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控制权转让事项遭问询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在上市公司前期营收和利润实现连续增长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和主要考虑;收购方金玺泰的资金来源,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其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定情形。问询函要求公司明确控制权变更的确切时点、认定依据和相关交易的具体安排;说明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或对业绩、股价等的承诺,并对控制权转让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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