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限购城市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居民可新增购房资格
楼市迎来利好消息。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发文,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7月6日,“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表《四川创新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一文称,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如何认定?“成都住建”发文称,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1次或多次,将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为支持试点,文章指出,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专门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及提高提取额度、享受租购同权等。
申请入库的居民自有住房应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房源入库后,应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房源信息,其中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应按间展示房源信息并对外出租。

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将承租的住房转租、转借、分租,合理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其他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
成都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四川省一户多房和多户无房的现实,开展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市场存量房源,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也可以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际上,成都并不是第一个提出存量房出租不纳入限购的,此前,长沙率先提出该政策。
5月11日,长沙晚报消息,长沙市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其中提出,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这意味着,出租住房不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

在运营年限方面,长沙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同时,长沙还将落实长效机制规定,建立租金监测体系。
业内人士认为,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现实住房困难可以起到多重效用。存量房出租不纳入限购,一方面提高业主将闲置房屋用于出租的积极性,切实增加租赁房源供给,另一方面存量房源作为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可腾挪出一个购房资格,有利于促进住房改善需求的释放,实现“一举两得”的效应。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该类政策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可出租房源、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但是也找准了居民家庭的痛点,相关房源出租后,可以不统计为家庭住房套数,具有振奋和刺激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