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森·布鲁克斯报告-2(译文)
译者注:亨德森·布鲁克斯报告是印度政府在中印边境冲突结束后组织的一个调查委员会所出具的报告,其中对印军的战前部署、战场表现做了检讨和批评。该文件一直被印度政府以“国家安全”理由保密,但澳大利亚记者(也是《印度对华战争》一书的作者)内维尔·麦克斯维尔通过私人关系从匿名来源处获得了该报告的扫描版(低清渣画质)。
——译者:Gourd Wang
另注:报告中部分页码缺失(有人怀疑是与提供给麦克斯维尔该报告的消息来源有关的不利材料),另全部图表和附件均缺失。
另注:由于本文是印度方面编制的,故文中的全部“我方”均指印度、印度政府或印度陆军。
本文为该报告的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节),主要涉及1961年11月到1962年10月期间的中印边界西段局势。
第一部分(续)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武(这是印度人自己写的——译注)
第一章 西部军区(续)
第二节 1961年11月到1962年10月20日
“前进政策”的决策
政府的决定
1)政府决定采取“前进政策”的背景不明。也未能获得设定“前进政策”的会议记录。
2)不过,1961年11月2日在总理办公室举行过一场会议,在参会者中包括国防部长、外事秘书、陆军参谋长和情报局长。情报局长认为,“中国人对于我们建立新的哨所不会有任何反应,而且中国人不太可能使用武力与我方的任何一个据点进行对抗,即使他们已经处于这种态势之下”。(参见附件10:陆军总部信件,编号71939/GS/MO1,1962年12月20日,第7段)
3)这与军方的情报评估结论——即陆军总部年度情报评估——中国-西藏,1959~1960的结论部分(附件9)——正相反;该文件清楚地指出,中国方面可能会使用武力来对抗一切从他们手上夺取土地的行为。然而陆军总部参谋局(General Staff Branch,为陆军参谋部最重要的分支部门,时任局长为考尔,即后来的第四军军长——译注)在会上所给出的意见我们并未查明。虽然如此,这次会议还是为执行“前进政策”做出了三个作战决策。这些决策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在下面全文列出:
a)就拉达克而言,我们应该从现有位置出发,向前方的国际边境尽可能向纵深派出巡逻队。这样做的着眼点是建立能够阻止中国人进一步推进的据点,并从这些据点压制中国人可能已经在我们领土上建立的据点。这种巡逻必须不能引起与中国人的冲突,除非在自卫中有必要这样做。
b)在北方邦和其他北方地区,没有像拉达克那样的困难。因此,我们应尽可能的向前推进,并有效占领整个边境地带。如有任何空隙(即中印边防哨所间的空白地带——译注),必须以巡逻或建立哨所的方式加以弥补。
c)鉴于军事行动和行政管理上的许多困难,应该沿着边界努力集中主要兵力,驻扎于前沿哨所后面适当的地方,以便使这些哨所能够得到后勤供应,并从那里出发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边境的态势。
4)很明显,第三项决定(即上述第3(c)段)是一切军事上前进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一点,我们的军队部署就毫无合理性可言(no balance in our forces),且一切进军行动从一开始就只能取决于中国人的慈悲(at the mercy of the Chinese)。依靠当时在拉达克的虚弱的军力,根本不会有哪个主要基地或者其他基地能够抵御大规模进攻,更何况恢复原有态势了。因此,如果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政府的决定,也只能在调入一支规模可观的部队之后才能做到。西部军区司令部已经指出,要有效保卫拉达克,最少也需要一个师。
陆军总部的行动
5)从1961年11月2日至12月5日,陆军总部对政府“前进政策”的决定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期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但是很明显在政府决定和陆军总部向军区司令部传达的训令之间存在很大的偏差。以下全文引用(另见附件11):“1 在印藏边境进行巡逻和建立据点的政策最近由政府进行了审议。政府所做之决定反映于以下段落中。拉达克2 我们应该从现有位置出发,向前方我们所认可的国际边境方向尽可能往纵深派出巡逻队。这样做的着眼点是建立能够阻止中国人进一步推进的新据点,并从这些据点压制中国人可能已经在我们领土上建立的据点。3 这一‘前进政策’执行中不应引起与中方的冲突,除非自卫中所必须。北方邦和其他北方边境4 在北方邦和其他北方地区,没有像拉达克那样的困难。因此,我们应尽可能的向前推进,并有效占领整个边境地带。空隙应以巡逻或建立哨所的方式加以弥补。目标的重新评估5 我认为,在拉达克和我方其余边境地区执行这一新政策一定会引起军队的大量调动,并引起相关的后勤问题。我要求你对与这一政府的新命令相关的作战目标进行新的评估,尤其是考虑到与此相关的额外的后勤问题。你的相关建议应当在1961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同时,在可能的地方,应当按照上述指示采取行动。”
6)可以看出,陆军总部的指示并没有反映出政府第三项作战决定所设置的“前进政策”的前提条件。陆军总部不清楚当时不存在这种基地,也没有对此提出问题。乍看上去,这是一个不可调和的局面。政府在政治上急切地要求收复领土,鼓吹的却是谨慎的政策;而陆军总部却制定了在军事上明显不合理的政策。
7)在某种程度上,这或许解释了陆军总部送出其指示上的延宕。不过,自这一指示发布出去起,陆军总部就不断催促执行这一指示,而不考虑下级单位所所面临的困难。
“前进政策”的分析
8)该政策实际上倾向于建立一系列据点以压制中国人在拉达克所占据的区域里建立的阵地。因此,它可能意味着我们将最终控制阿克赛钦公路(即新藏公路——译注)。实际上,陆军总部在一封信函中的确体现除了这一意图,信中称“依据政府最近下达的命令,已经提出在阿克赛钦和拉达克其他我方领土上现被中国人占领的指定位置建立据点。”(参见附件12:陆军总部信函,编号57888/TS/MO/CGS,1961年12月7日)
9)本评估并不关注“前进政策”的存在是否会改变冲突爆发的可能性,但该政策的执行一定增加了冲突发生的概率。很明显,“前进政策”在政治上很受欢迎,并且可以认为,其最终目标就是把中国人从拉达克驱逐出去(eviction of the Chinese from Ladakh)。这一点毫无争议,但值得讨论的是,我们当时的军事态势是否足以实行这项政策。
10)显然,这一政策的执行一定会导致军事态势的重大变化,而且并不能认为这一观点属于“事后诸葛亮”(being wise after the event)。但是陆军总部既没有向军区司令部下达作战评估、也没有下发情报评估、更没有更新作战命令和训令。和政府的所谓“第三项作战决定”没有传达给军区一级一起考虑,这一点不夸张的来说必然意味着军区将从字面意义上执行陆军总部的指示。因此,西部军区司令部对下属部队提出的要求,就只是向新建的哨所派遣人手。(参见附件13,西部军区司令部信函,编号2005/10/C/GS(Ops),1961年12月29日)。如果政府的指示能够完整的传达给军区,几乎可以肯定西方司令部会提出其能力不足以执行“前进政策”,除非他们所要求的一个师能够被调到拉达克。所以毫无疑问,从手段上看,“前进政策”是有陆军总部在缺乏必要支持的前提下执行的,这违背了政府设定的前提。
“前进政策”确定后的局势发展
哨所前进
11)前文已经提到,在“前进政策”指示的问题上,陆军总部并没有发布总体的指令。实际上,在各个阶段,向前沿部署哨所都没有总体的计划。不过陆军总部一直在下达书面或口头的命令,而后者有时是直接下达到军级的。
12)从我方基地向东设立的哨所可以分为以下集群(见图C):
a)以斗拉特别奥里地为基地,沿奇普恰普河部署。
b)以Sultan Chhushku为基地,沿无名河流部署(中方称其为西大沟——译注)。
c)沿加勒万河向萨木崇岭部署。
d)以波布浪为基地,经过错格斯察鲁向Nyingri部署。
e)以楚舒勒为基地,向i)Chartse地区;ii)Yula;iii)Razang La。
f)以科尤尔为基地,向羌山口部署。
g)以典角为基地,向i)觉拉山口(Jara La);ii)恰尔丁山口。
图4——印军前进政策的实施方案
13)对这些哨所从设立之日起的简要描述见下文。
14)以斗拉特别奥里地为基地的:
a)陆军总部1961年11月9日的信件,编号15458/1/H/TS/MO3,命令进行侦察行动,并建立一个哨所。(附件14,第1~3段)
b)1962年4/5月,建立了若干哨所和侦察行动。该区域还建立了其他哨所。
c)直到1962年4月22日,中国人才第一次做出反应,一个观察哨受到威胁,被迫撤退。此后,中国人在该区域设立了三个哨所。
15)以Sultan Chhushku为基地的:
a)陆军总部1962年4月10日的信件,编号15458/1/H/TS/MO3,命令进行侦察行动,并在无名河流源头建立一个哨所。(附件15,第3段)
b)1962年4月派出的巡逻队抵达了中国人位于Sumdo的哨所附近。陆军总部在162452/MO3的电报中(1962年4月23日)命令巡逻队在现地建立哨所。
(后面可能会补我自制的图片,图5——西线最北端印军的哨所部署)
16)加勒万河哨所:
a)陆军总部命令进行一次侦察行动,并建立哨所。参见附件14,陆军总部信函,编号15458/1/H/TS/MO3,1961年11月9日。
b)在当年冬季尝试了几次沿河流走向的侦察行动,但行动都未能成功。
c)陆军总部参谋局命令经由温泉区域进行侦察,参见附件15第4段,陆军总部参谋部信函编号15458/1/H/TS/MO3,1962年4月10日。
d)西部军区司令部在2005/10/R/GS(Ops)号信函中(1962年5月16日,附件16第3段)通知陆军总部参谋局,考虑到中国方面可能的反应,不应该在萨木崇岭附近建设任何哨所。
e)陆军总部在1962年5月28日的15458/1/H/TS/MO3文件中(附件17)否决了西部军区司令部的建议。
f)随后在1962年7月5日,在该处建立了哨所,随后其实力增强到大约一个排。7月10日,该哨所被约70名中国人包围,后来对方的实力逐渐加强到一个营。
g)西部军区司令部(根据附件18:1962年7月14日电报02067号)建议不要使用通往加勒万哨所的陆上道路,因为这样可能引起武装冲突,而是建议使用空投来维持后勤。
h)陆军总部(根据附件19:1962年7月14日电报160341/OPS ROOM)指示,通过陆运方式维持其补给。
j)1962年7月15~18日间向该处派去了陆军部队,但被中国方面拦截而未能抵达。
(同上,图6——加勒万方向印军的哨所部署)
17)以波布浪为基地的:
a)1962年6月,陆军参谋长在视察第15军时,批准建立以下哨所:i)安妮山口;ii)塔拉昌山口(随后进一步向东移动,因为发现该山口不适合建立哨所)。
b)两个哨所在6月末前建立完毕。
(同上,图7——班公湖北岸附近印军的哨所部署)
18)以楚舒勒为基地的:
a)陆军总部指示在Rezeng山口建立一个哨所(附件20,信件编号15458/1/H/TS/A/ M03,1961年12月7日)。随后,在1961年12月14日,陆军参谋长在视察15军时命令在Rezeng山口建立一个班级的哨所。该哨所于1962年2月15日建立。
b)在楚舒勒周边建立了若干个哨所,其中一些是根据陆军总部参谋部的命令建立的,其他的是为执行“前进政策”而填充空白区域的。因此到1962年6/7月间,楚舒勒周边的主要哨所如下所列:i)塞利穷(班公湖以北);ii)宇拉1号、2号。
(同上,图8——楚舒勒方向印军的哨所部署)
19)以科尤尔为基地的:根据陆军总部第15458/1/H/TS/A/MO3号信件(1961年12月7日,附件20)的命令建立了羌山口哨所。该哨所规模约12人,1961年12月建立。
20)以典角为基地的:在典角周边建立了若干小哨所,从而将实际控制线向前推进。
(同上,图9——巴里加斯方向印军的哨所部署)
1962年7月末的控制线(图C)
21)截止1962年7月末,我们在北段已经向纵深前进很远,而在楚舒勒附近的中段,也已经接近中国哨所的周边。在南段,我们在Rezeng山口、羌山口和距离国际边界很近的典角附近建立了哨所。
22)这些新哨所(有说法约有共36个),很明显使我方贫乏的兵力进一步分散,并耗尽了我方在重要基地的力量。因此,考虑到我方需要在基地部署更多的兵力才能支持这些新哨所,这就成了我方的弱点。
中国方面的反应
23)哨所的前进使中国人也活跃了起来。利用其远超我方的资源和更加便利的交通,他们在我方哨所旁边建立了更强大的哨所,在很多时候实际上包围了我方的哨所。
24)双方现在都在彼此的射程范围内了。双方建立哨所的竞赛也使得紧张局势不断升级,并日趋不稳定。若干交火事件的发生表明气氛日益紧张,也说明中国人使用武力对抗我方哨所前进部署的决心。下面列出了一些重要的事件和局势发展的信息:
a)7月15~27日:中国人拦截了走陆路前往加勒万哨所的部队。
b)7月20日:中国人在距离塞利穷哨所540米外建立了自己的哨所后向我方哨所开枪。
c)7月21日:我方巡逻队从塞利穷主哨所出发,准备建立第二个哨所时遭到中国人的枪击。
d)7月21日:中国人使用迫击炮、轻机枪和步枪在斗拉特别奥里地区域向我方一支巡逻队开火。
e)7月22日:陆军总部参谋部授权所有哨所指挥官,可以哨所受到威胁时向中国人开火。
25)因此,到1962年7月末,紧张气氛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因此,应当评估此时的军事态势。
1962年8~9月的态势
26)1962年8月,第114步兵旅又得到了一个步兵营的加强,其部署情况如下(见图D):
a)第114步兵旅旅部:列城;
b)杰特团第5营(欠一个连):波布浪-温泉地区;
c)杰特团第5营的一个连:斗拉特别奥里地地区;
d)第8廓尔喀步枪兵团第1营另配属一个中型机枪排:楚舒勒地区;
e)第7查谟与克什米尔民兵营:科尤尔-典角地区;
f)第14查谟与克什米尔民兵营:什约克-斗拉特别奥里地地区。
27)上述部署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将一个连甚至更多的兵力集中到主要的中心基地。实际情况与此不同。随着哨所的前进部署,该区域总共已经建立了60个哨所。其中少数几个或许还有一个排的规模,其余的必然只有一个班甚至更少的兵力。甚至只是这样少的兵力,就已经占用了拉达克区域超过一半的守军。因此,这些所谓的基地只能算是有少量部队的管理机构而已。有一个营在楚舒勒,这就是拥有兵力最多的单个基地了,但是这里的兵力也只不过有一个营部和两个保护机场的虚弱的步兵连,还有基地里的其他部队而已。第114步兵旅既没有火炮,也没有重迫击炮,中型机枪也只有一个排。
(同上,图10——1962年8~9月双方的部署)
西部军区司令部的重新评估
一般基础
28)1962年7月,我们在陆地上的弱点以及局势的发展引起了西部军区的极大关切。因此他们向陆军总部参谋部提交了一份“1962年8月15日对拉达克局势的重新评估报告”(见附件21,西部军区司令部信函2019/1/A/GS(OPS)号)。
29)该评估报告是一份重要文件,因为文件陈述了当时的现实态势,并给出了应对这一态势的短期和长期建议。附件21中列出了全文,下面的段落中将讨论其中的重要部分。
力量对比
30)在拉达克正面,中国人部署了一个装备很好、支援火力齐全的师。另外,中国人还修建了通往他们所控制的所有重要区域的道路,因此可以在任何地方集结大部队。与此相对,我们的兵力分散,没有值得一提的支援火力,不同区域之间的交通很差。因此在战斗中,我方会被彻底地打败(be defeated in detail)。
31)各区域的力量对比如下:
a)斗拉特别奥里地区域:中方有一个团级战斗群,与我方分散在约100公里宽的三个连对峙;
b)羌臣摩/温泉区域(含加勒万河):这里中方有另一个团级战斗群,与我方55公里正面部署的三个连对峙;
c)楚舒勒区域:估计有一个团级战斗群,还可能得到后方迅速的增援。与此相对的我军有一个营;
d)印度河谷区域(典角-东堤):并未发现重要威胁,但中方可以部署一个营级战斗群。
建议
32)这份评估报告的后文着重强调了我方“宣示主权”政策所引起的局势的严重性,并要求最高层对未来的行动作出决策。相关段落的措辞相当悲观,这里全文引用:“考虑到前文内容,政治指令必然要以军事手段为前提。如果这两者不能互相关联,就有在既丢掉我们现在已经拥有的实际利益又大大损害道义立场的危险(既丢了面子又丢了里子——译注)。因此,不应在采取军事准备上投机取巧(there is no short cut to militray preparedness ...),这种战备可以使我们能够有效地执行我方现在的政策,而这一政策的目标是驳斥中国对我方领图的非法声索。”
33)为满足这些要求在长期和短期所需要的部队如下所示:
a)长期:一个下辖四个旅的师,配备充分的支援武器和行政后勤部队;
b)短期:在长期需求得到满足之前,应立刻增援下列部队至拉达克:i)四个步兵营;ii)一个山地步兵团;iii)两个中型机枪连。
34)该报告最后建议,在部队的实力配备充分以前,应当采取的行动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a)鉴于拉达克地区的主要军事态势对我不利,我方不应挑起与中方的武装冲突;
b)在我方在拉达克的实力得以充实之前,应与中方共处,而“前进政策”应当搁置;
c)对于被包围的加勒万哨所,应寻求我方满意的政治解决方案。(参见附件21,第24、28、31段)
陆军总部的反应
35)我们不清楚这份文件及其内容是否被传达给政府。然而,1962年8月24日,陆军总参谋长、西部军区司令部司令和参谋局长等人开会讨论了上述内容。会议没有记录,但1962年9月5日的一封陆军总部参谋局致西部军区的信件提到了陆军总部的立场。
36)信件给人的印象是,陆军总部参谋局不认为中国可能会在拉达克发动大规模敌对行动。前者还将主要话题搁置,而是去争论“前进政策”的正确性,并(十分讽刺地)主张后续的事件已经表明了该政策的正当性。
37)信件没有讨论立刻调动援军的要求,长期的军队需求也被置之不理,信件中称,西部军区在拉达克不会收到任何援军。其原因是空运能力的限制,而这正是西部军区提出调动援军时所提出的前提条件之一。不过陆军总部参谋局认为,由于缺乏外汇,政府不太可能考虑扩大运输机队的规模(附件22:陆军总部信件15458/1/H/TS/MO3,1962年9月5日)。
38)陆军总部参谋局并没有注意到西部军区的警告,这只能认为是对中方反应的不正确评估、以及认为将会无事发生的自鸣得意的见解的共同结果。参谋局副局长(代局长)1962年9月对森中将(时任东部军区司令——译注)说的话也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原话是这么说的“拉达克的经验显示,对中国人开几枪只会让他们落荒而逃”(森中将的报告——附件A第6段)。
39)无论原因如何,陆军总部参谋部没有去注意西部军区的建议,既不考虑增援拉达克,也不采取措施减少那里的紧张气氛。1961年9月20日,陆军总部命令,对中方进一步包围哨所或占领空投场的行为将不再采取容忍的态度(附件28,陆军总部电报16250/MO3号,1962年9月20日)。
后续事件
政府将中国人从东北边境特区中驱逐出去的决定
40)东北边境特区的局势同时也日趋紧张。多拉(Dhola)哨所在1962年9月8日被围,并发生了数次交火。
41)国防部长在1962年9月22日举行会议,评估了边境局势。陆军参谋长认为,我方在多拉地区的任何行动都会引起中方在拉达克的报复行为,尤其是在无名河流(西大沟——译注)和加勒万河沿岸。然而外事秘书的关电视,中国人在拉达克不会对我方采取强烈的反应。他认为即使会导致拉达克丢掉部分地盘,也应当发动从东北边境特区驱逐中国人的作战行动。
42)国防部长随后在陆军参谋长的要求下,发布了如下指示:“正如在此前数次会议中已经讨论过的那样,决定陆军应该进行准备并尽快将中国人赶走。据此,指示陆军参谋长在准备好之后立即采取行动驱逐东北边境特区卡门边境分区中的中国人。”(附件24)
43)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可以接受在拉达克丢掉部分地盘,但将东北边境特区的作战准备和时机留给陆军总部参谋局去决定。东北边境特区的作战将由东部军区负责,但很明显,两个战区的作战行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陆军总部的人不仅要保障东北边境特区的作战行动,还要确保拉达克地区能够应对中国人的威胁。只有两边都万全准备好了,才应该发动作战。
44)西部军区已经提出,陆军在拉达克甚至没有准备好应付有限规模的作战行动。损失少量地盘是一回事,但陆军总部参谋局有责任确保陆军的力量、部署和状态适宜于完成其作战目标并能够保护自身的安全。不应该将任何军队置于敌人大发慈悲(对我方的行动不会采取反应的渺茫指望,the off-chance that the latter would NOT react)上面。
陆军总部的反应
45)在这一阶段,陆军总部参谋局有必要对边境局势、作战行动的准备情况和发动时机进行彻底的重新评估。该机关不能放任自己盲目地发动准备不足的作战行动,后者只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46)在西方军区所关注的范围内,参谋局所采取的唯一行动就是警告西部军区,东北边境特区会发生迫在眉睫的作战行动,而拉达克可能会爆发规模有限的反击。(附件25,陆军总部电报160395/OPS ROOM,1962年9月22日)发给西部军区的这份电报中关于作战的段落如下:“致西部军区司令官和第15军军长……上述行动(指将中国人从东北边境特区中驱逐出去)有可能在拉达克引起反击,中国人可能会对我方的若干前沿哨所发动进攻……因此所有哨所都应得到警告,应尽可能强化其防御……一旦遭到攻击,各哨所应予回击并对中国人造成最大的杀伤……可以采取一切对加强我方现有阵地有必要的调整措施。”
47)这份电报的要点是加强我方的阵地和哨所,以及要求各哨所回击。考虑到西部军区自1960年起一直徒劳地索要援军、空运力量和后勤支援(这二者是必须的)的事实,这一点听上去非常奇怪。因此这里所说的加强实际上基本无法实现(amount to very little)。进一步地说,要求这些孤悬在外、战术上缺乏合理性和协调的小小哨所“回击”的命令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这些命令有多么不现实。然而当时下达的就是这样的命令,我们常常怀疑陆军总部参谋局是否了解局势的现实情况(time and again, that brings doubt to one's mind whether General Staff Brach, Army Headquarters were in touch with the realities of the situation)。看上去,是这些事件控制了作战行动,而不是作战行动控制局势的发展。
结论
48)在本节中,我们看到了“前进政策”是如何在缺乏有效执行的方法的前提下得以通过的。该政策与其说依赖我方的实力,其实更加依赖于中方不做任何反应。
49)陆军总部参谋部逐渐放弃了正常的计划编制、详细的参谋工作和协调、军事工作的前提等工作。与其说(他们)是根据完善的军事思想和有计划的行动而工作,不如说只是根据异想天开(whims and suppositions)然后在地上随便挖洞而已。这在整条边境线上都引起了后果,也就是我们的军队准备不足以应对一切军事态势。拉达克随后发生的战斗以及我军的反击只能凸显出西部军区司令部的主动性和各基层单位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