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谈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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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于某教师用戒尺惩罚了班上十位学生而受到处罚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这与刚出台不久的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试行)不无关联。大家的观点呈两极分化,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讨论的焦心已脱离了事件本身。

某教师用戒尺打学生的手心,该不该罚?这根本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说的很清楚,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惩戒规则第十二条也说的很清楚,教师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该教师的行为既违法也违反教育部的规章,应该受到处罚,这有什么可争议的?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无非是对教师惩罚权的又一次社会大反思。

关于教师能不能惩罚学生,能如何惩罚学生的问题,整个中国社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精神分裂的,一会儿因为看到了某些教师的无德行为引发的惨剧而愤怒,一会儿又因为看到老师面对强势的家长无法管教学生而焦虑。在这两种情绪互相撕扯的背景下,那个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诞生了。作为一位中小学生的家长、作为一名老师、作为一个专业法律人士,我确实有话想说。

首先,想指望这个教师惩戒规则来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规则本身就不规范。出于专业角度,我一开始就关注了这个规则,它当初的征求意见稿和现在的试行稿有非常大的变化,估计是很多条款被人提了不少意见。就以现在的试行稿来说,它的问题十分明显:

第一,在整个规则里,对学生轻微的违规违纪教师可以处以一节课以内的教室内站立,说白了就是罚站。也许很多人认为这不算什么,但罚站算不算体罚这可不是教育部可以说了算的事。前面也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体罚学生,罚站算不算体罚要全国人大说了才算,如果遇到一个专业且死磕的家长,这条就站不住脚。还有,学校可以对学生的物品进行暂时扣押,这是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学校能不能这么做,教育部同样说了也不算。所以,各位看官,明白了吧,教育部真没搞清自己的斤两,这个规则的部分条文本身就不合法。

第二,规则一开始就要求学校制定校规,且对校规的制定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如果哪个学校没有按要求制定校规,那这个校规就不合乎该规则的要求,本校老师就不能依此对任何学生进行处罚。这就给学校挖了个坑。

第三,规则把学生的违纪行为分成三个等级,轻微、较重、严重,分别按相应的方式进行惩戒,那么问题来了。严重的违纪还好说,轻微的违纪学校和教师如何举证?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说我家孩子违纪?还有,规则说了不能因学习成绩好坏而惩罚学生。笑死我了,看以后哪个老师敢因为没考好而罚做题?

我以上说的三点仅是冰山一角,如果仔细分析,问题多的是。所以这个规则明里是管学生,实际管住的只有两种人,一是老师,二是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如果看不出这一点,那老师和学校就万劫不复了。指望这个东西能让老师管好学渣的人们,都洗洗睡吧。

既然这个规则不能解决问题,那我们怎么办呢?其实教师能不能惩罚学生只是问题的表象,根本问题是现在的家长和教师已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所以任何规则都无法解决这个深层次的问题,就好像法律只能治标,而德行才能治本。我认为造成这种不信任的责任,一在教育主管部门,二在教师本身。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能力,是有目共睹的。教育问题是中国社会的大问题,而教育中的大部分问题都是教育主管部门自己制造出来的。比如学区房、减负、素质教育等等,一些本来不错的想法都让教育主管部门活生生的搞成了社会的诟弊,在此我也不多说了。那么为什么说家长和教师的对立,教育部门要负很大的责任呢?举个例子,教育局规定中小学上学时间不能早于8点,可他自己心里很清楚中学都要从7点开始上早自习,怎么办?不这么规定,就不算减负,这么规定学校也做不到,那就把眼睛闭上,不告不理。只要家长不来投诉,就当不知道,你们7点上课好了,反正我说的是8点。于是,教师说7点上课,迟到就罚,家长就不答应了,教育局明明规定8点上课,你学校违规在先凭什么罚我家小孩。你看矛盾就这样开始了。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任何规则和政策的时候,根本不管实际情况如何,不去想着解决问题,只想着让自己看上去更美丽。你们说学生苦,我就减负;你们说竞争太激烈,我就不许学校超纲教学;你们说学生只会死读书,我就让体育、美术进中考……可学校和教师面对的是残酷的现实,于是只能“顶风作案”,最后的结果就是家长手中拿着教育部门的条条框框,眼中看到的学校和教师个个不守规则,信任从何说起……

再谈谈教师本身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德不配位。师德问题是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大问题。我们不提那些极端的例子,就说前段时间发生的学生政治考试考满分被怀疑,老师要求重考,学生自杀这个悲剧。这件事中老师的做法绝不是个别现象,本人中学时就有过类似的经历。如果不是结局太严重,恐怕没有哪位老师觉得这样做不妥吧?但老师有没有意识到你什么权利对学生进行有罪推定?

社会在进步,中国人的文明程度在进步,对师德的要求就更高,但相反的是,现在年轻教师学历很高,学识很高,但师德可能远不如以前的教师。他们把教师当成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荣誉。“教师”这个词代表的是一种稳定、体面的工作,而不是春蚕到死,蜡炬成灰的情操。于是乎,一些年轻教师还没有学到教学经验,就学会了怎么对家长指高气扬,把自己完全放在了上帝的位置。在学生面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让学生无法产生尊重感。中国人几千年“尊师重道”是尊重教师的德行和学识,现在教师的德行达不到让家长和学生尊重的程度,而面对的又是一群普遍受过高等教育的家长,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让家长信任十分困难。这就是为什么以前教师打孩子,家长不生气,现在,你动动试试?说到底就是没有了那份尊重。这需要教师群体好好的反思。

说了这么多,我也没有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是的,这种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问题,不是我一个小人物可以解决的。我能做的就是建议教师们千万别把这个惩戒规则当武器,否则受伤的是你自己,戒尺还是放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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