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明定义为纯自然过程会不会否决了人的主观抉择,从而与其他自然过程没有区分?

【本文来自《“文明型国家”的严格定义》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商榷一下

1.把文明定义为纯自然过程会不会否决了人的主观性抉择,从而与其他自然过程没有区分?比如,水结冰的过程就是从凝结点开始,按照热力学定律的规律,逐渐扩展到整个系统的有序性变化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说水结冰是一个文明过程。

2.基于1.的说明,能不能把文明定义为:人类社会作在序化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优先选择序列。这种定义的优点有五:一,把文明边界限定在人类社会,与自然序化过程进行了区分;二,把文明过程限定在实践过程,具有“社会自然过程”的特点;三,优先和选择,体现了“主观与客观互见”的特征;四,序化、序列两词,表现了文明的总体特征;五,选择的优先次序不同,可以体现出“文明的不同类型”。

3.基于2中的五,个人认为:中华文明是生产型文明,一切活动和组织都围绕“生产”进行展开,贸易、消费、观念也都为“生产”服务:一、面对自然现实,解放固有思想,变易态度应对,于是有《易》;二,面对生产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事实以求其是,天塌补天,山阻移山,尝草医病,日暴射日;三,生产需要劳动就天道酬勤,劳动需要人口就多子多孙,生产有不同岗位就“士农工商”,生产需要固定场所就要定居;四,生产起步阶段需要积累就“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生产需要规范性就要“天下一统”度量衡,生产需要扩大规模就要“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胜枚举。

4.与绵延连续的中华文明不同,现代的西方文明是某种嫁接型的次生混杂文明,既不同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权利型文明,也不同于古埃及古巴比伦的祭祀型文明,总体是属于一种嫁接寄生的夺利型文明,所有的生产、消费、贸易、观念,一切的都围绕“利润”一词展开。这种文明,倘若面临的对象强大,它就是贸易文明,通过贸易求得利润;倘若两者相互均势,它就要竞争,以求主导和垄断,夺取垄断利润;倘若比它弱小,那就赤裸裸地侵略和虐夺,更有甚者就是直接霸占。五百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了,所谓宗教自由民主言辞,只是这种文明夺利的借口。

5.伊斯兰文明属于祭祀文明,生产、消费、贸易、观念,一切都围绕宗教祭祀展开。

6.印度文明属于某种自然生态文明,对主观努力不太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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