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有什么用:英文

在高中教育有什么用的问题上,英文可能是争议最大的。每到两会,差不多总会提出来争论一番。在平日,也会有各种质疑。最常见的质疑无非是:

1、英文那么难,把花在学英文的时间用在什么不好?

2、我又不需要与外国人打交道,我为什么要学英文?

3、现在有手机翻译、AI翻译,为什么还要学英文?

英文难学吗?说不难肯定是难的,但说难也不难。世界上会说不同程度英语的估计有15亿人,其中以英语为母语的不到5亿,主要为五眼国家加爱尔兰。也就是说,至少有10亿人是需要学英语才能说英语的。10亿人都学得会,你有什么学不会的?

问题是中国教育里,把学英文弄得没有必要地难了。

英文是语言,语言是用来交流的,首先需要能交流大意,然后才谈得上精确和优美。但中国的英语教育把这次序弄反了,一味强调词汇和语法,强调各种正确性,而忽略了交流和理解。

语言就是语言,具有天然的模糊性和动态性。语言也天然是与场景、上下文相关的,不是一个一个孤立、不相干的字词机械堆积的。不完全正确但能有效交流的例子多了去了。把语言和词汇从活生生的环境里剥离出来,成为一个个死记硬背的对象,能不难吗?我们的中文是怎么学的?难道是一个一个字词背出来的?谁都有“那东西是怎么说来着,我知道,就是在嘴边一时出不来了。”这就是场景差不多到位了,但与字词的联系还差一点点意思。怎么办?换一个说法呗,把意思表达清楚就可以了。小学低年级还默写生词,后来就不弄了,但我们的大部分词汇和表达都是后面学的,低年级语文与其说是基础,不如说是引子。如果每一个人的中文字词也都是像英文背单词那样背出来的,我们都连中文都不会说了,谁记得住那么多字词?

以英语为母语的人都没有那么讲究语法和词汇,中国人有什么必要死抠?作为自然语言,一句话有不同的讲法,一个意思有不同的表达法,不够精确,不够简洁,不够优美,但意思到了,有什么关系?在英语国家里,拼写、语法错误的人一大堆,有些表达反而被中国英语教育里“习惯用法”掩盖过去了,比如This makes no sense。按照“严格”的中国式英语或许应该是This doesn't make sense?很多人Long time no see,但照样hit off,一点不影响他们用“不正确”的英语表达和理解。

语言也首先是用于口头交流的,其次才是书面交流。结果中国英语教育教出来一大堆只会哑巴英语的人。这也不能全怪学生,首先是有一大堆只会哑巴英语的老师。说他们是哑巴或许不公平,但他们的开口只限于照本宣科,比哑巴没有强多少。

同时,中国的英文教育和语文教育有同样的毛病:忽视实用性文字的教育。比如说,英文的实验报告、项目开题报告、总结报告、书信格式、电邮格式、短信体、使用说明书的阅读和撰写等,甚至PPT都有一定的方法,比如说字体大小(那些堆砌一大堆看不清的小字的PPT是犯忌的)、少用大段文字多用bullet form(这个中文怎么翻译?)、不要用各种动画和炫技冲淡内容等。PPT和文字广告版语言有很多相似之处。不光写,读也有讲究,比如那些免责声明、合同书等,不会读就是一头雾水,要误事的。

把活生生的语言教死了,英文能不难吗?中国英语教育应该极大地改革,但这与英文重要还是不重要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很多人认为,自己不需要与外国人打交道,为什么要学习英语?这是很狭窄、片面的,好比操浓重方言而认定自己只需要在家乡讨生活的人质疑为什么要学习普通话一样。

普通话和英语还真是有可比之处。普通话和很多地方方言的差别很大,慢说外国人,中国人听普通话和江浙话、福建话、广东话,恐怕都不会认为是统一语言。中国好在有秦始皇,书同文了,方言差别再大,写到书面,还是统一的。不过真要把方言白话直接写在书面,和普通话也还是有相当大的不同,只是还能“求同存异”而已。中文和英文之间,连这点“求同存异”都不容易。

但谁都明白,方言值得保留,地方文化值得保护,但普通话是必定要学的,哪怕一辈子留在家乡不出门。这一点都不需要解释了。

不管是否赞同,英文实际上已经成为世界上的普通话了。在学术界,在工商界,在旅游业,甚至在大众文化上,都成为普通话了了。绝大多数国际学术会议上,英文是工作语言;绝大多数国际博览会上,英文是工作语言;不管在什么国家,国际游客的“第一语言”通常是英语,不管来自哪个国家,到了哪个国家。联合国有5个工作语言,实际上只有一个:英语,其他4个是陪跑的。英国脱欧了,但欧盟的工作语言依然是英语。在彻底中国的电视剧里,也常会有英文歌曲,而且并不是英语国家流传过来的,是原创英文歌曲,如《去有风的地方》里,并不违和,因为歌曲表达的是情感,换一个语言只是换一个表达方式,就和越剧和昆曲同样能表达情感一样。

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英语“入侵”也随处可见,各种英文缩写已经在中文表述里“本土化”了,人们也并不抗拒。文字是事物和概念的表述,用什么语言并不重要,只要表述的是同一个事情。

大量科技文献存在于英文,即使中国人发表学术结果,也常以英文发表。查科技文献需要英文,读国际合同需要英文,掌握引进设备需要英文,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不必多说。走出去也一样,到亚非拉去干施工队,没有点英文是困难的。

英文也好,中文也好,都是交流工具。工具有应用场合,到什么场合用什么工具。现代人的流动性大,什么场合都可能遇到,工具箱里可不得多点工具?

机器翻译早就有了,现在越来越发达了,但机器翻译肯定不能代替学英语。实际上人工翻译都不能代替学英语。看过翻译小说的人很多,看过翻译影视的人可能更多,必须说,只是把意思看明白了,翻译不可能在意境和情感方面100%传递。只要看看中文就知道了:把《红楼梦》、《三国演义》用白话文翻译一遍,能一样吗?把李白、杜甫用现代诗翻译一遍,能一样吗?即使同样白话文,把上海话翻译成普通话,或者反过来,也要寡淡不少,《爱情神话》普通话版看一遍?

旁人告诉你有篇网文如何好看,兴致冲冲地给你复述故事,你大概一脸不耐烦:得得,别剧透,让我自己看吧。为什么?因为你不想旁人的转述把原文的情趣和意境淡化了。

英文也一样。坦尼森的《轻骑兵的冲锋》是浪漫主义诗的杰作:

Half a league, half a league,

Half a league onward,

All in the valley of Death

Rode the six hundred.

"Forward, the Light Brigade!

Charge for the guns!" he said:

Into the valley of Death

Rode the six hundred.

这是一个译本:

半里格,半里格,

往前冲杀半里格,

骑兵六百名

冲进死亡的谷地。

“向前冲,轻骑兵!”

他说,“向炮冲击!”

骑兵六百名

冲进死亡的谷地。

且不说league变成看不懂的里格,那种悲壮和浪漫全没了。

不管是莎士比亚,还是狄更斯,不断会有新的译本出来,正是因为没有一个译本可能做到完美,人们只有不断尝试,从新的角度重新翻译,试图捕捉更多的原著精神。翻译是解读和再表达的过程。原著是用语言写就的,必然有语言先天的模糊和留白。解读有各种各样,再表达中留白更难做到,这就像从小说改编影视一样,不可能完全忠实。

如果说小说、诗歌是不是完全忠实可以不在乎,教科书、技术文献和手册就不一样了。谁都有过看着翻译过来的东西感到莫名其妙的体验。这既可能是原文如此,但更多是翻译如此,常常有“还不如直接看原文”的事情。事实上,一旦英文熟练了,再看翻译会觉得很难忍受,会习惯性地去猜原文到底是什么样的。有这个功夫,还真是不如直接看原文了。

英文原文里也确实会有很多表达在中文里很难翻译。前些天在和朋友们讨论,boutique industry怎么翻译。boutique原意是小店铺,从法文过来的,现在主要指卖七零八碎纪念品、轻时尚、廉价珠宝之类的小店,大多集中在旅游区、时尚街这些地方。但现在boutique的意思延伸了。boutique hotel指规模较小的特色酒店,一般不是连锁的。boutique winery一般指小众酒庄。boutique industry则是先进、孤立但小规模、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科技工业。这个说法在描述欧洲高科技工业时有时见到,从上下文能明白意思,但很难准确翻译出来。

这正是语言的模糊性、暗示性的精妙。

还有人喜欢把学英文与崇洋媚外挂钩。

毛泽东一生用过很多时间学英文。早在1920年6月7日,毛泽东给老师黎锦熙去信,表达了自己决心将各种学说研究一番的迫切愿望,信中说:“外国语真是一张门户,不可不将他打通,现在每天读一点英语,要是能够有恒,总是稍有所得。”他还谈到:“我近来功课,英文,哲学,报,只这三科”,“英文最浅近读本每天念一短课”,“我外国文还在孩子时代,不能直接看书”。

在延安,他向史沫特莱学英文;斯诺送他《西行漫记》,他在便条上写上“三块肉喂你马吃”;在会见斯特朗的时候说到美帝是纸老虎,翻译译成scarecrow,他不满意,paper tiger还真是他发明的英语新词,基辛格见到的时候,说到纸老虎“这就是我们”,两人大笑。

在50-60年代,他学英文的条件更好,时间更多,有名的“毛主席在飞机上工作”,其实就是在学英文,拍照时秘书林克亲眼目睹。

那些学英文就是对Pax Americana下跪的说法可以休矣。

语言是思维的载体,语言是文化的窗口。要理解英语的世界,只有通过英语。中国正在走向世界,世界也在走向中国。为此,我们不仅要学好中文,理解自己的事情,也需要学好英文,理解世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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