的“多田翁”。而淀山湖一带的大地主曹梦炎,则巧取豪夺了大量良田为自己私产。这些地主豪强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所依靠的自然是元朝的官僚集团。据记载:

“江南三省所辖之地,很多人都是出自兼并土地的豪强之家,这些人的亲戚们骑着高头大马,跟着大官大员们招摇过市,游手好闲,不当差役,营干身事,把持官府,欺压良民,以私害公。”

他们仗着自己的财富和势力,完全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如前面提到的曹梦炎,只因向元朝捐了一万石粮食,就被任命为浙东道宣慰副使,并免除徭役。针对这种情况,元代尚书左丞相乐实曾建议向江南的大户征税,并让他们每户至少出一个男丁当兵,以控制这些江南地主。然而,一年后他却以“扰乱旧章,毒害百姓”的罪名被处决。这说明这些江南地主的势力已经能够影响到元代的最高统治集团,他们简直就是手眼通天的“土皇帝”,根本谈不上“四等人”了。史学家孟森也曾说:

“自有史以来,以元代为最无制度,马上得之,马上治之……于长治久安之法度,了无措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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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丝珐琅缠枝莲纹藏草瓶,元。来源/故宫博物院

能够享受到这些“好处”,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直到元朝灭亡后,逃往草原沙漠的北元宫廷中仍有不少江南地主愿意追随,而在江南地区也一直有人怀念所谓的“大元宽仁”。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一直备受争议的元代“包税制”。

1237年,西域商人第一次向窝阔台提出包税的请求,想用140万两白银包买全国课税。1239年,色目商人再次向窝阔台提出了包买天下税收的请求。这次,他提出了让大汗无法拒绝的价码——220万两白银,因为当年朝廷总税收才100多万两白银。对元朝统治者来说,这显然是个难以拒绝的价码。于是1240年,这位色目商人被任命为诸路课税使,统管国家十路课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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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阔台的影视形象。来源/电视剧《忽必烈传奇》截图

对于元朝来说,他们的主要财源并非农业税,而是盐税和商税。朝廷对农业税的轻视,对地主集团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但对普通农民来说可能就并非如此了,因为问题出在“包税制”上。元朝统治者只关心分摊下去的税收指标能否完成,并不想操心其他事情。然而,那些包税人则不同,他们在获得征税权力后,必然想要获利回本。于是,就出现了神奇的一幕:大地主们联合官僚和包税人,随意向其他小地主和农民摊派税收指标,而他们自己却无需缴纳赋税,甚至还能从中谋取利益。例如,福建崇安县的每户小农平均要负担原本应负担徭役的五十几倍。令人惊讶的是,这种情况在江南各地竟然普遍存在。

其次,即便按照田亩来征役,大地主也能巧妙地躲避。这导致了实际赋役极度不均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到元朝灭亡也没能解决,甚至成为了元朝灭亡的导火索之一。例如上文提到的瞿氏,其霸占的土地每年仅征收的税粮就多达一百七十余万石,引起了贫苦百姓的强烈不满。百姓们强烈要求朝廷核查,但江浙行省的检校官王艮却以“恐生民乱、引发社会动荡”为由推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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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男俑,元。来源/故宫博物院

显然,这些人与包税人利益一致,能满足他们的利益才是第一位,至于普通百姓的生死,他们才不会关心。而人的贪欲又是无止境的,据记载,天历年间(1328-1330)的苛捐杂税比忽必烈时代增加了二十倍。到了元代末代皇帝顺帝时期,大量已经破产的农民仍然要交税,无法交税的农民则要面临严酷的刑罚。而那些兼并了大量土地的地主集团,则享受着“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的优待,对于这些人来说,当然要感谢大元的“宽仁”,但对其他人而言,这种“宽仁”无异于地狱。

然而,元代的这种“宽仁”最终也给自己带来了毁灭。根据《元史·刑法一》的记载,当时的贪官污吏徇私枉法,凶顽不法之徒屡屡被赦免;得到元朝政府支持的僧侣(或官员)无节制地释放囚犯,引起了普通农民的严重不满。仅元成宗大德七年,就查处了赃污官吏凡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赃款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五锭,冤案五千一百七十六件。而这,只是元代社会黑暗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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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年造中统元宝交钞。来源/故宫博物院

而最荒诞的是,据《元史》记载:一个叫范孟的开封杞县人,假传圣旨,竟然一下杀掉了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月禄帖木儿、廉访使完者不花等一大批高官,虽然他后来也被“捕诛”,但是可以想象元代的整个社会体系已经到了何种境地。当时百姓童谣都说:

“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将奈何?”

正是这些各种各样的地主豪强和贪官污吏们把老百姓们都逼上了绝路,所以元朝修黄河修得“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不过更离谱的是,面对全国的起义,元朝统治者们采取的方法居然还是以“招安”为主,不但张士诚、方国珍等先后被招安,就连朱元璋也曾差点被招安。

元代的“宽”由此可见一斑,只要老老实实纳税,哪怕造反都能通过招安解决。然而到了元末,腐朽的元朝朝廷已经无力压制群雄并起的局面,最终在全国大起义的浪潮中彻底走下了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元史》 脱脱 中华书局 1976

《元代社会阶级制度》 蒙思明 中华书局 1980

明《宝训》 朱元璋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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