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为应对中国,印度也要组建火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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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本文编译自苏拉夫·贾于2021年11月6日发布在《外交官》网站上的题为《印度即将到来的“火箭军”》的文章,部分内容有删改。此文中有大量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地方,请各位读者自行甄别。编译此文,只为参考,同时向大家提供外媒的看法,并不代表译者同意或者证实其观点与消息。由于译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现的错误请各位读者多加指正。南亚研究小组特此转载,供诸位读者参考。
PLARF有足够的能力发动大规模的常规导弹袭击。图源:“巨浪的日常研究”微信公众号
2021年9月,印度国防参谋长(CDS)比平拉瓦特将军表示,印度正在寻求建立自己的“火箭军”。这一消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目前中印两国的军事平衡中存在的明显不对称进行迟来的承认——PLA火箭军(PLARF)有足够的能力对关键地区的印度军事目标发动大规模的常规导弹袭击。相比之下,新德里在这一对应领域的选择相当有限。这样的导弹打击可能会对印度造成巨大的痛苦,但是远远低于核威慑的门槛。自然,始于2020年夏天的中印两军在实控线的长期对峙,也是促使新德里有意答复减少甚至消除这种不对称的原因。
然而,综合火箭部队(IRF)的发展不仅仅是为了部署先发制人的地对地导弹(SSM)以进行威慑,也不是为了在必要时与PLARF进行对射。总的来说,这反应了世界范围内的一种趋势,即利用战略对峙时的打击机会攻击敌方的重点目标,例如指挥与控制中心、防空传感器与阵地、部队集中地区、后勤节点等,这些都是敌方相对难以拦截的地面目标。在战略范围内,公路机动的SSM不再被视为多余或者无效的打击目标,即使是印度空军也是一样。
事实上,尽管印度空军(IAF)过去曾与印度陆军(IA)进行过“导弹还是飞机”的辩论,但是多年以来,一直在运行着自己下属的SSM部队。就IA而言,它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确信有必要进入“深度战斗”或是战略封锁领域的必要性,认为这是传统冲突阶段的变化。弹道导弹类武器的发展并不需要等待冲突的逐步升级,取而代之的是敌方的后方可能会首先接触到此类武器。正如印度陆军参谋长马努基·穆昆德·那拉瓦内2021年8月在德里一家智库发表演讲时所说的那样:
“即使在前沿防御地点(FDL)的部队都已经准备就绪并且处于高度戒备状态时,指挥和控制中心、机场、仓库和纵深战略通信节点会受到精确定位的首轮打击。在第二波打击中,大量低空飞行的无人机突破、压倒了防空阵地,其目标是火炮、导弹基地和坦克集结地,导弹与火箭攻击将加入联合打击,以削弱常规作战能力,对敌方的攻击将以‘反向线性’展开,FDL的部队将是最后一个被解决的。”
在谈到最近的实际冲突时,例如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之间的冲突,那拉瓦内进一步表示:
“出现的一个关键教训是,飞机、舰船和其他力量的集中使用,加强了彼此的战斗力,但是也使他们成为活靶子。集中作战的倾向使得你在对手的精确火力面前不堪一击。因此,有必要集中火力而不是火力平台。”
事实上,在未来可能遇到的冲突中,IA可能无法在冲突早期得到空中的支援。相反,IA自己的远程精确火力可能在进攻和防御敌方空中打击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从本质上讲,宣布建立IRF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印度将在有限冲突期间大规模和精确地使用SSM,并全心全意地拥护未来联合作战环境中的“非接触”战争时代。
印度展出的“烈火-5”导弹。图源:“巨浪的日常研究”微信公众号
最终,印度自己的导弹系统开发和生产的发展,使其军方能够设想一支火箭军。正如印度国防与发展组织(DRDO)主席最近所说的那样:印度“在导弹技术上完全自力更生。”对于弹道导弹来讲,这种说法当然是正确的,从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到惯性导航系统(INS),再到基于系统芯片的机载计算机和执行器,印度都可以从国内供应链获得。一旦目前正在测试的MANIK小型涡扇发动机通过“本土技术巡航导弹(ITCM)”的项目成熟,亚音速巡航导弹也将实现完全国产化。然而,液体燃料冲压发动机领域的技术,甚至类似印俄合作的“布拉莫斯”超音速巡航导弹的控制系统发展仍然有待完成。高超音速滑翔飞行器和超燃冲压发动机驱动的高超音速巡航导弹目前也在研发之中。
尽管技术并不是建立火箭军的限制因素,但关于最终IRF的组成在导弹组合及其跨类别库存规模领域的争论仍然很活跃。就其导弹组合而言,是否应该将能够在作战范围外(印度军方的概念中,该范围是小于300公里)对目标进行打击的火箭炮系统置于其控制之下,就是一个问题。此外,部分官僚机构仍对投资超过其认为的“固定资产”持怀疑态度,即它认为火箭军只能在大型战争中使用其装备(而不是战斗机或主战坦克)。事实上,正是这种观点使得印度的弹道导弹库存有限,现有的弹道导弹只具备投掷核武器的能力。
在高超音速武器系统可用之前,与核武装进行资产混合的问题也可能会出现,特别是远程导弹。接下来就是IRF的训练和实际支持的问题。一旦IRF成熟,可能必须解决与威慑稳定性相关的问题,尤其是与巴基斯坦有关的问题。
虽然创建IRF的更广泛的原因——比如需要创建一个与PLARF对应的反制力量——很容易理解,但问题是为什么印度选择一个单独的“火箭军”。毕竟,能够进行战略打击的地面发射载体已经存在于印度军火库中,尽管其分布在各个军种。然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IRF背后的想法是将这些能力合并到一个单一的指挥和控制结构下,以在联合部队环境中对其进行最佳效率的利用,而不是让它们分散在各个军种,服从各个军种的计划。IRF的任何部队都需要投掷质量和精度,从目前的三个军种中整合现有的资产能够立刻满足这一目的。
印度现有的对地导弹分别隶属多个不同军种。图源:“巨浪的日常研究”微信公众号
鉴于这一情况,人们可能会认为,从目前处于服务状态的单位中发掘相关能力,将是推动战略打击能力发展的最佳方式,并将其作为印度军队的一项纪律。这将防止各部门之间的恶性竞争妨碍发展,同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性。毕竟,IRF需要IA的后勤,同时利用IAF和印度海军(IN)的ISR单位,直到自身在这些领域的综合能力成熟。相反,IRF自己的网络出现后,将与目前其他三个军种的网络相连接,可能成为印度军方深化联合的一块磁铁。这种联合还将扩大到采购领域,因为IRF将寻求在打击载体与ISR单位(如卫星)等订单方面利用规模经济。(未完待续)
本文转载自“巨浪的日常研究”微信公众号2021年11月7日文章
原标题为《为了应对PLA火箭军 印度试图组建独立的“火箭部队”》
本文来源于“外交官”网站2021年11月6日文章
作者为努力搬砖的巨浪
本期编辑:穆祎璠 陈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