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天眼」系统更好确保社会安全

  昨日出版的第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刊登了第020/2023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五阶段二百九十八支录像监视摄影机将于今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按计划第五阶段会安装三百支镜头,现尚余二支镜头因需配合其他道路工程建设,预计于今年内完成装设及申报。不过,该批示也决定,取消使用经第109/2022号保安司司长批示许可使用的录像监视系统摄影机,合共二百零二台。将两个附表粗略对比,发现「撤销」和「新设」的「天眼」的地点及位置,有部分是重迭的。这可能是为了在视野、方位及「天眼」设备型号、性能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处理。不管怎样,第五阶段「天眼」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将能更好地确保澳门特区的社会安全,有利于保护广大「澳人」和游客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及「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二零一二年三月,澳门特区立法会通过了《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在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后满三十日,于四月十九日起生效。该法律规范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在公共地方使用俗称为「天眼」的录像监视系统,其目的仅限于确保社会治安及公共秩序,尤其是预防犯罪,以及辅助刑事调查。适用该法律时,尤其涉及处理及保护个人资料,应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并尊重私人生活隐私权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他适用法例规定的基本权利、自由及保障。

  《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规定,使用「天眼」系统须遵守下列的一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收集及处理以「天眼」系统收录的影像及声音应遵守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其他适用法例所定的限制;二、专门性原则:「天眼」仅可用于该法律所定的目的;三、适度原则:「天眼」视须先衡量维持社会治安及公共秩序的需要,尤其是预防犯罪的需要,以及对私人生活隐私权及其他基本权利的保障。

  该法律还规定,「天眼」系统仅可用于下列目的:一、保护公共楼宇及公益设施,即使其营运已判给私人实体;二、保护被评为历史或文化遗产的楼宇;三、保护人身安全及公共或私人财产的安全,以及于存在相当犯罪风险的地点预防犯罪,尤其拘留地点或执行剥夺自由措施的地点、澳门特区的口岸及任何对外联系地点、港口及机场设施,以及铁路及道路公共运输设施;四、预防道路事故并确保人身及财产在道路上的安全;五、保护一至三项所指地点的进出及疏散的路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销毁明显超出法定目的或无助于达至该等目的的纪录及其内的个人资料。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有权查阅采用识别装置或其他识别技术且用于特定地点进出管制的资讯系统所载的车辆资料,但仅以调查刑事诉讼为限。

  该法律禁止在属保护隐私或进行宗教礼仪的区域安装不论具备录音功能与否的录像监视摄影机,即使有关区域位于公共地方。禁止录音,但对维护及保护处于高风险的人及财产实属必要者除外,尤其是在自然灾害或灾难,以及危害澳门特区或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收录直接及即时侵犯了个人隐私的影像及声音或收录私人谈话。若录像监视摄影机可能收录到涉及居所内部、居住楼宇或其附属部分内部的影像及声音时,则禁止使用。偶然收录到的违反本法律规定的影像及声音,应由负责处理资料的部门立即销毁。

  《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的制定颁布及实施实践,是法治法制的体现,在以「科技强警」来维护社会治安,与保护市民私隐之间,取得了最大的公约数。实际上,一方面,在过去十年来的四阶段安装的一千六百二十支镜头,运作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效果。去年,警方透过「天眼」协助调查的案件共三千六百六十五宗,包括杀人、贩毒、抢劫、盗窃、纵火、持禁用武器、伤人、诈骗及对拾获物不正当据为己有等刑事案件。另一方面,「天眼」系统是完全按照第《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的规定去设计,当局就每一支镜头的选点、角度和覆盖范围等资料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进行申报,并在获得相关许可后方可正式使用有关镜头,确保「天眼」辅助警方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同时,市民私隐亦得到最大的保障。

  因此,「天眼」系统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并希望特区政府能够进一步优化「天眼」系统,更大程度地提升其效能及品质。就连当初以各种「理由」强烈反对「天眼」的某些「反对派」团体及人士,后来也逐渐「收声」,甚至还有人「觉今是而昨非」,支持并催促警方设置更多的「天眼」镜头。而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澳门特区得到更全面深入的落实,及更严谨地执行「爱国者治澳」原则之后,就更是没有反对「天眼」系统的杂音了。因此,现在正是加快进行安装「天眼」系统的最佳时机。

  保安当局当然是「乘胜追击」,目前正在展开「天眼」第六阶段的研究规划,目标主要是「深化和延伸镜头的整体布局」。未来,保安当局将会配合澳门整体城市的发展需要,适时开展新城A区「天眼」系统的规划及建设程序,以确保「天眼」系统镜头覆盖范围更为广泛,从而提升澳门治安综合防控能力,为澳门的长治久安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其实,即使是西方国家和地区,也早就普遍安装了「天眼」系统。从复杂公共场所如车站、机场、超级市场、酒店宾馆及文化娱乐场所,到金融、文物古迹、企事业单位内部,都安装了「天眼」。美国《时代周刊》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刊载的一篇报导称,在伦敦的地铁中装备了一万四千架以上的「天眼」,监视着过往的旅客。在伦敦的金融区也装备了一千三百架「天眼」。大多数为银行、企业所有,也有一部分属于警察,监视着过往车辆、行人,每辆车位的司机和前排座上的乘客都照得清清楚楚。「天眼」技术将给权威当局提供空前的监视和控制社会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打击犯罪是十分有效的。英国伦敦中心区的犯罪案件在安装了「天眼」后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六,例如通过一个百货商场安装的「天眼」,警方破获了一起谋杀被诱拐儿童的案件。而即使是号称「民主大国」,每个人都十分重视自己私隐的美国,也是普遍安装了「天眼」系统。

  实际上,除了刑事犯罪分子害怕「天眼」之外,所有安分守己的人士,即使是在政治上持有不同意见之人,也不应担心「天眼」会对自己不利。因此,应当让正义的「天眼」高悬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和每个角落,并通过有计划的宣传引导,营造威慑犯罪的社会氛围,形成对伺机作案违法犯罪分子的巨大心理压力,有效遏制各类罪案发生。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