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口鉴抄要慎重,歌曲之间撞和弦很正常

【本文来自《发布新歌前奏惹抄袭争议,周杰伦回应》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唉。。。

就在两天前,吴宗宪喷卢广仲抄袭的那个新闻下面,我提醒说在网上空口鉴抄要慎重,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很难对专业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结果被人喷是洗地。现在周杰伦出了几乎一样的事,说了和我说的一样的话。你们看看是怎么着?接着冲周杰伦?喷周杰伦给自己洗地?

强调一下,流行歌曲因为商业,受众喜好等因素,创作上确实是有比较严重的同质化,套路化问题。因为听众买账,觉得好听的套路就那么几个。这么多年创作下来,在流行歌曲里撞动机,撞和弦是非常常见的事。

有兴趣的可以去B站找找视频。有不少UP主在做类似的内容,就是看一首歌能和多少歌撞动机撞和弦进行。你是绝对想不到那些你认为很独特很创新的歌曲在专业人士眼中是什么样的大路货的。这种情况你把他当成是抄袭是很不公平的,如果这样就算抄袭,那可以说近几十年所有的流行歌曲都是在抄袭了。

用和弦4536251创作的歌曲,视频由风闻社区添加

这就好比什么呢?就好比你指责市面上的汽水厂商抄袭,可乐味是抄可口/百事,柠檬味是抄雪碧,橙味苹果味是抄芬达/美年达。同质化确实是客观现实,但问题是顾客能接受的口味就那么几个。低成本快消品要想销量高,你还能让人家出什么?口味独特的汽水不是没有啊,黑松沙士喝过吗?白花蛇草水喝过吗?问题不就是。。。它们因为味道太独特所以没法大卖吗。。。

类似的,流行歌曲同质化套路化是客观现实,任何一个领域发展多年后都难免出现类似的情况。你说是不是像,雷同就算抄袭?我说你还是慎重。解个一次方程组,大家都用牛顿法,难不成能这都是抄袭吗?非得把线性代数从基础上颠覆才能叫创新?

所以在现状下,空口鉴抄更要慎重。因为你得区分“无意撞动机撞和弦”和“有意抄袭”。这就更不是听两遍曲子就能下判断的。

最后我把我之前的评论贴过来,除了当事人当事歌曲名字之外一个字不改直接拿过来用也没有任何问题。大家自己判断吧。

--------------------以下是之前卢广仲抄袭新闻下的评论---------------------

我对乐理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但我多年以来在各大网站上围观过无数次抄袭事件及其引发的后继撕逼。再加上看过一些音乐UP主的科普,觉得大家对于空口鉴抄这种事情恐怕还是要慎重。

首先,歌曲的版权保护的是旋律,一首歌曲是否认定为抄袭其他歌曲,看的是旋律是否相似程度高到一定程度,而和声、配器是编曲的部分,是不受版权保护的。因为常用的,大众普遍接受的和声进行就那几个,实在是太过于普遍,不可能说你用了别人就不能用。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说你用了钢琴用了弗拉明戈别人就不能用。但和声和配器又极大程度上决定了听众的听感。很多时候,听众觉得两首歌听起来相似,其实是因为使用了类似的和声进行和配器。而不是真的抄袭。

其次,即使只论旋律,认定为抄袭也是很困难的。一直以来一直有一个说法是连续四个小节(也有人说是六个)相似就可以认定为抄袭。但其实这个说法也是不对的。之前有专业人士辟谣过,并没有这么绝对的标准。道理和上面也是类似的——一个八度就那么几个音,考虑到听众的接受程度,其实可用的排列组合没有多少。人类几千年音乐创作下来你想写一个完全找不到与之相似的其他歌曲的歌,基本不可能。如果你说有,99.9%的情况是你听过的音乐太少了。

说这么多不是想给这首歌洗地。这件事情爆出来好几天了,刚出这事的时候我就去把这两首都听了。我个人的感觉是确实像,但我是不敢下抄袭这个判断的。我是想说鉴抄这种事情还是留给专业人士去做。

没有相关知识储备的人是无能力在专业领域的问题上做判断的。音乐创作到今天已经是一个高度发达成体系的工作。凭着一时的感觉就冲去喊打喊杀要不得。我还是相信业内人士的判断。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让一般人搞清楚葡萄酒和白酒的区别,基本是个人就行,但是你让一般人在葡萄酒的领域里细分,搞清楚干红,起泡酒,白兰地等等概念的区别,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了。再要往下细化,什么年份,什么酿造方式、什么陈化等等,能搞懂的人就少之又少。

但现在很多网友是只懂得区分葡萄酒和白酒的人,却要去判断长城干红赤霞珠是不是窃取了拉菲酒庄的酿造工艺。。。你觉得他能做出什么有价值的判断吗。。。这不就是火箭烧水洗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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