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找出路”,农村“要致富”,农民“留得住”(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亟待破解的三个核心难题
——农业“找出路”,农村“要致富”,农民“留得住”
蔡启璧
历史走到2018年,新中国69岁,改革开放40年,中国正在以制造大国的姿态强势崛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成为全民共识的奋斗目标。然而,正当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超越等概念“乱花渐欲迷人眼”之际,中国的“三农”问题再次映入国人眼帘。农业为什么萎缩不振?农村为什么空心化?农民为什么还那么艰辛?“三农”难以回避的现实却在无情地拷问着每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想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贫富之间的悬殊,也着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机关干部下派挂村等等,各方都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解决“三农”具体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扶持比重越来越大,全国财政每年对“三农”投入不少于3万亿,若按5.8亿常住人口计人均每年投入达5000元以上,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不是说从外地引进了一家种植大户,农业就能强起来了;不是说修了一条路或建了一排新房,农村就能富裕繁荣了;不是说免除了各种税负,农民就能生活富足了。事实上,这些举措只是治标之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更要治本,任重而道远。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标志着中国“三农”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对此社会各方充满期待。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7.9%。2017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是13.9亿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1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52%,农村常住人口5.8亿人;城镇户籍人口5.9亿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35%,农村户籍人口8亿人;全国农民工总量2.9亿人。
一个占全国经济总值7.9%的行业,一个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94.7%的区域,一个占全国总人口57.65%的群体,这个以“三农”为主体的领域再次吸引国民的眼球,党和国家再度从战略的高度聚焦和关注这个领域的发展命运。
2018年1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7月份中央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方向,明确了三阶段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这是吹响了新时代“三农”发展的集结号。
笔者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破解“三农”发展中的三个核心难题:一是农业“找出路”,二是农村“要致富”,三是农民“留得住”。只有农业找到可通往高效固本之路,中国经济才能实现整体高质量发展;只有农村找到可引领全面富裕之业,中国才能建成繁荣富强的现代化国家;只有农民找到可提供安居乐业之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有望实现。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只要实事求是而不是避重就轻,勇于改革而不是止步不前,敢于担当而不是庸碌求稳,抓准突破“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关键因素、核心难题,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久久为功,中国乡村一定能够实现全面振兴发展。
一、农业“找出路”,在于推行新型集体化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就是农耕文明。农业,它是国计民生的产业、国民经济的基础、社会稳定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农业的出路问题,一头连着国家的粮食安全,一头连着8亿农民的生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的发展提供新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使得我国粮食产量保持稳定,农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农业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并长期困扰着农村的繁荣,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增收。未来,中国农业的出路在哪里?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亟待探索和突破。
(一)中国农业萎缩不振现象已然不虚
建国后的前20年,国家先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接着全国农业也从由“小农经济”向集体化经济转变,于是中国便有条件推进前所未有的国家工业化进程。在这个阶段,中国农业一边担负着解决平均每年新增146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一边以平均每年超过30%的农业高积累,为国家的工业化输送了全部的原始资本积累,这是一个农业大国推进工业化的必然过程,也是当年中国民生总体清贫的根本原因。从1952年到1975年,随着工业产业增加值比重从20.9%提高到45.5%,农业产业增加值比重从51.0%下降到了32.5%,但中国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却始终没有动摇过。
1978年中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短期内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同时70年代我国从国外引进一批大型化肥生产项目陆续投产,有效增加了粮食产量,同时也造就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城市工业化的大发展输送了不可或缺的劳动力。改革开放40年,中国沿海地区和城市工业的日渐繁荣,强力助推着中国快速崛起。然而,不能回避的一个现实是,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严重不平衡,“三农”问题越来越突出,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特别是代表农村经济基础的农业产业日渐衰落、萎缩不振的景象已然不虚。
一是“小农经济”分散落后。当今中国农业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就是一种“小农经济”模式。从生产力状况看,上世纪七十年代人民公社集体化时期的农业,机械化生产已在一定范围得到普及,当分田单干的农业回到了“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后,部分农户为了降低劳动成本,甚至弃用农业机械,回到了畜耕和手工农业生产的原始状态,现代农业技术难以全面普及,科技水平难以有效提升,严重影响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融入经济全球化之后,农业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种“小农经济”的弊端逐渐显露。首先,集约化生产水平低,以个体经营为主,农户地块大小不均,高度分散,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相去甚远,不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其次,组织化经营水平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生产资源协调利用率低,企业和农户都缺乏制度约束和风险保障机制,竞争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直接影响经营收益率,农户从农产品价值链中分享的价值少。再者,专业化服务水平低,农业技术、市场、金融等服务组织数量少、层次低,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功能不强,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差,农业现代化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因此,在农业现代化的国际大背景中,“小农经济”常常事倍功半,甚至成本倒挂、入不敷出,根本无法与国外大农场耕作相竞争。
二是青壮劳力流失严重。传统农业无疑需要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与非农产业比较,农业的效益相对较低,农民从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对务农和务工的收入有着直观的对比,在城市务工每月可拿3000-4000元的工资,收益远大于务农。于是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放弃农业生产,由农村向城市转移,成了离乡离土的“农民工”,这是他们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无奈选择。2017年全国农村户籍人口8亿人中“农民工”占了2.9亿人。“农民工”多为青壮年人口,留守在农村的自然多为妇女、儿童、老人,被戏称为“386199”部队,农村“空心化”了,而农业生产的却多半交给了留守老人妇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发展。中老年农民实因外出务工难找工作,故而只能在家种地。人们担心,待这一代留守农民垂垂老去,中国的农村将会是一副怎样的空旷、凋蔽、没有生机的场景……
三是耕地抛荒浪费严重。随着中国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经商的数量也一路飙升,农村土地被占用、浪费、抛荒等现象也日渐增多了,特别是抛荒和浪费现象让人痛心。一方面,存在偏远之地抛荒的浪费。在中国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大幅下降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土地却无人耕种,抛荒现象在农村也越来越普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资本对资源选择是优胜劣汰的,偏远山村和贫瘠的土地是根本流转不出去的,于是土地抛荒就成了农村的普遍现象。国土资源部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抛荒耕地近3000万亩,这对中国的粮食安全而言,无异于背后插刀。据福建省三明市农业部门的一位了解农村基层的干部反映,农村现有耕地基本上存在“三三开”现象,即三分之一抛荒,三分之一流转,三分之一自耕。实际抛荒现象之严重可想而知。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强调一定要守住全国18亿亩的耕地红线,果真能否守得住,着实让人担心。另一方面,存在引进项目建设中的浪费。在地方政府引进外来资本,进行农业种养项目开发、旅游项目开发以及其他非农项目开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种种浪费现象。比如,多年来在南方生态水质较好的农村,都在引进客商发展鳗鱼、鳖、泥鳅、冷水鱼等特种养殖项目,这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是要将原有良田改造成水泥池子等硬化设施,由此对原有的良田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对当地政府来说,引进这些农业种养大户并不产生税收,对当地劳动力的带动也少得可怜,唯一收获的是好看的项目政绩,以及当年一次性计入当地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数。水面养殖业是看国内外市场吃饭的行业,一旦市场不景气,这些老板拍屁股一走了之,余下的是实际建设投入很少的一个个硬化的水泥池子,想转让么没人要,想复垦么已不可能,这是对耕地最大的破坏和浪费。此外,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房地产过热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多年来,广大农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对偏僻的自然村进行整体搬迁,对分散的农舍进行合并重组,对破旧的居住区进行拆旧建新,特别是在村镇建设规划中,难免占用乡村中心地带的部分良田,名义上是先行占用,然后对老宅基地进行复垦,以达占补平衡,而实际上不少地方并没有及时复垦。由于农村建房监管不力,农村沿路建房占用耕地、在自家承包地上私自建房、城镇周边建房占用耕地等现象屡见不鲜。于是,许多农村一边有了宽敞的大街、崭新的村舍、整齐的别墅,一边耕地面积在不断缩水。在城市,1998年之后国家开始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开发逐渐火热,因此也出现了城郊乡村大量耕地被占用现象。事实上,村庄、乡镇、城郊因建房而占用耕地的现象一直在持续,如果继续控制不力,我国的耕地面积必然还会减少。截至2017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为20.23亿亩,人均耕地不足1.5亩。联合国对耕地有一个警戒线:人均耕地少于0.8亩的时候,会发生生存危机。据说,目前中国2000多个县里有600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1]对于一个人均耕地面积不到美国1/6、不到俄罗斯1/10的国家来说,农地面积的减少和浪费更值得警惕。
四是农业整体效益偏低。农业是一个维持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也是靠天吃饭的行业,或决定它很难成为高效益的产业。当前中国农业的经营效益整体上偏低,农业发展前景令人堪忧。首先,大宗农产品比较效益低。据统计,2014年我国农业总产值为10.2万亿元,其中粮、棉、油、糖四类农产品的总产值大约是2万亿,仅占农业总产值的20%,而播种面积却占了总播种面积的80%以上,意味着使用了八成的耕地只贡献了两成的农业产值,农业产业结构效益呈现“二八定律”现象,粮食大宗农产品比较效益偏低。其次,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扬。近年来,农资价格保持着持续上升的势头,农药、化肥、种子、机械成本以及人工成本逐年攀升,导致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云华研究结果,2015年中国玉米、稻谷、小麦、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亩均总成本分别为1083.7元、1202.1元、984.3元、674.7元、2288.4元,分别比美国高56.1%、20.8%、210.4%、38.4%、222.8%。第三,大宗农产品价格低迷。近年来,由于国家粮食保持高库存以及全球性供给过剩,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低位徘徊。据统计,2015年大宗农产品的平均价格同比下跌15%,我国粮棉油糖四类农产品的总产值也大幅度下降,仅占农业总产值比率的17%。2016年全国稻谷亩均收益仅为936元、玉米672元、小麦583元、大豆为405元,再计上土地费用、人工费用和折旧费用等,粮食生产几乎是无利润可言,投入与产出持平,甚至出现倒挂。一边是不断上涨的农业种植成本,一边是持续低迷的农产品价格,两头挤压的结果,呈现出了更加促狭的农业发展前景。
五是粮食安全存在隐患。虽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他强调:“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但由于城市的扩张、耕地的抛荒、土地的浪费,种粮面积在减少,同时老弱妇孺成种田主力,种粮效率低下,全国粮食生产能力在委缩,粮食自给能力在弱化,同时,随着人口的增多、经济的发展,全国粮食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长,加之中国对粮食进口市场的全面放开,国外高补贴、低成本、低价格的粮食大量涌入中国,引发国人对粮食自给率、净进口依存度、进口市场集中度、转基因等安全问题的担忧。[2]一是进口依存度太高问题。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的进口量逐年扩大。一般而言,一国的粮食净进口依存度在5%以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在5%-13%被认为是基本安全,在13%-18%被认为是不安全,一旦超过18%则被认为是处于了危机状态。[3]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进口粮食12477万吨,出口仅164万吨。而201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是62144万吨,必须进口相当于自产量五分之一的粮食才能满足国内需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由农民日报社主办的“2016中国三农发展大会”上指出,2015年中国粮食消费量约在12800-12900亿斤(64000-64500万吨)之间,据取中值64250万吨测算,2015年中国粮食对外依存度已高达19.4%。2017年中国粮食进口量达13062万吨,增幅13.9%,全国人均进口粮食约200斤。在我国粮食进口品种结构中,进口量排位第一的是大豆。2017年中国进口大豆达9553万吨,增幅13.9%,前三大进口来源国分别为巴西、美国、阿根廷。1995年我国大豆对外依存度只有7%左右,2016年进口依存度已高达87%,处于极度不安全状态,严重威胁到我国的食用油安全。[4]由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全球粮食安全指数报告》公布了2017年世界粮食安全排名,排在安全指数第一梯队的基本上是西方国家,爱尔兰、美国、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荷兰、德国、法国、加拿大、瑞典排名前十,新加坡排名第4位,日本第18位,韩国第24位,中国却排到了第45位,比2016年再退3位。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第一粮食进口大国,而美国却是世界第一大粮食生产出口国,出口量占世界一半。一个有接近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必须依靠进口粮食才能生存,这种危机比2018年中美贸易战中美国对中国进行电子芯片制裁更加可怕。一旦粮食进口渠道被人卡住,或者出现大面积灾荒,中国人的苦难日子恐怕就要到了,这决不是什么危言耸听。二是转基因粮食安全问题。中国粮食话语权旁落,以大豆市场的教训最为惨痛。大豆原产于中国,1995年之前一直为大豆产品净出口国。1996年之后转基因大豆在美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家迅速推广,当年中国取消了大豆进口配额,对外放开大豆市场,中国开始由大豆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2004年,在遭遇国际投资基金的疯狂打压后,中国中小型大豆加工企业和本土榨油企业纷纷宣布破产或被外资低价兼并,四大跨国粮商成功控制了约占中国85%的大豆加工能力,而外资榨油企业只收购转基因大豆,不收购国产非转基因大豆,迫使农民只能种植转基因大豆,且种子要从国外进口。且由于中国传统大豆价格比国外转基因大豆高出约1000元/吨。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虽然经历了长途跋涉到中国,但是价格仍低于国产大豆。如某时段,国产大豆每吨的单价大约是3500元人民币左右,而进口大豆分销价才3300元人民币,且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出油率更高,这样一来,中国非转基因传统大豆面临着国外转基因大豆的致命冲击。由于全世界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严重存疑,不仅存在转基因BT毒素的危害,更有因种植具有抗除草剂性能的转基因农作物品种,导致除草剂农药滥用带来的危害。孟山都公司开发的抗“农达”大豆在种植过程中必然存在草甘膦农药残留问题,而草甘膦在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的致癌物清单中被列为2A级“致癌物”,而据说长期以来中国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残留指标不设限,国人对此忧心忡忡。2013年6月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黑龙江大豆协会公布一份研究报告表明,中国各省癌症发病率与转基因大豆油的消费存在高度相关。[5]三是外资大粮商垄断问题。国际四大粮商——美国ADM、美国邦吉、美国嘉吉、法国路易·达孚四大跨国公司(简称“ABCD”)掌控着全世界80%的粮食交易量,目前全球前10位的谷物出口国中有9个被四大粮商占据主导,它们从种子、饲料、化肥这些最初环节直到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在市场几乎每一个层面都占据绝对优势,拥有世界粮食市场的定价权。四大粮商中的前三大粮商皆来自美国,通过接受美国政府的大量补贴,得以在全球推销低价粮食,让各国在低价粮食的倾销下逐渐丧失粮食的自主权,在外资形成原料买方垄断的同时,也垄断和操控了上下游产品的定价权。90年代中后期,四大粮商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强劲的实力,通过兼并、收购、合作等方式主导国内粮食流通格局,挤压国内粮食企业的生存空间,控制中国粮价,进而危及到国内粮食安全。有迹象表明,四大粮商凭借资本与经验的优势,已逐步形成对中国粮食的垄断,已完成对中国上游原料、期货,中游生产加工、品牌和下游市场渠道与供应的绝对控制权。目前,特别是大豆这一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农产品领域,几乎完全被外资掌控。有数据显示,四大跨国粮商已经控制了中国绝大多数市场份额的油脂市场原料与加工及食用油供应,中国97家大型油脂企业中,跨国粮商参股控股了64家,占总股本的66%。食用油市场的众多响当当的品牌早已被跨国粮商收入囊中,美国ADM控制的益海嘉里集团拥有金龙鱼、胡姬花、鲤鱼等品牌,金龙鱼还成功控股38家企业,参股鲁花等加工企业,工厂遍布全国,甚至连“中粮系”食用植物油的主要贸易进口对象都是美国ADM。而这些跨国粮商掌握着美国、巴西和阿根廷等主产国大豆的收购,以及仓储和出口码头等设施,控制着全球70%以上的大豆货源,四大跨国粮商控制了中国80%的大豆进口货源。[6]对于中国来说,不仅大豆沦陷既成事实,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也慢慢落入外资布好的局。早在十年前,外资就开始在东北布局水稻全产业链,并进一步占领上游种子和下游产品,从种子、种植、仓储,直到加工,无一遗漏。目前,益海种业已经在河北、安徽、新疆、吉林、北京、黑龙江成立了6个省级公司,全中国粮食种子进口占比约70%,蔬菜花卉类种子进口占比约为92%。如果国家政策不能及时跟进,将危及水稻和玉米产业,并将逐渐蔓延到粮食行业的上下游。此外,2004年前后,中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部分粮库生产经营艰难,负债沉重。于是外资开始在中国粮食主产区大肆收购国有粮库,遗憾的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引资力度,只顾眼前,缺乏警惕性,助推了外资粮食企业在中国产业链的战术布局,因此渗透到中国粮食流通市场的广大领域,进一步控制中国粮食市场。[7]历史的发展经验表明,没有哪个大国可以将自己的粮食安全建立在对外贸易上。
过去40年,中国农业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经营方式下,带来了一个无需讳言的事实,那就是:农业日渐萎缩,农村经济长期不振,集体经济严重削弱,农村繁荣缺乏有力经济支撑,财政空壳村成为普遍,村集体无力支撑乡村公共服务,村两委公信力难以建立,农民心理上已基本没有什么凝聚力,农村社会风气在滑坡,不少乡村甚至还出现了黄、堵、毒漫延现象……事实表明,“三农”问题根在农业。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在哪里?什么样的农业组织经营方式,才是有希望、可推广的发展之路呢?
(二)农业发展私营模式的探索乏善可陈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人说,中国农业的现状是,部分生产力水平已经达到了现代化时代,而我们的生产方式却还停留在相对落后的“小农经济”阶段,已经明显束缚“现代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发挥。改革开放的40年,广大乡村都在孜孜地探索着农业的发展之路。由于相对低效的农业,先有了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偏远抛荒之地,于是就有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普遍需求,为土地流转集中,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改变“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成为可能。在地方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在一些交通较为便捷的农村,城市资本开始下乡,以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形式被引进农村,通过当地政府有组织的征地流转活动,出现一批现代农业企业和经济组织,个别农村能人也效仿推广规模化种养,但必竟属于少众。为了适应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的经营需要,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积极探索推广着各式各样的农业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
1.资本大户和专业协会模式,形式繁多,效果有限
自八十年代以来,为了深化农业的改革开放,各级各部门都在不懈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希望由此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综合来看,不外乎两种思路:一是通过引进外来资本,带来现代农业生产新理念、新技术,通过征收或流转农民土地,实现集中连片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以精细设施农业引领农业现代化,农民就近成为农业雇拥工人;二是通过发挥已有外来资本大户或本地农民大户的作用,成立由部分股东组成股份制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实现部分个体有组织的合作化经营。
这种资本大户和专业协会模式,实际上离不开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资的推动,因为项目土地征迁工作、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政策资金补助甚至客商项目资金信贷等方面,均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协调帮助。如,发展种植业的钢架大棚项目、林下套种项目、水面特种养殖项目等,国家给予了政策性资金补助。中央政府对农业发展采取政策支持的目的是抓大放小、做大做强,是为了培植农业大户,为了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希望通过资本大户对农民能够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或许遵循的是“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的改革开放思想。由此,许多农村逐步衍生出了各类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发展模式,比如“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家庭农场、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这些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的大户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是私营经济组织,尊崇的是能人与富人强强联合,是扶强帮富、锦上添花,鲜有扶贫扶弱,这样一来,没有人联合的农民就会更穷。同时,这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在区位优势强、耕地资源稀缺的地方是有效的,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但只热衷于区位好的良田,而是在偏远的山区或耕地资源廉价的地方并不适用,因为根本没有客商肯来投资。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这种通过农民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向私营资本或大户流转而建立起来的农业发展模式名称繁多,各自为战,全国各地至今尚未探索出一条可以大面积推广的路子,或许这就是这些年来,现代农业发展没有取得有效突破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这些私营资本主导下的家庭农场、专业协会组织模式,基本上是借鉴欧美私有制下的农业发展方向。可是,倘若果真出现城市资本大规模下乡“圈地运动”的态势,最终“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的恐怕还是广大农民。这种模式是否真正适合中国农业还值得商榷。
2.日韩综合农协模式,国情有别,难以照搬
综合农协,是20世纪初日本首先实行的一种多功能农民合作社组织,向几乎所有的农民提供各种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国部分学者推崇日本综合农协,并试图引进推广,最初还被说成是推进中国“三农”改革的突破口之一。
实际上,日本农协,主要是指根据《农协法》设立的农业领域的农协组织,按经营范围可分为多功能农协(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两类。截至1998年,日本共有基层农协数量5141个,其中专业农协有3329个,占65%;综合农协有1812个,占35%。专业农协多为非出资农协,绝大多数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日本农协从农村金融起步,搞资金互助,慢慢的扩展到农业技术指导、产品购销等方面。它有两大基本特征:第一个特征,日本农协原先为中央、县级、基层农协“三级体制”,1991年改革为基层和中央农协“两级体制”,取消了县级组织行政层次,农协数量大大减少。韩国农协的组织体系也由“三级体制”改为“两级体制”,中国台湾农会基本上照搬日本模式。农民按照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自愿参加农协,只要缴2000日元(相当于蓝领工人一小时工资)的股金就行,农户及在农村居住从事非农产业者皆可加入,会员覆盖率较高。第二个特征,农协为农业、农民提供从生产到生活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被称为落实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别动队,业务上以金融为中心,申报落实政策性项目资金,开展保险业务;农业技术推广指导,生产规模协调布局,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农业信息提供;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福利,文化生活旅游服务,房地产、宅基地管理等,农户在生产生活需要的社会化服务都能够得到满足,而且成本较低。日本农协在市场竞争中保护农民利益,全国各地农协构成网络,互相合作,协调种植规模、经营范围,做到信息对称,尽量减少谷贱伤农现象。
综合农协并非单纯的农民合作社组织,兼有社团和企业两类性质,具有经济组织与社会管理功能。有日本学者认为,日韩农协是一个集协同组合、准政府机关、政治压力集团为一体的“三面复合体”。上级农协组织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级农协的官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对下级农协官员实行委派制。事实上,值得中国借鉴的只是“协同组合”这个基本功能。
一些专家认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可以借鉴日本综合农协,学习照搬日本农协的基本经验、基本制度安排。果真如此吗?
日本综合农协的产生是有历史条件的,随着日本粮食流通放松管制和对外放开农产品市场,日本农协现行体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危机,存在的一些问题来源于其体制惯性、既得利益约束,有些甚至是致命的弊端,如产权不清、激励不足、政策依赖性强等,传统农协面临经营困难甚至瓦解的危险。有迹象表明,日韩农协未来的发展方向很有可能脱离原来的模式。此外,一个显而易见的国情是,支持日韩综合农协模式的生产关系却是日韩农村长期形成的土地产权私有化制度,对于土地产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制的中国农业来说,是否具有可借鉴性也值得商榷。
我国的一些学者推崇日韩农协模式,也许想借助行政手段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农民合作社组织体系,其研究推介时多侧重其好的一面,而忽略其存在的严重缺陷和问题,甚至人为地把日本农协模式经验理想化,这不仅与实际不符,而且十分有害,盲目推崇照搬这种体制,恐怕会陷入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的困境。
中国的“三农”国情具有特殊性,以党支部和村委会为核心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以乡镇七所八站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以几大国有银行为平台各自为战的商业金融体系,以及以供销社、各类专业协会、经济合作社、龙头公司为基础的各类经济组织,条块分割,自成体系。要想以日韩综合农协模式来“一统”这些“三农”体系,通过自下而上示范推广,显然难以实现;通过自上而下改革,难度和阻力也将超乎想象。日本农协专家阮蔚也认为,综合农协模式不适合中国实际。
(三)市场经济下涌现出来的新型集体化模式可圈可点
在市场经济机制下,不管是资本下乡、农民大户还是专业合作社,其经济主体有一个共性,那就是都属于私营经济性质。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是中国公有制经济制度的重要补充。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使用者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被称为继联产承包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本意是更好地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地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地用活土地经营权,强调的不仅仅是承包权和经营权,也平等强调集体所有权,如何具体落实好这三方权益才是确权之后的关键所在。
特别是在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如何不让集体所有权受到虚置,让集体所有权实现应有的权益,这才是新一轮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和难点。这一权益属于全体村民集体!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所原所长张文茂认为,集体所有权主要应包括属于集体决定的规划权、发包权、调整权、收益权、处置权等,颇有一定道理。[8]
“三权分置”改革的其中一项目的是让农村土地经营权能够更好实现流转,为的是确权之后更好地解决土地过于分散不利集约经营的问题。一个非常值得关切和思考的问题是:土地能够流转给谁?流转给谁对“三农”发展最有利?
“三权分置”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它可以孕育出两种完全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实体,既可以走向私营的农业现代化,让资本辐射带动小农;也可以回归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现代化模式,让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统一于“村社一体”的集体合作社,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有组织的现代化农业生产。
以往农村土地使用权向资本大户、农民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私营经济组织流转是一种主流趋势,但由于私营资本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以及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偏远差瘦的土地必然无人问津,根本无法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流转,难免存在偏远地方土地的抛荒浪费问题。
40年前,在小岗村的典型带头下,全国多数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同时也有部分农村实行新型集体化经济制度,涌现出了一批华西、南街、刘庄、兴十四、滕头、航民、宝山、进顺、南岭等集体化经济村。与全国多数分田单干村不同的是,这些村不仅没有外出打工现象,而且吸引了许多外来务工者,不仅实现了共同富裕,而且跨越了小康,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日常所需基本免费的分配制度。这不得不说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份意外惊喜。据说,全国现已有3000个左右的集体经济村。
这些新型集体化经济村,有的地处沿海发达地区,有的村地处内陆山区。这些村虽然实行的是集体化经济,却离不开改革开放之后建立起来的全国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在开放、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些集体化经济村庄才有条件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才能更充分地发挥集体化体制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一席之地。如今这些搞集体化经济的村,不少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乡村红色休闲旅游目的地。不过,在不少人看来,这些村庄好是好,但总是可以找到太多的特殊性,它们的发展模式真的可以推广复制吗?
2016年,文学家王宏甲的一篇报告文学《塘约道路》(人民出版社出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地处偏辟山区的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的塘约村,却是最普通的山地乡村,原本是国家二类贫困村,却在短短几年内成功地闯出了一条新型集体化道路。2017年两会期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的俞正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对“塘约道路”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本来就是国家二类贫困村的塘约村,在遭遇百年不遇的两次洪灾后变得更穷了。安顺市以塘约村灾后重建为契机,将其列为全市深化农村改革试点村。以左文学为支部书记的村两委,没有只等政府帮扶,而是抓住机遇,成立了“村社一体”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中心,通过对全村土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房屋、小型水利、集体财产等七权进行确权,通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让确权、赋权、易权有效转换,把土地回归到村集体,实施“七权同确”改革,重新组织起来走新型集体化道路,走出了一条抱团发展的新路子。同时,加强基层党建、壮大集体经济、治理乡风民俗。只用了短短两年功夫,就从分散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变,全村蔬菜、莲藕、精品水果、绿化苗木基地发展到380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不到4000元提升到1003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从不足4万元增加到202万元,2017年底已成为人均年收入达14685元的小康村。如今的塘约村,在各级媒体的关注下,成了新一轮农村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这个刚刚从贫困村里把腿迈出来,说不上有很大的经济成就的内地普通乡村,走了一条与当年的安徽省小岗村分田单干不一样的道路,实行了4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竟然将不论良劣肥瘦的4862亩耕地全部流转到“村社一体”的合作社,走了一条重新组织起来的新型集体化道路。
有学者质疑塘约道路,是不是在走回头路?是不是回到了过去的“一大二公”“吃大锅饭”的老路?新中国在建国后的前30年,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原始资本积累,农村集体经济长期实行高积累、低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这是推进国家工业化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能因此而盲目否定集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方式的优越性。塘约村所走的是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新型集体化道路,不存在走回头路的问题。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取得的最伟大的制度性财富,但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被虚化了。在近年来国家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如何重新确立曾经被虚化的集体所有权,使之从制度上更加有利于防止农民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值得大胆探索的问题。塘约村给土地集体所有权、合作社经营权、农民承包权三者赋予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权,即纯利润按照3:3:4的比例进行营利分成(按规定,30%的收入归村集体,即10%的收入作为村集体公益金,20%的收入提留公积金用于风险防控;30%的收入归合作社;40%的收入用于入股村民分红)。集体所有权获得的收益归村财集体所有,用于全村集体经济积累、发展及全体村民的福利,让农村土地的“三权”都得到了有效落实;合作社经营按照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模式进行,对内根据总体经营情况核发工资,对外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农民享有了4成以承包权入股的利润,既有一份土地入股资本性收入,又可以成为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另一份较为稳定的工资性收入。经过新型集体化改制后的塘约村形成合力、抱团发展,村里对全村产业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对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进行科学统筹、统一指挥,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效益。
塘约村将农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组织时,赋予了村集体所有权3成占比的收益权,这样才更加有利于“三农”发展,有利于乡村振兴,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塘约村的新型集体化之路,就是对全体村民最有利的改革!
塘约村最重要的实践经验是:通过深化农村新型集体化改革,成功构建了全村集体经济、集体经营、集体治理、集体发展的良性机制和“造血功能”,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农业农村发展的一系列“三农”问题。纵观塘约道路的新型集体化道路,至少可以发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实现抱团发展。塘约道路本质上就是“小农经济”形成合力、抱团发展的代表,在村集体的组织下,对外参与市场化竞争,实行灵活的经营策略;对内实行企业化管理,组织开展有计划的生产经营活动。塘约村这个原本在贵州再普通不过的山村,最多的时候全村1400多个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达1200多人。农民种粮,地少,成本高,粮价低,不但赚不到钱,甚至还可能成本倒挂;种菜,到镇上卖菜要走一个小时,没有摊位,只能在路边叫卖,被城管驱赶,跟别人五分一毛钱讨价还价,根本赚不了多少钱。成立了新型村集体合作社后,全村进行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崭新的发展格局使外出打工的绝大多数青壮年都返乡了,会开车的回来200多人成立一个运输公司,会做木匠的、泥水、油漆的800人成立一个建筑公司,只会流水线上干的妇女等350人成立农业专业队。
二是开展集约经营。塘约村组建了种植、养殖、建筑、运输、加工等专业队,将来发展成专业公司,这是在党支部、村委会统一组织领导下的分工、分业、分层次的经营体制,高效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塘约村将土地集中后进行统一规划,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大大提高经营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呈现十分美好广阔的前景。据报道,2018年的塘约将要建立农业智能化体系、打造电商平台、树立塘约品牌,加快发展现代化高效农业。
三是充分利用资源。通过搞新型集体化经济,塘约村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塘约村以前只折算1572.5亩耕地,在将村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回集体合作社时确认全村的耕地总面积竟然是4862亩,比从前多出了3289.5亩地,农业专业队把全村先前抛荒的30%土地全部种上了,这无疑是一种意料之外、令人欣慰的现象。
四是实现共同富裕。朱元璋时期的塘约村是屯堡之乡,政府是给每家每户发放土地,500多年过去的1951年土改前夕,塘约村所有的土地都集中在了两户城里来的地主手里,出现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塘约村原来因贫困欠债的债民有30%,一听说成立合作社,都踊跃报名参加,觉得合作社是他们的靠山,新型集体化让他们从债民变股东,曾经的国家二类贫困村,一跃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的小康村。2018年年初,塘约村共向社员股东们发放了132万元红利,不落下一家贫困户,已经基本实现了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近两年来,塘约村外出务工人员从860人减少到了50多人。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是为穷人谋利益的,一个村庄最大的成就不是出了多少富翁,而是没有贫困户,直至共同富裕。
五是完善社会治理。塘约村制定了一套切合实际的“红九条”和“黑名单”的村规民约,村里实现了移风易俗,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同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管理。村里有“三会一课”制度和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妇女创业联合会等组织形式,为全村形成健康向上的乡风民俗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实行新型集体化之后,由于“农民工”的回归,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生活结束了,农村家庭因青壮年的回来而精神焕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六是巩固执政基础。当前的农村基层,由于基本上没有村集体经济依托,村民间各管各的,缺乏凝聚力,村委会、党组织软弱焕散现象明显,一些村干部一心为私,花巨资拉票贿选,上位后大肆捞本,利用其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职责,行侵吞、私分或无偿占有之实,有的村干部甚至与黑恶势力勾联,强取豪夺,侵害百姓利益,这样的农村基层村主干违法违纪案件屡有发生,使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了考验。塘约模式的新型集体化道路,可以将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村民,得到民众的共同拥护,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同时,实行新型集体化,让土地集体所有权真正得到了实化,增加了村财收入,解决了“空壳村”的问题,巩固村一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困扰党建的诸多问题有可能迎刃而解。
曾经有人写文章认为,塘约村在短时间取得这么明显的成效,仍然属于扶贫输血式发展,并对某篇报道文章所列资金进行了“汇总”,结果是塘约村投资的各类项目资金累计约1.4亿元,还说如果把这些钱平均分摊到塘约村的每一户和每一人,结果是户均15.19万元,人均4.12万元,并由此得出“塘约村有今天的成果,是大量输血、精准扶贫的个例”的结论,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统计未免有些吹毛求疵。大灾之后,公路、桥梁、房屋等水毁都需要投入巨量资金进行修复,且部分资金是村集体用生产经营项目的借贷资金,怎能全部计入扶贫资金?此文还不无揶谕地说:“有这么多钱砸下去,哪个地方不会被砸出一个大坑来?”[9]依此逻辑,难道将人均4.12万元的资金直接分给每一位村民就能达到扶贫目的了?就可以不做水毁工程么?总之,此类不切实际想当然的观点不值一驳。
(四)改革推行农业新型集体化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的一种经营体制,该统的要统,该分的要分。塘约道路,这种统分结合、村社一体的新型集体化模式,是一种受到国家宪法保护的经营体制,理应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鼓励、帮助和支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贯彻实施之后,邓小平同志也在一直思考着农业的道路走向问题。1990年3月,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人谈到农业问题时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5页)后来,邓小平又一次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他还认为,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49页)这就是邓小平同志经过思考后的结晶,是思想的“第二个飞跃”。现在这个思想,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得到了贯彻,这对于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0]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据2018年7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源自改革的市场活力——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现人人分红纪实》一文报道,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年初村里实现村集体资产收益首次分红,村民每人350元,“包产到户”40年后终于“分了集体的红,享了集体的福”。1978年小岗村在全国率先实行“包产到户”,据说从那以后的五六年间,小岗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发展得好一些,在温饱方面改善了一些。但在此后的20多年里,虽然由于是大包干的发源地,使小岗村成为了5A级旅游景区,且全村耕地的61.2%(8885.6亩)已实现流转,但小岗村与全国其他农村一样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三农”问题。2004年的10月,新官上任的沈浩为了寻求小岗村发展路子,带着村干部等13人进行了一次“红色之旅”,参观了4个走集体经济道路的致富村——大寨、耿庄、红旗渠、南街村,学习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经验,并且三次派人去南街村参观学习,并在留言簿上写道:“大包干发源地的人员看到了南街村的变化,为我们提供了发展的模式,使我们的党组织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于是,才有了发展部分集体经济后的分红景象。可见,发展集体经济乃农民所盼、众望所归。
2016年11月5日,浙江省缙云县18位农村基层干部,联名向全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倡议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出走华西、南街、周家庄乡农工商合作社及浙江省航民、滕头等集体化村开创的道路。这一倡议在网上发表后,很快得到各地基层干部群众充满激情的回应,称他们为“十八勇士”。
中国农业发展“找出路”,要学习、借鉴、总结、推广塘约道路,首先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下工夫,敢于在农村土地流转取向上求突破,勇于在发展新型集体化经济上求突破,构建行之有效的新型集体化体制机制平台,使村级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社会自治等各项工作,都围绕着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这个中心而开展,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村集体要自立更生,按照市场主体方式构建完善村级新型集体化组织,在村级合作社建立规范化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提高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不可把农业“找出路”的希望寄托在龙头公司、资本大户身上,不可过度依赖老板、大户、乡贤解决农业问题。
对集体经济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绝不是共产党的初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村新型集体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的引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首先,农业农村部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遵循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对发展集体经济的预见和教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农村经济政策和基本经济制度底线的反复强调,融入思想共识。其次,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支持,要旗帜鲜明、敢于担当,要全力推动、支持到位。再者,村级要选好配强带头人,村级干部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要有集体主义情怀和社会主义基因,让新型集体化经济有一个好的掌舵人。深化农村改革,是一场触及灵魂和利益的深刻革命,它要求党的基层干部要真正关心穷人,要没有私心,敢于担当,不怕阻力,排除困难,争取成功。
有人担心,实行新型集体化模式或可能带来两个新问题:一个是担心实行新型集体化可能增加制度性管理成本;另一个是担心村主干大权独揽或可能滋生腐败。对这两个问题的担心并非多余。笔者认为,集体化管理制度性成本问题,完全可以借鉴于无数很成功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管理模式。预防和反对村集体经营中的腐败问题,在近年来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时代下,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协同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切实从理想信念、选人用人、“三资”监管、依法治村入手,加快构建农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管体系,只要真抓实干,定能有效解决。
因此,中国农业想要走出当前的困境,推广新型集体化无疑是的一条值得探索、充满前景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章:
[1]《中国粮食安全及供需状况分析》,2015年02月15日《财经》
http://www.qstheory.cn/economy/2015-02/15/c_1114379549.htm
[2]《中国粮食进口安全性及风险分析》,2016年8月12日《经济研究导刊》2016年第12期,河南工业大学粮食经济研究中心 王理
http://www.shac.gov.cn/scjg/scfx/jckdt/201608/t20160804_1618036.html
[3]《我国粮食进口与粮食安全问题》,《价格月刊》2015年第2期,刘红等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TE0Nzc1Nw==&mid=2650180890&idx=1&sn=84bc3f47810e4d2a1e2e63f9b41cd4d1
[4]《2018年中国大豆种植面积预计增加一千万亩,压缩水稻》,2018年5月17日观察者网综合
http://www.guancha.cn/economy/2018_05_17_457126.shtml
[5]《糜振玉:正视进口转基因大豆对13亿中国人健康安全的危害》,2015年5月19日红歌会网,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将军街糜振玉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4954.html
[6]《我国大豆进口依存度已超80%,外资企业市场份额占75%》,2016年1月28日中国商务部网站,商务部驻大连特派员办事处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resume/n/201601/20160101245247.shtml
[7]《警惕!西方四大粮商巨头对中国粮食进行了垄断》,2018年8月9日搜狐网转自中华元智库,张庭宾
http://www.sohu.com/a/246033146_412195
[8]《农地三权分置也可以首先完善集体所有权——兼论塘约村的农地三权分置》,2017-12-01乌有之乡,张文茂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annong/2017/12/385477.html
[9]《〈塘约道路〉没有告诉我们什么》,2017年8月14日新乡土,李昌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2525810102xr0z.html
[10《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探索创新及启示》,2014年05月04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樊宪雷
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4/0504/c384616-24971745.html
(作者:蔡启璧,作者工作单位: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写于2018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13860585696)
(本文2018年9月26日登在昆仑策网、昆仑策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http://www.kunlunce.com/klzt/tydl/2018-09-26/128192.html,https://mp.weixin.qq.com/s/T9wk2gPDfmWPtBMrmTmh_Q;
2018年9月13日登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网,http://www.xybyyx.com/bencandy.php?fid=179&id=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