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蒋劲夫的家暴案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淼”
各位读者大家好,今天我们的故事,从一起“国际恋情冲突”开始。
蒋劲夫在11月20日正式在微博上承认了自己“动手”,算是自己主动承认了实施家暴的事实。
当然,作为一名中国年轻男星,蒋劲夫在微博上也自然有不少粉丝替他辩解。尤其是在他的一名自称为朋友的人po出了一些“细节”之后,更让蒋劲夫在这起他殴打同居女友的事件中,似乎逐渐成为了一个“受害者”的形象。
当然,更有旁观群众提出了“日本人活该挨打”的口号,甚至扯上了南京大屠杀。话说这位网友,您把小两口打架的事儿,跟日军侵华战争中的惨烈屠杀放在一起,是不是有些太不尊重那些死去的同胞了?
说实话,我有点儿看不懂了... 不过没关系,不扯这些八卦,我用能看得懂的方法,来剖析一下“家暴男”的特性。
家庭内暴力(Domestic Violence)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同时也是具有高度的隐秘性和私人性的一种暴力行为。根据各国的法律和观念不同,家暴所涵盖的范围也不尽相同:在大部分的国家里,会将现任配偶以及恋人,对另一方所进行的暴力行为列为家暴;而在一些对家暴已经立法的国家中,会将前任配偶、已经分手的恋人也列入家暴的范畴。
而另一方面,家暴的内容,也并不仅仅是“暴力殴打”。事实上,除了物理上的伤害之外,对另一方进行情绪上、精神上的虐待,实施“经济虐待”,以及性侵,都被列入了家暴的内容之中。
根据各国的调查结果显示,家暴的受害者中90%为女性,10%为男性。在男性受害者中,也包括了来自同性伴侣的家暴行为。因此,家暴中的施暴者,事实上绝大多数都是男性。
家暴会死人吗?会的。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在2017年的一次统计中显示,在女性被杀事件中,超过50%的死亡是由于伴侣一方的家暴所导致的,其中98%的加害者为男性。
( Petrosky, Emiko;Blair, Janet M.; Betz, Cater J.; Fowler, Katherine A.; Jack Shane P,D,; Lyons,Bridget H. (2017) Racial and Ethinc Differences in Homicides of Adult Women and the Role of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
“既然被家暴了,为什么不报警?是不是想要炒作/敲诈?”
遭遇过家暴的女性,往往会觉得这是一种羞耻,因此她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者仅仅告诉身边最亲密的人 —— 事实上,在性侵案中也有着同样的特性。
在这份20年前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社会关系上比较封闭传统的国家,例如孟加拉国、埃及,遭遇家暴的妇女中,有68%和47%的人选择“不告诉任何人”,而她们的其他选项,也仅仅是“告诉家人”,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相对来说,在加拿大、爱尔兰、英国这些观念较现代的欧美国家中,仍然有一部分选择“不告诉任何人”,受害者中选择报警的比例只有 26%、20%和22%。尽管时代在进步,然而在家暴这个问题上,仍然有着绝大多数的“沉默受害者”。
她们不是炒作,她们只是害怕。
《人物》在11月21日有关家暴的专访中所列出的数字
家暴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对方有错在先吗?
家暴的成因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然而有个共同点,就是“男性认为女性对自己不忠/不服从”。在伴侣关系中,倾向于认同对男性和女性持“双重标准”的男性,会乐于强调和凸显自己在伴侣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并在经济上对另一半实行“领导”。这种情况在一些性别歧视较为严重的国家,例如日本、印度尤为突出。而当家庭中有了孩子之后,作为父亲和丈夫的男性的经济领导地位更加明显,因此就会形成一种“我在养活全家,没有我你们都得死”的固有思维。
在这样的不平等关系的作用下,居于领导地位的男性会对另一半逐渐产生“控制欲”,最为明显的手段就是限制对方的人际关系交往,控制对方的外出频率和时间,刨根问底地了解对方的感情史,掌握对方的网上交友关系等等。这种情况并不仅仅由经济不对等而引发,也常常出现在一些认为“男的花心一点儿没关系,女的必须恪守妇道”的国家,例如...
当然,这样的做法不可避免地会招致一部分女性的反感乃至反抗。而男方在被女方反抗后,往往会提出对方对自己不忠,行为不端,有违妇道等等的“道德批判”,并会要求女方“把我给你花的钱,给你买的包包,给你买的化妆品都统统还给我”。
由此就往往会引发家庭暴力的出现。
如果是真的家暴,为什么不分手?
家暴的实施,往往从一开始并不是“真刀真枪”的,而是从微小的肢体冲突开始,逐渐慢慢升级。而最具有迷惑性的一点是,实施家暴的一方会在暴力行为之后,展现出自己对对方百般呵护的一面,甚至会宣称“我这么生气,是因为我太在乎你了”、“你要是不惹我生气,咱们俩这样子多好啊”。这在家暴案例中非常普遍。
而随着家暴行为的频繁出现和程度升级,受害者一方甚至会被洗脑,出现一种“他又生气了,肯定是我哪里做得不好”的自责心理。因此,家暴的受害者往往会在承受了十几次、几十次的暴力之后,才会选择报警或者与伴侣分手。
与直接报警相比,提出分手的家暴受害者,事实上会在心理上经受更大的考验:由于长期频繁的家暴,受害者此时会出现明显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无法主动提出分手。根据统计,70%的家暴受害女性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 PTSD,并且不敢去提出“更加刺激对方情绪的事情”。
而另一方面,由于实施家暴者在精神上的病态(后面就会提到),相当一部分实施家暴者会用辱骂、殴打、伤害他人、持凶器威胁等等手段,来阻止分手。
在患有 BPD (边缘型人格障碍)的人群,和无精神症状的人群之间相比,患有 BPD 的实施家暴者有74.7% 会通过破坏物品来泄愤,52.7%会锤墙,39.6%会殴打对方,49.5%会与他人寻衅打架,61.5%会推搡对方,29.7%会持凶器进行威胁。而这些方面,在无精神症状的人群中是显著低下的。
(Randy A. Sansone, MD, Justin S. Leung, BA, and Michael W. Wiederman, PhD, 2013,Externalized Aggressive Behaviors in Patients with Borderline Personality Symptomatology)
话说回来,小两口吵架拌嘴是常有的事情,但为什么会有人将其发展成为家暴呢?
近年来在一些医学研究中,研究者们尝试着将“具有家暴行为的人”的特征分离出来,以便进行更好的研究和诊断。在这些实施家暴者的身上,往往具有易怒、无法控制冲动、以及过剩的自尊心的特点。而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发现实施家暴者与精神症状有着直接的关系。
( Hamberger, L. Kevin; Hastings, James E. (December 1986). "Personality correlates of men who abuse their partners: a cross-validation study".Journal of Family Violence. )
跟据这项持续了7年的研究表明,大约有80%的已知实施家暴者,都具有临床上的精神症状,大部分为 边缘型人格障碍 (BPD) 和 自我中心型人格障碍 (NPD)。而在实施了物理伤害的家暴者中,罹患精神症状的比率接近于100%。
自我中心型人格障碍 所导致的家暴
尽管我已经在这个公众号里提到过多次“自我中心型人格障碍 (NPD)”这个名字了,但是在这里,我觉得还是得跟大家介绍一下。
NPD 的特点是“极端自恋”。
他们会认为自己超越常人,固执地认为自己比其他人都要优秀;会对自己取得的业绩和成就进行过分的夸张和美化,甚至通过幻想使自己沉浸在功成名就、魅力卓群的形象里;他们期待别人的崇敬和赞美,但同时对其他获得了成功的人充满了嫉妒;他们喜欢控制他人,让别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动,对那些明显不如自己的人表现出傲慢的态度;然而,当他们被别人拒绝或是否定的时候,会显示出强烈的抗拒感,甚至对别人产生恨意。
而事实上,在 NPD 的自我美化、自我迷恋、自我吹嘘这些行为的背后,还隐藏着他们对于“羞耻”极端敏感的意识。由于急切地期待着展现自己,并由此获得他人的赞美,因此他们会在一些公众的场合里变得极端紧张而敏感,反而会让他们在公众的面前出丑。因此,患有 NPD 的人在被别人否定、反驳、抵抗的时候,会爆发出强烈的情绪冲动,甚至失去对自己情绪和意识的控制。
更复杂的是,由于他们极端回避对自己的否定,因此在 NPD 患者实施的家暴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种特殊的行为模式:
1 否认自己的错误:NPD 患者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有错,因此在他犯错时,会首先选择逃避问题。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玩消失”,等一段时间之后再次出现时,会声称自己“记不住了”。
2 玩手段:NPD 患者会详细地了解恋人/配偶的强项和弱点,并且抓住对方的把柄后加以利用,用来要挟对方就范。在一些 NPD 实施的家暴中,NPD 患者会使用先前给对方拍摄的裸照,来阻止伴侣提出的分手的要求,或是在分手后仍然要挟对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3 进行“假道歉”:NPD 患者在道歉时,往往并不是为了表达歉意,而是强调自己“犯错也是事出有因”。所以,在他道歉的同时,也往往会提出你也是有过错的,甚至是“你如果不犯错误,我就不会家暴”。
4 对过错进行推脱,甚至倒打一耙:NPD 患者尤为特殊的是,他会将你指责他的错误,直接用来反驳你。在一些例子中,女方发现男方出轨后要求摊牌,结果却遭到了男方的殴打。而男方所提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她先出轨了,所以我才出轨的,我是违心出轨的,我才是受害者。
5 束缚:NPD 患者的意识中,始终存在着“与他人竞争”的心态,因此他会对你的社交关系极其敏感,要求你断绝与特定人物的往来,或是限制你的外出的等等。
家暴受害女性称,蒋劲夫将她手机中的联络者全都删掉
6 强烈的表达欲,爱争论
对于 NPD 患者来说,一些并不是指向他的言论,也有可能触动他敏感的自尊,从而引发他强烈的辩论和争执。另一方面,NPD 患者极端反感自己的意思被曲解,或是无法被他人理解。因此,患有语言障碍,或是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引发的争论,往往会成为暴力行为的导火索。
语言不过关,沟通不善也可能是事件的引发因素之一
自我中心型人格障碍患者,在普通人群中的存在比率为1%左右。所有的 NPD 患者中,男性占到了 50% - 75%。在国外的名人中,三岛由纪夫 和 萨尔瓦多・达利 都是典型的 NPD 患者。
边缘型人格障碍 所导致的家暴
边缘型人格障碍 (BPD) 同样也是这个公众号的一个常见话题。那么,什么是边缘型人格障碍呢?
BPD 患者是一类非常复杂的存在,他们的显著特点是“情绪不稳定”。
这些患者往往具有强烈的“害怕被抛弃”的意识,会通过自残、自杀的行为来唤起他人对自己的关心;他们的情绪波动极大,有时非常热情奔放,有时又会消沉到谷底,而且在这两种模式间的切换相当短暂;他们易怒,不太容易控制自己的情绪,时常有冲动的举动,同时又对自己的形象时常处于幻想和绝望的两端;他们往往有慢性的空虚感,认为所作的一切最终都没有意义。随着症状的恶化,他们会出现无法控制的自残、自伤、自我放纵行为。
在亲密关系中,如果你的伴侣是一名 BPD 患者,他会有如下的行为特征:
1 关系升温极快:他会在恋情刚刚开始时,和你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追求“24小时都不曾分开过”;为了让你开心,他会费尽心机去迎合你的口味、你的爱好、你的习惯;他敢于向全世界高调宣布你们的恋情,把你的照片发在他所有的社交平台上,甚至把你的名字纹在自己的身上;他会觉得为你做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牺牲,而且也这样告诉你。你有时都会恍惚觉得“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跟我如此合适的人”。这一阶段被称为“理想化期”。
2 思维极端两极化,非黑即白:理想化时期的结束,往往伴随着 BPD 患者的一次情绪消沉,或是激烈的争吵。当他发现你有过一次“令他不满意”的事情后,就会对你立刻全盘否定,认为你并不是那个他认为“十分完美”的人。
3 质疑感情:他会直接质疑你和他在一起的动机,否认你对他的感情,并且认为你之前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获得他的信任而玩的把戏。他会认为你是一个不值得他去爱的人,认为在你身上是在浪费时间。
很明显地,在被他这样误解之余,你也会想到分手。然而这就是最大的难关。
4 感觉被抛弃:他会认为你不可以就这样将他抛下 —— 因为问题在于你不爱他了。他会觉得你没有权利这样做,这样说走就走。为了留住你,他会选择自残(并且真的实施);而为了防止自己被抛弃,他会在情绪高涨的时候拼命表现出自己对你好的一面,而在之后的消沉期里对你实行暴力:辱骂、殴打。
BPD 患者的冲动性行为特点,导致了他们在情绪极端波动时会出现暴力行为。尽管在一些研究中,心理学家们发现 BPD 并不会单独成为暴力行为的诱因,但在一些“并发症”的作用下,例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自我中心型人格障碍”等等,会使暴力行为加剧升级。
( Gonzalez, R., Igoumenou, A., Kallis, C., and J. Coi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and Violence in the UK Population: Categorical and Dimensional Trait Assessment. BMC Psychiatry. 2016. )
BPD 患者在普通人群中的分布为 0.7% 左右,女性比男性略多。大部分患者的发病阶段为19-43岁,其中94%的患者可以通过精神科的治疗治愈。
我们再次回到这次的事件中来。
10月11日夜里12时许,蒋劲夫对女友中浦悠花实施家暴,直到第二天凌晨,现场有大量血迹。蒋劲夫见状后离家。
10月12日凌晨,在蒋劲夫离开家后,中浦悠花拨打了110报警,并向警方提出了“被害届”。警方到达现场后,由于中浦悠花有明显的出血和被殴打的迹象,因此警方呼叫了救护车,将她送入医院。
中浦悠花在医院进行了鉴伤,这一鉴伤报告同样被警方列为此案的证据之一。
(所以别问“为什么她不公布伤势报告啊?是不是假造的伤势啊?”求锤得锤的事情还少吗...)
“被害届”就是中文中的“报案书”,一般由警方根据报案人询问案情后,进行笔录制作。在日本的司法程序中,这一步并不构成“起诉”,而只是受害者向警方汇报情况。警方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再决定是否进行搜查、逮捕和起诉。
至于为何上电视,中浦悠花的解释是之前一直想同蒋劲夫协商此事,但由于对方一直不露面,于是想要公开自己遭受家暴的实情,催促警方对其进行逮捕。
在此案中,警方在接到被害届后,选择了首先进行“搜查”。搜查的目的是确定作案人的所在地点,并在案发现场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在家暴案例中,只要被确定对受害人有任何的暴力举动,即使未构成伤害,就可以构成“暴行罪”。
根据日本刑法208条,暴行罪根据情节轻重,会被处于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获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0万日元以下罚款。
而当家暴的伤害行为构成了伤情,有伤势的照片和医院诊断书为证的话,根据刑法204条,作案人的行为构成“伤害罪”,处于1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50万日元以下罚款。
在2017年5月,冲绳县那霸市的一名警官,在家中和妻子发生争执,之后把妻子推倒后用脚踩踏妻子的面部。妻子在报案后,警方对她面部的挫伤进行了司法鉴定,构成轻伤。随后在6月6日,该名警官以“伤害嫌疑”被予以逮捕。
家暴没有能够“洗地”的可能性,无论是如何宣称“对方有错在先”、“是她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儿”等等,只要动手了,就是犯罪。
然而,对于家暴事件的特殊性,这也不是没有可回旋余地的事情。
在受害方提出“被害届”,而警方尚未出具“逮捕令”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其实是实施家暴者的“黄金时间”。在日本80%以上的家暴案件中,实施家暴的一方往往会在这一时期里,对受害方进行大量的沟通工作,以期与对方达到和解。只要受害方撤回“被害届”,那么只要家暴的行为没有牵扯到其他第三方人员或者财产的损失,日本警方基本上会不予逮捕,让此事付诸流水。
因此,此案在10月12日报警之后的时间,其实正是蒋劲夫应该与对方进行和谈的最佳时期。然而根据女方所反映出的情况,在10月12日之后蒋劲夫再也没有出面解决过此事。而巧的是,女方也不希望通过“只是赔偿金钱”来让这件事草草解决,而是希望蒋劲夫可以和她当面进行会谈。可惜的是,也许是蒋劲夫的逃避,让这一窗口期结束了。
11月20日,受害者中浦悠花将自己的伤势照片,以及蒋劲夫的家暴内容发到 instagram 上。伴随着蒋劲夫在微博上的道歉,以及他的“朋友”的爆料,此事最终发酵成为了眼下的样子。
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网上已经出现了“日本警方发布逮捕令”的消息,但我还没有获得证实。如果逮捕令确实发出的话,那么留给蒋劲夫的时间就不多了。
按照日本的司法程序,在将嫌疑人逮捕后,23天内必须进行起诉。这一步的唯一变数,就是如果检察院没有获得足够的证据,便会以“不予以起诉”为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然而,在如今伤情报告、受害人伤情照片、犯罪嫌疑人自白都完备的情况下,恐怕进行刑事裁判就是时间问题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是“逃出日本”。
在警方的逮捕令发出之后,但还没有发布通缉令之前,犯罪嫌疑人是有机会通过正常的渠道出逃的。然而,一旦通过出境记录确认嫌疑犯在逃,日本警方有可能会发布国际通缉令,通过有引渡条例的第三国进行抓捕并引渡至日本。与日本建立引渡条例的国家目前只有韩国和美国 —— 也就是说,一旦犯罪嫌疑人再次出国,进入韩国和美国的国境的话,还是有可能会遭到逮捕。
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会觉得“还是以前的社会好”,毕竟“打老婆是我自己家里事儿,外人管不着”,“媳妇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敢给我戴绿帽子我就宰了她”。而这样的社会,现在也还是有的:
62.8%的阿富汗女性表示,如果妻子穿衣服不得体,就活该被丈夫打。
33.4%的约旦首都安曼的10-19岁青少年认为,如果丈夫认为女人与他人有染,就有权处死她。
57%的印度15-19岁男生认为,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而15-19岁的印度女生中,也有53%的人认同这一观点。
81%的老挝15-49岁人口认为,丈夫有权随意打骂自己的妻子。
62.4%的塔吉克斯坦人认为,妻子如果不告诉丈夫就私自离家外出,丈夫就有权殴打她。
37%的土耳其人认为妻子出轨的话,可以将其随意杀死。21%的土耳其人认为不至于杀死她,但是要割下她的鼻子和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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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想,我们都不希望活在那样的国家,对吗?
那就不要支持家暴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