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国公约对哪些国家最有利?

从外交角度来说当然是对US/GB最有利。‘九国’公约的本质就是美日中英四方的‘status quo’条约,或者说‘维持现状公约’,而不需要任何努力来维持现状最大的受益人就是美方。这是此前美方一贯的外交立场,在会议上也主要由美方游说。

大背景是在1922年前发生了一系列某一强权或者中国内部势力试图单方面改变现状的事情。最早也是最著名的大概可以追溯到‘二十一条’,大战期间日本试图单方面迫使北洋政府接受的排他性不平等条约。然后在1917,段政府加入大战之后,日本再次试图与其双边协商获取德国在华利益。然后双方在和会上闹得极不愉快,最终双方都对结果极为不满。中国认为和会背叛了其大战中的贡献和新国际秩序的承诺;日本按照1917年和协约国(英法意)协约获取了德国在华控制区则显然是日美矛盾激化的代表。还有日美(英)新一轮远东海军竞赛即将爆发,22年直奉战争爆发,移民问题,日英同盟,军售问题,以及最终结束后美国未能成为国联成员等等等等一系列麻烦——此时日本正处于其帝国时期在远东地位的巅峰(如果不算1942年的话),1917年美方尝试通过承认日本在满洲/东北地区的特权换取日本对关内现状的认可,也就是所谓的日美双边协约(蓝辛·石井条约),1921年的条约就是17年接触的后续。华盛顿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遏制日本扩张/维护在华利益/终止日英同盟,获得海上地位的国际认可。前者是外交需求,后者是国内政治巨大的加分项。

而华盛顿会议的三个互相覆盖的条约,基本上是其‘不花一分钱’完全实现了目标。

当然话虽如此··· ···也应该强调这只是硬币的一面。

和华盛顿海军条约以及四国公约一样,九国公约也没有什么强制约束力。在最核心上,必须要(中)日英主动配合条约的执行。而1920年代的日本和英国都完全有意配合条约的执行。英国绝对也是条约的获益方。1921年帝国会议上GB的帝国和联邦认可了远东‘维持现状’的基本政策。20年代里外交部在中东和欧洲有足够的麻烦需要处理,除了RN一如既往地在要钱以外,日英之间的战争在此时几不可能。日本也是一样的,1920年代开始兴起的日本党派政治,同时期所谓的大正民主,喜重郎外交等等本身也是其和平化,去扩张化的一个重要动因。

而最终华盛顿体系的‘第一丝裂痕’也并不是在日本或者英国一侧出现的,而是1926北伐战争,1927年内战爆发的结果。九国公约的本质既是维持现状,但是‘维持现状’本身就不是历史的正常状态。‘即便是其他缔约国内部力量能够暂时遏制帝国主义和扩张主义分子干预中国问题’,也不代表中国内部不会发生变化。军阀战争,北伐,27年内战,第二次内战——中国内部形势没有稳定的条件,而一旦契机出现,军国主义分子找到契机进行‘反应’就变得容易多了。1930年代开始基本上‘维持现状’就不再可能了。问题是复杂的,并不是说1920年东亚的相对和平就是条约本身的结果。

这是个‘good boi treaty’,君子协议,门户开放,关税,维护关内现状,blahblahblah;只是在1921-22年这个特殊契机上和海军军控以及日英同盟/四国公约的交替绑在一起了而已:九国公约阻止了日本在华直接扩张,但是反过来海军条约也禁止了英美在和平年代维持足够大的舰队/在西太平洋维持海军基地/要塞来强行阻止日本在华扩张。不平等条约没有被取缔和经济自主未能获得,东北问题没有解决,但是山东问题得到了解决——华盛顿系统在国际外交的角度上来说是一个非常粗糙,原始的系统。所谓的海军条约都是极其简单的文件,措辞非常简洁,机制非常粗暴。九国公约则刻意模糊化了很多措辞。其成败在于缔约国的主动维护。而缔约国也确实在想当长一段时间里刻意在维护这一系统。当然华盛顿会议没有给IJN 7:10主力舰吨位,没有把IJA踢出东北,没有续约日英同盟也没有解决潜艇问题等等等等;但其确实维护了缔约国的‘最核心’利益,比如五国公约下自我保护的最低线兵力,比如关内现状,比如日英同盟至少‘名义上’的替代品,以及避免新一轮军备竞赛/中国问题危机的爆发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美方无疑是在华盛顿会议上拿走最多的一方,条约最终是对各方都‘有利’甚至非常有利的。条约系统的替代选项(新一轮抢夺在华利益,代理人战争,全面海军竞赛,etc)对所有缔约国都是难以想象的。

实际上在华盛顿三个条约中获益最小的是法国。在海陆军控分割讨论,远东欧洲问题分割讨论的大前提下,法国才是在21-22年被‘劫持’的那个,但是那就是五国公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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