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确诊男子擅自离开医院,自称因为害怕打针,被判4个月

还记得去年年底,确诊新冠后从医院逃跑,最后香港警方全城通缉的男子李运强吗?

据港媒报道,今天(2月5日),此案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庭,李运强拄着拐杖出庭,哭诉自己非常惨,没有工作,每个月仅靠5000港元的补助生活,希望法官能放他回去“好好过个年”,法官怒斥其太自私,随后,判处其6个月监禁。

晚间,港媒又报道称,判处6个月是因为法官记错了法律规定,所以又改判4个月。

去年12月18日,李运强私自离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随后报警,结果40个小时后他还没有现身,警方直接在官方账号上发布了通报,全城寻人。

500

当时,医管局总行政经理庾慧玲介绍,该患者住院期间就一直是不合作的态度,一些治疗和检测,一定要医护人员多次劝说才配合。逃走前一天,他就曾擅自离开隔离病室。

事发当日,医护人员发现他逃走时,马上追出去,但他“跑得太快”。

失踪了53小时后,警方终于找到了他,不过他一直拒绝透露逃离期间的行踪。去年12月24日,此案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李运强称,从医院逃走是因为害怕接受诊治、打针,没有想过事件会如此严重,当日,他被控一项“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

控方反对他申请保释,认为他有潜逃风险,但法官表示,被告的检测结果确认为阴性,隔离期也解除了,最后批准他以500港元(约合人民币417元)保释。

今天,此案再次开庭,李运强再次表示,自己是因为害怕打针才逃跑的。

他拄着拐杖出庭,称自己身体越来越差,也没有工作,每个月仅靠5000多港元的补助生活,而且过年之后还要接受一个小肠气手术,希望法庭能只罚款就好,“你让我进监狱我真的会死的,也没有补助,就让我回去过个好年。”

法官当庭怒斥其非常自私,不顾他人安全,逃跑行为有引起新一波疫情的风险,因此要给大众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此案非常严重,法庭不会罚款了事。原本该行为应该面临至少9个月的监禁,但由于存在认罪情节被减轻处罚,最终判处6个月监禁。

到了晚上,港媒又报道称,因为法官记错了法律规定,所以又改判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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