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于配偶是否精神出轨,那就纯属是自己找虐而已?
【本文由“亚历山小”推荐,来自《作为男人的你,能接受另一半精神出轨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肉体出轨VS精神出轨
前提:肉体等客观物质条件基础上的“合作经营 等价交换”才是恋爱婚姻的主体主导,而思想或爱情,只不过是不可或缺的“缘起助兴辅助(性吸引才是男女交往的第一动因)”而已...当然,琼瑶小说看多了,回不到现实的幼稚男女可能会极力否定这一点的...只是有个普遍现象,我稍微提醒一下,之后观者自判好了:越是社会成就大或地位高的人,越是能够掌控自身情欲爱情的肆意泛滥,转而关注“门当户对的客观属性”...
回到本期命题,精神是否出轨,应归属“思想自由论域”更多一些,且人心隔肚皮,是无法“直接验证与简单有效定性”的...而肉体是否出轨,则归属“行为受限论域”更多一些,且相对的容易“直接验证与简单有效定性”的..即,肉体是否出轨可被有效定义,但,谁,有本事给我一个简单有效可操作的精神出轨的“定义共识”?
更重要的是,若是没有肉体出轨,所谓的精神出轨是极难单独存在的,即便是出现特殊情况而一时存在,也是极难维持长久的...记住,性生活不和谐都是可以作为离婚的充要条件的,更何况是“出轨通奸偷情(注意,偷情二字与出轨通奸的必然性伴生关系)”...即,没有“肉欲缘起 助兴诉求”的所谓的“纯精神恋爱出轨”,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是概率极低且极难持续...
而肉体出轨则不同,不好听的说,不管男女,绝大多数人都是被下半身掌控的情欲动物而已...即,管住了肉体出轨,你基本也就管住了精神出轨...而肉体出轨,则因人类的动物情欲本能的强势掌控,不太受精神是否出轨的束缚约束,因此,才有什么一夜情的较普遍现象的客观存在...记住,所谓的一夜情,不过就是动物本能的肉欲放纵而已...
因此,综前所述,关注于配偶是否精神出轨,那,就纯属是自己找虐而已,不但自己虐心,亦是猜忌虐人,日积月累之下,配偶关系必定完蛋...反之,关注肉体是否出轨,相互忠诚相互约束之下,即便是偶有矛盾不满而“情感偏移 精神出轨”,精神出轨也是极难单独长期存在的,也是有利于容忍包容 重归于好的...
也就是说,肉体出轨,必是,至少是,绝大多数是,“两情相悦的通奸偷情”...即,肉体出轨,必然是伴随着精神出轨的双重出轨...否则,若无“两情相悦的通奸偷情”,那,就不叫“双方的通奸偷情(注意,偷情与通奸的伴生关系)”了,而应该叫做“单方面的强奸强暴”了...
即便是“嫖妓找鸭式的出轨”,也是以“对配偶的某种不满的精神出轨在先”而演化出来的附属物而已(自慰不算出轨,有配偶没必要自慰,没配偶自慰自由,不定时的两地分居的偶尔自慰,不涉及通奸偷情问题)...
而没有肉欲助兴的单纯的精神出轨,则在很多时候都不过是暗恋暧昧、空想意淫而已...这,危害远比肉体出轨小得多...即,“肉体出轨必然伴生精神出轨”的危害,远大于“单纯的精神出轨”的危害...是以...又当然,情感不和 了无情趣的分手在先,新欢在后,也就说不上什么“出轨通奸偷情”了...
最后,顺便一提的是,言论出轨打情骂俏亦需有效约束(口头语言、书面语言与肢体语言)...即,没有了“肉体出轨肉欲骄纵”与“言论出轨打情骂俏”相伴生的所谓的“纯粹的精神出轨”,基本无法单独存在或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