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说好听点叫联邦制,说不好听点,叫“部落联盟”
美国这种国家,说的好听点叫联邦制,说的不好听点,叫“部落联盟”。
国内当初把美利坚合众国下的各个“state”,翻译成“州”,其实很不到位。
“州”在中国的语言概念里,一般让人联想到的是“州、县、府”的地方行政区划,“州”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含义,大部分时候是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这么一个意思。
美国的州级区划,跟中国的省级区划差别很大。
“省”的英文对应单词是“province”,美国的“州”是“state”——直译为“城邦、邦国”。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国名全称为“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这个全称的直译,是“美洲城邦联合体”,所以今天的美国全称叫“美利坚合众国”。
“state”既然是“城邦”,它拥有的权力就更靠近欧洲或中国古代的诸侯国,而不是处于中央集权制控制下的“州”或“省”(或者府、县、道、军、路)。
换句话说,美国的各个州,都有着很大的自治权。
对于这一点,在美国宪法里有很明确的体现。
在美国宪法里,大名鼎鼎的第十修正案是这么说的:“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这段话粗略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只要宪法里没说是属于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那就你们这些州自己当家做主自己来。
当年这个第十修正案通过以后,各个州靠着这一条“法不属联邦,则我说了算”,换着花样的把联邦政府的很多政策与措施给顶回去了。
联邦政府:你竟然不听我的,你是想咋?
州政府:第十修正案的内容如下:“……”
联邦政府:我现在明确要求你,必须这样做。
州政府:(复读机)
联邦政府:你们那里现在出了XX事,请立刻对联邦政府XX部门的队伍予以放行。
州政府:(复读机)
联邦政府:我不想听什么“第十修正案”,你现在必须听我的!
州政府:妈呀,你要违宪,国将不国了!
另外,即使代表美国全国的国会,通过了一些宪法修正案,那也不一定有用。
问:为啥啊?你们这些州这么横啊?家里有矿啊?
答:没矿,但我们有州议会。
所以即使有些宪法修正案在国会通过了,但是由于州议会不通过,那么最后还是没用。
说来说去,就是想让大家知道:美国的州,无限近似于“城邦”。
这也是为什么,州长一般比总统吃香的原因。
很简单,如果各个州不怎么听联邦政府,那这个总统就成了架在火上烤的。
而州长就不一样了,他就像以前古代的各个城邦的领主,对自己辖地的管辖权极大。
至于州议会为什么看起来比美国国会还势大,我们也可以以此类推啊。
每个州的议会,不就像一个小国家的国会吗?
打个比方,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决意。但是各个国家各自的立法机构(如美国国会,俄罗斯的国家杜马)不能通过,那这决意还不如擦屁股的纸。
所以美国联邦政府要搞事,可能各个州会直接选择“冷漠.jpg”。总统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那不算大事。
州长宣布全州进入紧急状态,那才是要出事。
另外,我个人强烈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小建议:
1.把美国各个“state”,以后翻译成“邦”或者“邦国”,而不是“州”。
2.把美国的“governor”,以后翻译成“领主”、“总督”或者“统领”、“邦主”、“XX公”(像中国古代的“晋国公”)那样,而不是“州长”。
3.把美国的全称,翻译成“美洲邦国联盟”(参考“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而不是“美利坚合众国”。
4.把美国的国家首脑,翻译成“总裁”、“盟主”,而不是“总统”。
我相信,把这些翻译表述改变以后,许多人会对大洋彼岸那个国家的政治有更准确的理解。
毕竟,咱们古人说了,“名不正,言不顺”。
最后,如果你问我这种制度好不好?
我的回答是:好个屁,看看中国在秦朝以前的各个联邦制朝代!
美国严重的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文化歧视,汇聚到最后,其内部完全就是个“由各类敌对部落组成的松散联盟”。
中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美国:一州有难,各州围观。
说实在的,就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和成熟度上上,我看某些地方还不如罗马帝国(罗马的区划是“province”,可不是“state”)。
两千年了,西方人还是一种落后的部落联盟的思维。
论文题目:《论东周王室对各个诸侯国的影响咯》
论文摘要:没有影响力论文内容:(空)。
现在国内有个提法,叫“制度自信”。
我觉得这提法真的很好,国人是真的有充足理由在这个领域自信起来的。 配图送给美国的各个州,以及觉得这种制度不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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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亦有各种强法。魏国、齐国、楚国,君上以为哪一国可堪楷模?”
秦孝公听此一问,精神陡然一振,目光炯炯道:“先生此言,大有深奥。嬴渠梁平日只为强国忧心如焚,心念尚不及此,敢请先生指教。”
“魏国乃甲兵财货之强,齐国乃明君吏治之强,楚国为地广人众之强。目下正在变法崛起的韩国与齐国相类。”
秦孝公喟然长叹,“与三强不相上下,嬴渠梁此生足矣。”
卫鞅笑道:“然则上述三强,皆非根本强国,不足效法。”
秦孝公感到惊讶了。他在《求贤令》中已经申明,图强的目标就是要恢复穆公时代的霸业,与东方诸侯一争高下。按照这样的目标,达到魏齐楚韩四国的强盛,应当就是满足了。而卫鞅居然说上述三国不足效法,口气之大,当真是蔑视天下。是这个卫鞅不知治国之艰难,还是真有扭转乾坤的大才?他在骤然之间弄不清楚,不妨先虚心听之,于是谦恭的拱手道:“先生之言,使人气壮,尚请详加拆解。”
卫鞅面色肃然,侃侃而论,“前三种强国范式之根本弱点,在于只强一时,不强永远,只强表面,不强根本。魏国在文侯武侯两代是蒸蒸日上,真正强盛,自魏罂称王,魏国便每况愈下。齐国是这一代齐王强盛,之后必然衰弱。楚国则自楚悼王以后,一直是外强中干,不堪真正的一击。即或以目下正在变法之中的韩国而言,也是一代之强,甚至不出一代便会逞衰落之势。此中根源何在?其一,变法不深彻。李悝助魏文侯变法,以废除井田、奖励农耕、兴旺田业为主,疏忽了军制、吏制、爵制、国制、民制之全面变法。齐国韩国则更是粗浅的整军治吏之变法,没有深彻的再造翻新。楚国之变法,因吴起惨死而中途夭折,对旧世族只有些须触动,更休提深彻二字。其二,法令不稳定,没有留下一个国家应当长期信守的铁律。前代变法,后代复辟,根基不稳,必然是兴也忽焉,亡也忽焉。有此两大缺憾,岂能强大于永远?又岂能成大业于千秋?惟其如此,三强四国不足以效法,秦国要强大,就要从根本上强盛!”。。。。。
但现在不同了,世界变小了。美国从世界霸权地位跌落的那一天,就是美国分崩离析之日!至于这个“人造黄油式的奇怪民族”是否能在经历过其它民族那种风雨历程后是否还能存在,则是个未知数。
部落联盟?要你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