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军语及人民海军军语

军事术语是用于表达军事概念的语词,是规范化的军事用语,军事术语简称为军语,其特点是准确、简明、规范和统一。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它与军队相关的工作中都必须使用统一的军语,军语涉及到军队的作战、训练、战略、战术、装备、政治、宣传等所有的方面。世界各军事大国都有自己规范话的军语体系,如美国不但有国防部军语,在各军兵种还有自己的军语,有美国空军军语、美国海军陆战队军语等等。规范军语是军队正规化、标准化的要求,正确使用军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华清在任海军司令员期间曾狠抓军语规范化工作,他曾说,战争时一个军语的错误就可能会导致战斗的失败,就可能很多人要牺牲,军语必须规范化。

500

人民解放军极其重视军语的研究和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军语体系。人民军队第一套系统性军语是1932年翻译改编自苏联红军的军语,以区别于国民党的军语并体现人民军队的特点。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央军委颁布了《军语汇编》,这是人民军队颁布的第二部军语,分为陆军、海军、空军三册。此后于1957年、1972年、1982年、1993年、1997年又修订颁布了新的军语。目前现行的军语是2011年12月2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并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内容涵盖了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专业领域,全军各部队必须遵照执行。除全军通用性军语外,各军兵种还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编制了本军兵种的军语。

500

人民解放军所颁布的各类条例条令、规程规范,都严格按照标准的军语编写,如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就是2018年中央军委以60号主席令的形式颁布,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队列条令》第八章“阅兵”条目的第六十六条规定,舰艇阅兵分“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海上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而从无“阅舰式”的说法或规定。“阅舰式”的说法是近年才流行起来的境外军语,出处不详,但常见台湾媒体使用。对于军外人士喜欢使用“阅舰式”的说法本无所谓,但现役军人必须严谨,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军语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全文刊登在国防部网站的“权威发布”栏目中。

 

500

人民海军作为技术型部队,有着各种具有自身特点的规定,比如,如何在舰艇上行走都有规定,如向舰艏要走右舷,向舰艉方向需要走左舷;上下舱口应先上后下等。在军语上更是要求准确、简洁、清晰,全军指战员必须掌握我军军语。而舰艇所使用的各类军语都有其固有的内涵,舰员必须熟知并掌握,如舰长向全舰下达“战斗警报,一级战斗准备部署”口令时,就表明本舰从三级或二级战斗准备部署转入一级战斗准备部署,各舰员听令后进入各自作战岗位并按要求做好一级作战准备。再比如舰艇的水密门及舱口盖上所标识的“险、闭、令、警”等字,分别代表“危险、关闭、指令、警报”的意涵,这些标识都对应一套标准的程序,如标识“令”字的舱门舱盖,在发出战斗警报时必须马上关闭。

 

500

海军军语不但覆盖了作战训练和后勤政治,也覆盖了装备和试验。比如以前在部分战斗舰艇上,包括现在的一些军辅类舰船上,在驾驶室顶部或后甲板位置,用帆布或玻璃钢材料搭建一个“棚子”,在海军军语中所赋予的名称是“天遮”,而不是“棚子”。

 

500

海军对于舰艇武器或设备一级的试验与舰船平台类的试验也有不同的军语规定,设备级别的试验分陆上试验和海上试验(或湖上试验),如中国电磁炮的试验分陆上靶场试验和海上试验,对单一武器系统及设备级别的海上试验简称“海试”,有的武器如鱼雷通常在湖上进行试验,则简称“湖试”。

 

500

对于舰船平台的试验,也有严格的专用军语,在中国国家军用标准《舰船通用规范》中,对舰船的试验类别规定为“陆上联调试验”、“系泊及航行试验”、“专项试验”和“最终合同试航”四类,其中舰船在海上的航行试验简称为“试航”,这与单一武器系统和设备的海上试验不同,各有其不同的内涵。具体而言就是舰船平台在海上的试验称为“航行试验”简称“试航”,所对应的是“系泊试验”,一个是静态试验一个是动态试验;单一武器或设备在海上(或湖上)的试验称为“海上(湖上)试验”简称“海试、湖试”,其对应的是陆上试验,一个是陆地试验一个是水上试验。

 

500

军语并非中国发明,而是人类在数千年战争中的智慧结晶。军语就是战斗力、就是胜利的保障基础,这是已经一再被残酷的战争所证明的,是用千千万万条人命堆积出来的。正确使用本军的军语,是任何不同性质的军队的基本功和基本素质,正规化是人民解放军的目标之一,而军语的统一性和正规化,则是其基础之一。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