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曾代言的步森,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律所发文:可索赔!

昨天(2022年11月11日)晚上,国内知名服装品牌步森集团旗下、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为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已经决定,对于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已经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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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森集团,成立于1985年,注册地址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是一家以服装服饰为主导产业,并涉足建材业、房地产业、流通贸易业的“声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步森”商标,曾经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专注于男士衬衫、西服、西裤以及茄克衫、T恤衫、职业装等服装服饰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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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这些年来,“步森持续稳定而快速地发展,奠定了步森服饰在服装领域的主导地位,成为优秀的大众化强势品牌”。该公司曾经花重金邀请到当时最火的明星之一黄晓明先生,为步森代言。该公司现有员工3500多人,总资产接近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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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步森服饰股份公司,早已经亏损累累,戴上了ST的帽子。而且,ST步森服饰公司,一贯不守规矩,多次被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多次被政府有关部门被处理处罚。对于ST步森来说,几乎成了家常便饭。仅在2022年,就多达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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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ST步森以及有关当事人,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被批评的有ST步森公司当时的董事长王春江,时任ST步森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欣,时任ST步森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ST步森董事会秘书张优等人。原因是在2019年9月10日,ST步森与“易联汇华公司”在签订的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时,ST步森没有完整地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条款,还没有及时披露有关不满足主要出资人的条件、以及协议实质上延期执行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构成信息披露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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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ST步森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了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的警示函,由于ST步森的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ST步森15.55%的股份,已经在今年的6月24日和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冻结。ST步森知道此事,没有履行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浙江省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3条、第4条、第22条、第24条的规定,向ST步森发布《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ST步森公司以及ST步森的董事长王雅珠、董事阚东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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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向ST步森出具警示函,对于ST步森公司、董事长王雅珠、总经理肖夏、财务总监刘婷婷、董事会秘书张优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是该公司业绩预告的业绩信息,披露不准确,有造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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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ST步森公司的实控人兼董事长王春江、董事赵玉华等人,因广东信汇违法违规的事项,在4月2日,就已经收到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他们却不向ST步森公司履行报告义务,当然也没有配合ST步森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对上述二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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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因为股东“东方恒正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所持有的ST步森股份,被法院冻结,ST步森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却不对及时外发布。违反了未及时履行对外披露的义务,浙江省证监局向ST步森公司、董事长王春江、董事会秘书张优等人发布了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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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ST步森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王春江,因为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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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2年11月12日),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发文称,ST步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向该公司索赔,中唐律师事务所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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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ST步森,真不是一家遵纪守法的企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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