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将澳门与内地驾照互认事宜提上案头
立法会上周一般性通过《以电子方式出示驾驶车辆所需文件》法案,并交由立法会小组会进行细则性审议。该法案建议「一户通」增加显示驾驶执照、「车保」二维码等资料;并废止行车时须携带登记折和车契的规定。列席立法会的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介绍新法内容时表示,当居民在「一户通」绑定驾驶执照后,倘被交通警查车,只须出示「一户通」内的驾照即可,纸本驾照可完全放在家,不用随身携带。倘警方对「一户通」驾照有怀疑,亦有办法查到资料。至于车折、车契等,由于平时少用,只在买卖车辆时才可能用到,因此毋须绑定「一户通」,部门之间已数据互通,警方透过车牌已可查到相关的登记资料,是「最彻底的电子化」。
这是电子政务的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其实,内地已经开设实施此类改革了。从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本,就有类似的规定,避免那些没有携带驾驶执照行车就开罚的现象。
澳门特区从今年起实施的缴交行车税后,不再用张贴缴费标志,这也已是一个进步,相对于电子政务已经成熟的内地,更显先进。
当然,更应再次将研究及实施澳门与内地驾照互认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本来,这项研究已经进行了将近十年,而且时任行政长官崔世安也已颁布一项行政命令,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但相关消息公布之后,引起包括反对派和建制派在内的一些社会团体及人士的高度关注,担忧措施会影响路面压力及出现过界司机等问题,似乎将澳门与内地驾照互认的措施当成为洪水猛兽,反对派团体还发动和组织游行表达抗议,导致当时较为软弱的特区政府搁置了该项计划。
其实,即使是在此前那些以前港英当局培训的崇洋政务官主导的香港特区政府,在流行「驱蝗运动」的反对派的压力之下,也已经与内地达成了驾照互认的协议;而号称「爱国爱澳」的澳门特区,却是排拒抵制与内地驾照互认,这本身就是一个绝大的讽刺。何况,中国澳门特区是约有一百一十个国家或地区参与的《道路交通公约》的成员,并因此而承认国际驾照,但偏就不承认及接纳作为自己母国的内地的驾照,这是什么样的逻辑?单以这个事例作衡量,澳门特区就不能算是完全的「爱国爱澳」。
尤其是习近平主席号召澳门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珠三角合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与澳门的互利合作,而且近年来澳门与内地的经贸、民生往来紧密度持续增强的背景之下,更应从社会发展大势出发,实行驾照互认。而且,澳门作为对外开放的国际城市,并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倘是对驾照互认关闭大门,不但不符国际惯例,有损澳门国际城市的形象,也不利于「世界旅游休闲城市」的建设。在粤澳合作的领域内,可能会令内地居民产生「澳门只会向内地攞着数,却不愿反馈内地」的负面印象;而在对外开放的范畴,倘有内地游客来澳旅游,希望能像他们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旅游时那样,可以在澳门租赁车辆自驾游览,其实这也正是「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应有项目之一。倘是因为他们的驾照得不到承认而满足不了其愿望,岂不扫兴?应当说,「口碑传播」的功效,有时比旅游局花费巨款在境内外进行推销「澳门,就是与别不同」,还要大得多,甚或真的应证「与别不同」,因为拒绝与国际惯例接轨。
当然,一些居民的担忧并非完全没有理由,如:澳门面积细小,人口密集,机动车辆拥有量饱和,也没有高速公路,再也不能容纳外来车辆,亦不像其他地方,自驾游路程往往几百几千公里;澳门交通规则与内地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存在着靠左行与靠右行的矛盾,而且可能某些人对内地人也怀有偏见,如互联网讨论区就提出,内地有司机在撞了人之后,为逃避巨大的医疗费用,而干脆再反复辗压将其辗死;更重要的是,担心由此敲开内地司机输入「外劳」的大门,让内地司机抢走本地职业司机的饭碗…等。而当时的反对派团体就是抓住这种心理,发动游行示威反对驾照互认,结果是让其意图得逞。其实他们是以部分居民的担忧为籍口,售卖其抗拒澳门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真实意图。
因此,特区政府处理这对矛盾的政策方向,就必须在处理「特殊性」上狠下功夫,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并解决之。首先是明确宣布,即使是承认内地居民的驾驶执照,也将会严格坚持外雇政策,不向内地司机开放职位;其次是在与内地进行落实各种合作协议的会议上,说明澳门的特殊情况,难以向内地汽车开放进入澳门行驶。相信,只要能把好这两个「关」,实行驾照互认就并非是「洪水猛兽」,澳门既可履行国际惯例,并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增加一个「租车自驾游」的项目,而又不会对澳门的交通及外雇政策造成困扰。
实际上,驾照互认,只是允许持有内地驾照的人士在澳门驾驶与其驾照相对应的车辆而已,他们可以在澳门旅游时租车驾驶,或是借用亲友的车辆驾驶,
并非是允许他们可以驾驶内地车辆入澳,也不是允许他们在澳门从事职业驾驶改装。而且,在方便在澳门工作、学习的持有内地驾照的内地居民,在澳门购买车辆用作上下班(学)的代步工具的同时,并不允许他们在澳门从事职业驾驶工作,因而并没有侵蚀澳门居民的工作权益。
在澳门车辆可以单牌进入内地行驶,澳门居民也可以考取内地驾照的情况下,澳门却不承认内地的驾照,显然是不符合比例的原则。何况,互认驾照后,澳门居民的驾照也可在内地合法驾驶车辆。
当年在解释驾照互认的内容时,作为葡裔居民(已经依法办理确认为中国公民的手续)的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就说了一句「金句」:「自己同胞的事情都还要辩论?难道自己祖国都不承认吗?」「认可自己国家的驾照不是政治问题,而是自然要做的事情,也是自己同胞的权利」。这就应当让某些也自认为爱国爱澳的人士,自感惭愧。现在,社会政治环境已经大为有利于「爱国者治澳」,因而行政长官贺一诚,适宜再次颁布行政命令,执行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