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的人吸毒就不会上瘾”?言论自由不等于撒谎自由

刚刚看了风闻一篇帖子:

这个反对禁毒、呼吁毒品合法化的作家,看了她的言论我……

这个事情我下午恰好也在微博上看见了。事情是这样的,耿直哥转发了一条截图,截图的内容我一看就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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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名叫@李雪爱与自由 的网友说:

“当一个人真切感受到自己是被爱、被需要的,那么无论使用多少成瘾品,也不会成瘾。”

这明显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常识。因为据我们所知,现代科学已经表明,毒品的成瘾是一种脑部生理性病变,完全不是“用爱发电”这样的说法。所以李雪此言,无疑是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但是李雪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感谢@今天敲钟人不来 的考证,原来李雪并不是今天第一次说出这样的言论。她一直以来,都怀抱这一主张,还参加了腾讯的一个节目“事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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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目中的主要议题是“毒品是否可以在中国合法化”,邀请的人有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陈绪富,青年经济学者李子暘,以及这位心理咨询师李雪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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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在节目中的观点是:

李雪说自己因为工作的原因、社交的原因会接触到吸毒者,她认为吸毒者主要分为两大人群,一类是内心空虚、过往有痛苦经历的,他们需要通过一些方法缓解痛苦;另一类是有非常优越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但是通过吸毒可以让人活得更轻松、更有创造力。

李子暘等人则从经济学角度论证了毒品合法化的合理性。比如,毒品合法化并不会导致价格下降,因为如此一来,毒品变得像是烟草一样更加容易获得,去除了垄断,市场的调节会令毒品价格自然下降,如此一来人们就不必因为高昂的价格而家破人亡。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讲,毒品合法化这一讨论无疑是毫无余地的,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对涉毒艺人明星的惩罚,已经鲜明表明了这一基本立场、基本国策,这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会动摇。

李子暘们的讨论,无妨作为一家之言,只是在纯理论的角度上可以听听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李雪的观点,无疑是最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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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人格完善,自制力好的是少数,大部分的人格或多或少不完善,一小部分人活在无法排解的极度痛苦中,所以才会出现药物依赖成瘾的问题。

李雪是一位所谓的“作家、心理学家”,主张的是“爱与自由”,所以她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将毒品成瘾和依赖合理化,进而将毒品合法化的观点推上台面。

但是她的论证无疑是错误、撒谎的,药物依赖成瘾是一个生理问题,不单单是精神问题。“事实说”节目中,其实已经有人鲜明地表示了这一观点:

节目中,腾讯《今日话题》主编刘彦伟援引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说,吸毒在一开始的确可能与心理因素有关,但是在成瘾之后就跟心理、人的意志力完全没有关系,这就是一种脑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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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再回头来看这一说法,就觉得有些微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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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爱,那么无论使用多少成瘾品,也不会成瘾。”

作为一个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这样公开讲出一个全然错误的观点真的合适吗?如果一个人仅仅是为了逃避事实就“对毒品成瘾”,那么在戒毒所中的吸毒者如何会出现戒断反应,遭受强烈的痛苦,这种痛苦难道就只是精神性的而非生理性的吗?

我们不反对言论自由,“毒品违法”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不过纯粹学理性质的讨论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是对言论自由的滥用,李雪的言论让我看到,当一个人坚信自己的理念是正确的,并试图传播给更多的人,她便开始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不惜口不择言地说出了违背常识的谎言。

这种套路从来就不少见,比如“七旬老太骨折不得保释”,比如“雷洋被警察活活打死”,我们允许人们有不同的观点,但是不允许为了这个观点而欺骗众人。

然而,这就是许多人正在做的事情。说的人和听的人,各有想法。

至于我们对毒品的态度,不妨以节目中吴婷婷的一段话作结:

我觉得这个毒品是否合法化这个命题就是个伪命题,我觉得就是说,各位专家在这谈只是理论,而我还有包括陈局在内,才是有最直观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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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的危害只有亲眼看过才会知道,讨论不可以动摇我们的基本国策。

更重要的是,不管毒品合法化,在经济学上是否合理,它都不是李雪撒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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