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转移这一人类社会现象,不能太简单粗暴归纳成谁行谁不行,那就犯了先验论的错误

【本文来自《我国现有产业链虽是市场带来的,但它是从别国转移来的,并不是我们发明或发现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产业链的形成是社会分工引起的,本质上是人为创造出产业价值1+1>2的价值增值,这样在消费端才会有价值增值的实现,如果消费端不能实现价值增值则中间品生产毫无意义。

大白话就是人为拉长生产流程制造溢价,驯化消费者买单。产业资本操作的前提是一切为了超额利润,这样他们必须遵守两条生产原则:生产效率≥企业内部生产效率之和,交易成本≤内部企业交易成本之和。

当发达国家因为企业与公会劳资纠纷以及国家社会福利提高导致生产效率下降,那么将生产端转移低人权劳动保障国家以提高生产效率就是必然的结果。同时低人权劳动保障国家又有着低福利带来的低成本天然满足资本对于低成本生产的本能需求。

最终在产业链转移过程中资本方只要通过掌握产业链中最关键的价值链,就可以通过品牌设计、售后服务攫取利润最丰厚的那部分,而承接产业链制造、生产的国家为了人民就业也愿意压制成本要素配合整个系统体系。

但是成本要素是无法冻结的,否则发达国家不会选择把产业链进行转移,而承接国的生产成本也终究会超过产业资本所希望的交易成本阈值,那么自然而然产业链还是要向更低的价值洼地迁移,否则无法实现产业资本所追求的超额利润。

最后,我要提醒的一点是,产业链是工业国家技术能力的体现,所主导的产业资本追求超额利润是其特点,所以有了产业链转移这一人类社会现象,这需要非常庞大的知识体系进行理解,不能太简单粗暴归纳成谁行谁不行,那就犯了先验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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