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先发律师函再不理法庭见,一般业主见到律师函就补了

【本文来自《基层社区把本该政府承担的工作丢给物业,以后绝对是重大矛盾产生源》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赞同楼主说的,我有亲身体会。

我以前是在一个老小区,有一千户左右,是以前的公房改革的产物。物业是有以前的单位下属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很低,每平大概在0.15元,主要负责打扫卫生,水电修理等也负责提供等,八个大门洞开(有些大门是业主自己弄开的),只有两个大门门卫有人,都是老头。

每年的物业费只有一半能收上来,有不少老业主十多年都没有交(不交的原因是认为物业不负责)。业委会主任是个老头,是以前这片的一个副乡长,也不知道是怎么选上的(反正住了几年也没听说选业务会),反正是对这一小区的人都挺熟悉的。

后来这个物业公司退出了,由业委会重新找了一个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要涨价,每平米要从0.15涨到0.25,并每辆车每年交180元的停车费,那个小区的人群情激愤啊,业委会主任在小区操场连开三天宣讲会,下面听的人差点喷死他。

还有人把车堵在小区门口,不让其他车辆出人,而且闹的越欢的人就是那些长期不叫物业费的人。后来还是街道出面,支持业委会的做法,后来大多数都叫了停车钱,至于物业费收上来多少就不知道了。

后来搬到了新的小区,物业费涨到2.5元,反而物业费还要好收一些。小区入住超过60%后,在居委会的协调下,成立了业委会,换了新的物业,但感觉和以前物业差不多,有变化的就是物业比较听业委会的。

业委会好几个成员,只有一个是热心的,小区里有问题,都会积极协调物业给予处理。与外面有交涉,比如小区道路翻新(以前开发商偷工减料)找开发商,河道发臭找政府,隔壁工地施工扰民找相关单位,都热心的会与相关单位协调,相关单位也都给予处理了。

总体上业委会还是有一定战斗力的。现在感觉就是业委会的账面不是很清楚,招标采购内部决定,账目从来没有公布过(这一点有不少业主提出疑问)。

在新的小区,欠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会不要的,两年不交(物业费会有一两万,钱够打官司了),物业公司就会给你发律师函,再不理,就法庭见。一般没有业主会上法庭,一般见到律师函就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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