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神话褚时健?
假如啊,只是假如,有一个中国共产党员,一个国企领导,在上世纪90年代,私分了300多万美元公款,个人贪污上千万,建立了12亿元的帐外小金库,而且以权谋私,一个批条就能让身边的人获利千百万。他的女儿依仗他的权力,接受、索要了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这样一个人,你们会怎么看?
这个人曾经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入狱后就被减刑,三年后就保外就医,出狱后还能继续创业,王石登门拜访,柳传志为他背书,“朋友”一出手就借给他千万资金,包下了上千亩的土地,他又莫名其妙成了企业家的偶像,成了奋斗不息的商业老英雄,从“烟草大王”,变为“中国橙王”。
现在,他去世了,媒体铺天盖地、追思、悼念、惋惜,仿佛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烈士,一个英雄,一个被体制束缚,生不逢时的普罗米修斯,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我记得于敏先生今年去世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大的动静。
1995年贪污上千万,是什么概念?生在那个时代的人都明白,不需要我解释。对于法院的判决,他本人从未否认,那是证据确凿的事情。如果换了是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个普通的国企领导,估计大家早就异口同声骂起来了。
但他是褚时健,是曾经红塔山商业王国的传奇人物,是王石顶礼膜拜的偶像,是众多中国企业家心目中的教父,也是资本的一面旗帜,所以,沉默的大多数发不出声音,而媒体们统一了口径,把他写成了一位圣贤和伟人。
我对褚老没有恶意,本来也不该在他去世的日子里说这些不中听的话,毕竟死者为大,但我实在忍不了这个谀词满天飞的环境,实在忍不了这些媒体的歪曲事实和煽动情绪,很多人对褚时健一无所知,开口就是一句“山高人为峰”......不错,山高人为峰,但这个人不只是褚时健一人,人到了山巅,更应该知道亢龙有悔、无欲则刚,要知道自己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不可贪天之功。
褚时健的能力非常强,这是公认的事实,他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是个“救火队长”一样的存在,当过农场副场长,当过糖厂副厂长,每到一处,都能扭转亏损,让企业找到出路。他人生的巅峰,是1979年出任玉溪卷烟厂的厂长,褚时健雷厉风行,解决了设备老旧、技术落后的难题,他在那个时代,就敢以厂子为抵押,借银行贷款更新设备,引进技术人员,三年之内, 玉溪卷烟厂税利增幅高达30.63%。
90年代中期,褚时健已经让玉溪卷烟厂成长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烟草集团了。“红塔山”的无形资产已经高达332亿元人民币,褚时健也成了当之无愧的“烟草大王”。他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云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获得者、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1993年左右是玉溪烟厂一年利税85亿,相当那时300多个中等农业县的财政收入总和,他的功劳是极大的。
但是就在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褚时健也开始走向他人生和事业的转折点,他利用权力为他人批烟倒烟,当时一条“红塔山”出厂价四五十元,转手就可以卖出150元的高价。只要和褚时健搭上关系,拿到红塔山出厂烟,你可以瞬间变成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
利字当头,无数官员、商人趋之若鹜,和褚时健进行利益交换,90年代,河南省三门峡市烟草分公司某人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临时工林政志, 用行贿手段, 先后给云南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和金货,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67件, 获利818万元。1994年,中纪委查办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某某的夫人阎建宏腐败大案发现,阎从云南批了5万件“红塔山”香烟,倒卖后获利大约一千万元。
褚时健的妻女亲人,更是把玉溪卷烟厂当作了自己私家的金库,肆无忌惮予取予求,他的妻子“烟草皇后”马静芬,共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他的女儿“烟草公主”褚映群,利用父亲的权力,索要和接受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这在当时,都是骇人听闻的天文数字。
褚时健本人,也绝不干净,1995年,年过70岁的他即将卸任,新总裁就要上任,他不甘失去权力和巨额财富,便指使副厂长乔发科、总会计师罗以军,私分了300多万美元公款,褚时健得款174万美元。而在面临司法调查的时候,褚时健不但不配合,反而试图携带外汇准备潜逃国外,被边境公安截获。
现在有人为他喊冤,说当年他作为国企领导的工资不高,17年收入总和为80多万元,这和他做出的贡献不符,更有人指责当年国企系统同工同酬分配不公平,有能力的人应该拿到更多,出于不甘,褚时健才多贪污了一千多万。有一定道理,但国法在上,再委屈,再不乐意,你也不应该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啊。
他自己曾经坦白道:“1995年7月份,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我想,新总裁接任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辛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还对身边的人说,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
其实,国家和体制从未对不起褚时健,贪污被判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褚时健本人也从未表示有异议,他有很大的功劳,但是他也犯了罪,当时中纪委的领导拍板,“功不抵过,过不掩功”,这是非常客观的。当时贵州的一位省级领导,贪污数额不到褚的三分之一,直接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而褚时健只坐了3年牢就保外就医了,这已经是格外宽大处理了。
褚时健出狱后筹了1000多万,在哀牢山包下2400亩土地种橙子的新闻火了,王石去拜访他,柳传志为他站台,各大媒体都在夸他80多岁高龄还在创业,推崇他一生奋斗不休的精神。但诸位动脑筋想一想,如果一个80多岁的普通老人,有这个能力弄到1000多万吗?能够包下2400亩土地吗?种的橙子会有销路吗?渠道商在哪里?资本和媒体包装出了一个老英雄,重写了一个“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故事。
真相是什么?真相是有人告诉褚时健“这些钱是我们借给你的,你随便玩,花光了也没关系”,还有人告诉他“你尽管种,我尽管收”,所以,他根本不担心没有人投资他,他也不担心他的橙子卖不出去,2008年褚橙上市的时候遇到全国性的桔橙滞销,那些人把橙子买来当作工会福利发,公开卖价是市场价的三倍。如此这般,他不成功,谁能成功?
褚时健是个了不起的枭雄,他一身机关算尽,为自己织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但并没有能够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他的女儿入狱后自杀,这件事也让他痛悔不已。但在他出狱之后,到了商业至上的当代,他当年织就的那张关系网余荫尚在,开始回报他了。所以,在众多媒体和营销号的笔下,他几乎成了一个生不逢时的英雄和圣人......
我钦佩褚时健的能力,我钦佩一个能力出众、手腕灵活的国企领导;我更钦佩一个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带领企业工人和当地人民致富的企业家。但我是个唯物主义者,一切的判断,都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没有必要揪着缺点和错误不放,但错就是错,罪就是罪,我们更不应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把一个贪污的官员,一个犯罪的企业家,洗白成生不逢时的英雄和圣人。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褚时健是个大人物,是个特殊时期的盖世豪杰,是个能够在低谷中从头再来的好汉,这没有错,但你们不觉得网络上满篇的谀词有点过分吗?这个时代,劳苦大众对富豪的膜拜,有点可笑,有点病态。
各路媒体满腔的怨恨哀愁都快溢出屏幕了,说的好像这个老人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说的好像国家和体制亏待了他一样。当年的百万批条不存在吗?当年的贪污受贿数千万不存在吗?无期徒刑其实也就只坐了几年的牢而已,所谓褚橙的成功,只是资本力量的造神而已。他们是一个体系,从资本到媒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哀叹褚时健、牟其中之类,只是某些人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褚老走好,红塔山是好烟,褚橙很好吃,但这满屏幕哭丧的,并不是您的亲人子孙,他们如丧考妣呼天抢地悲悲戚戚,只是别有用心,拿您当枪使而已。
这真是件令人悲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