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闹婚陋习,也要注意点姿势吧

闹婚公公亲吻儿媳一事已经闹了几天,当事方终于委托律师,出了份声明。应该说,这份声明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虽然没有正面回应网友关于细节的分析,比如儿媳动作上疑似抗拒,观众的起哄等,只是简单定性为“表演”,但还是明确指出,所有文字、视频、照片都是侵权。而且,声明还提到了“盐城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拳拳爱乡之情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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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网上流传的视频《公公婚礼上激吻儿媳只为1万元彩礼钱》,这次的图就不放了,法律党惹不起惹不起.jpg)

肯定有人要嘲讽,宾朋有这样的“心理期待”,这民风还真是纯朴啊,不过我觉得可能他们也只是在“表演”,以“营造喜庆气氛”嘛。

但有些人偏偏不信邪,要跳出来自曝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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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肯定是要批判的。但总体上,扒灰即使在当地还是被当作“笑话”看的,而不是什么“主流文化”,否则也不会在邻居吵架时成为骂词。在婚礼上“扒灰”的出现,也能证明这一点。

知乎网友“万金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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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套说法是目前对类似行为现象最公认的解释,扒灰是件丑事,婚礼上出现的公公背媳妇、公公戴“扒灰佬”高帽等“扒灰”变体,以及其他公公与儿媳妇的肢体接触(在本例中,成了高度逼真的强吻“表演”,PS. 大律师们别来找我,我相信是真的表演)等“习俗”,都是因为这样的“社会功能”而产生、流传下来的。

随着旧式乡村和人际网络的逐步瓦解,越来越多的人会脱离、甚至主动“逃离”这样的环境,而舆论的批判,也能加速这一进程。

但有些人在批判的过程中,恐怕过于“奔放”,节操之低堪比“扒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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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个带V的人把范围扩大到台州,还说“尺度更大”,结果我有个好朋友就是台州人,亲戚在台州城乡都有,表示连强吻没有听说过,更不知何来的“大尺度”。

随意扩大打击面还是其次,居然还乱解风俗产生的缘由,声称“新娘让父亲或长兄享受初夜,以示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并与孝道相联系。按此逻辑推论,前述那套心理学分析就都瓦解了啊,儿媳在婚礼上是通过“尽孝”的积极表现,才得以融入乡村小圈子的啊,发帖者不如赶紧建立个新学派,成为心理学一代宗师啊。

传统孝道有很多问题不假,这锅还真背不上,发帖人要是不去写论文,还可以去日本写剧本,不然真是可惜了。

这帖子后半段又讲了地主夺初夜权的事,然后又一晃枪回到公公破处上。这偷换概念的手法真是一点不藏着掖着。

拜托,各种抢初夜权的记载,古今中外都不少,但都是酋长、领主、地主抢奴隶、农民的,有谁听闻是领主抢自己儿子的?

当然扒灰的故事很多,连皇帝都有。但扒灰是扒灰,抢初夜是抢初夜,既然扒灰的都能流传下来,那么没有抢儿子初夜权的记载(即使以人类之大有那么些个例,肯定也没有成为“习俗”),反而可以从侧面证明,这项人类“文化”就算有,也在有史以来就“失传”了。要把后世的某种习俗,认为是其变体,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研究”风俗习惯,不能听风就是雨,当然,有他这种“研究小地方人就像研究猴子”的态度,还能研究出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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