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网络社区发展和社会治理:网络环境下的国家安全(四,下)

四, 虚拟网络社区的治理原则、目标和方略

严峻的现实挑战

由网聚和围观通过社交网引发和发酵的网络舆论,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负面。网络成了很多人缓解社会压力和矛盾的舞台,有些网民面对一些重大新闻事件时,往往与自己个人情绪结合,使网络舆论具有了情绪化的特点。具有隐蔽性的网络,使得一部分网民在发表言论时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再加上网络媒体又缺乏实在的方式进行“把关”和相应的法律规范来限制或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使得网络舆论难以控制。社会化媒体作为一种网络传播形态,它的舆论导向往往是由意见领袖主导的,而这些意见领袖有时并不一定是最有思想、最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人,而是粉丝多、发言多的人,其中也不乏“大V”和“新三反分子”的身影。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网民成了“沉默的多数”。

另外,从中国网民的构成看,低年龄、低学历网民占了大多数,网络的从众性比较明显,网络的及时跟帖和及时评论带有相当的随意性。这些进展和趋势客观上有利于我国公民社会的培育,但同时也更容易催生“群体极化”现象。因为在有组织的网络沟通过程中,观点相近的网民沟通更加频繁,意见领袖对其他人的影响更加明显,因此作为组织的群体观点和态度更容易走向极端。此外,网民由于匿名性缺乏责任心与道德意识,网络舆情表达呈现非理性和情绪化的特证,并与现实价值发生分裂。特别是当有组织的网民不再限于通过施加舆论压力而是实际介入到事件的进展中时,“群体极化”现象的负面效应就可能会被放大。这都是必须认真研究、谨慎对待的大问题。

此外,社交网的盛行也诱发了网络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谣言、诽谤、暴力语言攻击、网络刑事犯罪、网瘾、垃圾内容、低俗文化等。“网络推手”和网络公关公司的出现也引起了人们的扰虑和警惕。网络舆论的这些特征,使得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但同时也意味着巨大隐患。所以,社交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网络舆论提供了宽广平台的同时,也滋生和蔓延了网络暴力和各种失范行为,必须制止和防范。

当然,最重要的是, 网络作为赋权工具和政治动员平台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威胁。目前中国拥有6亿多(?)网民,其年龄结构日益与社会整体年龄结构重合,网络民意表达正在接近或等同于社会公众的意见表达,网民关注的议题也正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网络意见的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趋势非常明显。一边是群体性事件正在升级,另一边是公权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意识、手段、方法普遍缺乏。如果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群体性事件二者合流,将对基层政府提出全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再者,从全球范围看,最主要的现实威胁来自起主导作用的西方社交网,如脸书和推特等。由于它们的强大功能和复盖面,更由于网络世界的无边界性,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所以,我们更应关注对国外主导的社交网的监控和管理。

虚拟网络空间的治理原则:社会问题非政治化

虚拟网络社区引发网聚和围观的兴奋点,并由此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大多是一般性社会问题。当事人和围观民众的诉求大都是地区性、行业性的利益问题。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面对突然袭来的舆论潮,我们首先必须坚持“社会问题非政治化”原则。高明的地方领导者,应该善于把带有某种政治诉求的问题化解为地区性问题、行业性问题,把社会压力分解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去逐一处置。而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把这些具体的经济、民生方面的问题政治化,只会激化矛盾,让各种社会压力都集中到一个断裂点上,就可能使局势恶化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干扰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

虚拟网络社区的监管目标:舆论表达的多元和平衡

在虚拟网络社区中,草根的意见表达几乎成为唯一的意见表达,出现舆论表达不平衡,缺乏多元性的严重问题。所以,我们建议,对于中国虚拟网络社区的监管目标应该确定为舆论表达的多元和平衡。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首先, 疏通常规的民意表达渠道,以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地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上达需求。目前,紧迫的任务是解决民意表达渠道畸重畸轻的问题。由于渠道不够通畅,使中国的网络舆论焦点表现出持续高温,并居高不下。它显示我们的公权力机构还不善于和民众通过网络来实现对话和沟通,说明我们官员对于网络舆情的调控能力有待提高。面对这种窘境,我们建议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首先解决意见表达的平衡问题。政府机构及官员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如何有效地将自己的话语参与到网络环境下的社会对话中去,这种对话与沟通,虽然不能统一人们的思想,但至少可以使网络舆论的表达更加多元和平衡,它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社会共识的达成提供一种必要的参照系,并且也可以分散和缓解单一化的网络意见对于社会现实的破坏性压力。事实上,网络舆论的兴起为实施舆论监督提供了新途径,更利于发挥为社会减压的功能,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聆听民意、汇集民智的新渠道,有利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其次, 放大正面舆论,推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新媒体时代,网格媒体通过链接、专题、博客、播客等形式,把传统媒体的相关报道和不同的观点、评论集纳在一起,并通过选择、强调和再呈现,重构事件全景图,进而引发观点的大碰撞。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舆论既引发自传统媒体,又集中和放大了传统媒体舆论。

另外,传统媒体可以通过对传播效果的控制,来引导网络舆论发展的方向。因为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使人们对它们已有了较多的依赖与信任,特别是一些大的新闻机构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已经相当牢固。所以,当人们在网上要获得新闻信息时,总还是会把传统媒体特别是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经营的站点作为主要甚至是首要选择。传統媒体本身所具有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可靠性, 可对网络舆论進行选择、过滤、放大,调控网络舆论的导向。彼此嵌入、互有分工、各有侧重,掌控舆论导向,是两类媒体良性互动的基本法则。

第三, 培养和发现具有正能量的网上“意见领袖”,发展网络盟友,引导网民自我救育、自我约束。网上舆论易受少数人控制,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时,网民对于权威言论有较强的依赖感,需要“意见领袖”解疑释惑。“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通常指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既非选举产生又无名号的人。这些人是大众传播中的评论员、转达者,是组织传播中的闸门、滤网,是人际沟通中的“小广播”和“大喇叭”。网上“意见领袖”热衷于利用网络平台展示自己,以此来贴近和影响网民。但应该看到,网上“意见领袖”的价值观与我们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有一定距离。更应该看到,一些”新三反分子”常常伪装成意见领袖,但实际上他们不是我们所说的意见领袖。对于这些人我们必须善于甄别,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所以,为国家大计,我们要把培养和争夺具有正能量的网上"意见领袖"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更多地关注现有网上“意见领袖”,争取为我所用。同时,培养我们自己的网上“意见领袖”,通过“意见领袖”来引导网络舆论,强化主流舆论,争取中性舆论,孤立反动言论;要注意发现和团结那些关心党和国家大事、观点立场正确、发帖量大、有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的“高级网民”。通过网民引导网民、网民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网上斗争中,广大网民的支持是取得斗争胜利最重要的依靠力量。要善于引导网民情绪,最大限度地争取最大多数网民的声援和支持,孤立和打击极少数别有用心的组织者和幕后策划者。

我们同时还要发展盟友,形成与盟友的合力。地方政府宣传部门要在网络社区(BBS、微博客、Q群等载体)和“公民报道者”和“网络意见领袖”中发展“盟友”。盟友不是部下,也不是潜在的敌人。要允许和鼓励他们对地方政府的施政缺失提出批评,开展舆论监督,同时通过积极沟通对话,帮助他们理解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全部复杂性,引导他们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帮助地方政府,缓释民间某些不满情绪。一方面,要改进政府的立场表达和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增强说服力;另一方面, 要把握住社情民意的脉搏,认真倾听网民和公众的利益诉求乃至某些非理性情绪,促进官民沟通,促进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均衡表达和平等博弈,化解社会隔阂和对立情绪,打造国民政治共识,筑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虚拟网络空间的治理方略

在日常的具体治理方面,我们提出以下方略。

第一, 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的“安全阀”机制,防止事件从虚拟走向现实。中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和利益冲突必然使各阶层关系出现紧张,亟需构建社会的“安全阀”机制及对民众的精神抚慰机制:让人们有苦有地方说,有不满有地方宣泄,社会的紧张能够借助某种娱乐和消遣得到代偿性的满足与精神抚慰。而网络无疑是最为便捷且成本低廉的“安全阀”与“代偿性满足”的表达与宣泄空间。因此,我们应该而且必须给网络的表达以更大的话语空间,给网络的内容呈现以更宽容的文化尺度。

第二, 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中,争取抢占舆论引导的“第一跑道”。在今天多元化的大众传播环境里,如果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在网民心目中就极易产生“有猫腻”的感觉,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可见,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网络舆论的必要前提。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黄金4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主导舆论,平息事件。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谣言扩散的过程正是新闻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面的声音如果跟不上,负面信息就会乘虚而入。为此,网络媒体要利用网络传播快捷的特点,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争取抢占舆论引导的“第一跑道”,及时发出正面声音,做到关键时候不“失语”,使“谣言止于事实”,避免社会恐慌或混乱。可以利用网络新闻的海量性特长及时推出专题,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论热点的信息盲点。

为此,公权部门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时应该掌握两个要点:一是介入事件的时机不容滞后,不仅要通过党报、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更要学会利用网络随时跟进、及时刷新事件的进展情况;二是要转变介入姿态,不能一味地保持高压、扭曲、遮蔽等方式,而是应该抛弃由官方独家掌控信息的意识和行为,学会让多双眼睛观察,让多种声音说话,让民众在多种信息中进行分析判断,得出自己的结论。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題上ー味缺席、失語、妄語, 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第三, 采取必要的“切割”手段,勇于“抢旗识”。针对某些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形像的负面新闻,一旦调查属实,建议政府迅速采取必要的“切割”手段,包括中央和地方切割,地方与基层切割,政府和无良官员切割。避免上级政府为下级政府、政府为个别无良官员的不作为和其他问题“背书”,不要被他们用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所忽悠。另外,在网络舆情中,政府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勇于“抢旗帜”,意思是说,要站在正义的一方,高举道德和善治的旗帜,引导舆论和事件的方向。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要高举社会正义、司法公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旗帜,积极排查和解决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种种顾忌,把这样的旗帜送给网上“意见领袖”或其他别有用心的人,而让广大网民对政府失望。

第四, 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做好网络管理工作。网络是言论自由的重要表达方代,但任何自由都不是无限的,网络绝不是隨心所欲的泄愤场。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角度规范互联网行为,防止极少数人借题发挥攻击国家政治制度,也要防止网络间谍利用群体性事件实施渗透活动。同时应该调整网络警察的职权,使其主要职能不再局限于查处不健康网页,也应承担“治安警察”的职责,对网络上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进行疏导,对故意挑起事端、散布谣言、煽动闹事的网民予以制裁,将网络言论控制在合法、有序的范围之内。通过立法来规范相关网站的自我管理,对博客和版主实行实名注册制,对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民进行适当处罚等,以此确保网络规范、有序运行。

第五, 加强对网民的引导和教育。网络造就了一个“眼球判断“而不是“大脑判断“的时代。由于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特点,使得个人在表达意见时不用过多地担心自己会陷入道德谴责,但有时却缺少了理性。在网上众多网民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者自居,对攻击对象拍砖骂娘的时候,其实有时已经不由自主地卷人一股情绪的洪流,无意中促成了网络暴力。网民跟风式的忽悠,也越来越使网络和“民意”走得太远,并且掺有太多的“水分”,暴露出缺乏诚信的软肋。此种情况向我们昭示:网民搭建了网络平台,却也在自毁这一平台。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个网民,在享受电子技术给生活带来便利和快乐的同时,也应该有一份责任,一份网络公民的责任一一拒绝网络暴力、煽动、辱骂和攻击等非理性行为。如果我们不能在网络中形成一个良好的公民社会,那么,就难以跨越到现实社会的民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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