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模式的宪制化对社会主义公民教育体系的缺失、对历史梳理和解读的深度不够

【本文来自《张军:地方层层加码背后,是治理现代化的考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我理解,此文的结论一言以蔽之:独特的中国治理模式是革命年代的治理或曰动员手段,与改革开放之后的技术官僚治理手段相结合,在针对不同的阶段、不同的目标,两者的主次和显隐不同。

这样就能牵扯出很多话题与课题,例如,技术官僚治理手段为主时,法治逻辑则成为主流“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若在社会阶段和目标发生转移的时刻,法治逻辑则必然会与革命运动的政治逻辑相冲突。最近,有多少案例和冲突来源于法律逻辑与现实防疫的龃龉乃至对立。若处理不好,有引发冲突乃至社会动荡之虞。有时候真不能怪群众拿法律说事,事实上无论是这种独特的中国治理模式还是其针对的经济社会危机,常常因为缺乏直接的切身体会,并不能很好地说服一些群众。这些个体,往往在成长和生活的关键十几年中都以法律逻辑为准绳(包括不能忽略很长时间里很多知识分子对西方“法治”理想化宣扬的影响)。在这样治理手段转换过程中,不理解也很正常。

其实归了包堆,还是中国治理模式的宪制化,对社会主义公民教育体系的缺失、对历史梳理和解读的深度不够。例如温铁军教授的“十次危机”这些历史在大众的心里还基本是“极左极右”、“动荡和发展”的二极化认识,就是在所谓学术界也是情绪结论多,理性分析少,尤其是以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为范式研究的基本没看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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