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有天赋更可怕的是:天赋奇才还肯努力

迈克尔·乔丹1986年23岁时,跟芝加哥公牛和Nike签订过个条款,叫“热爱比赛条款”。

按照商业方的要求,是希望他赛季打打球,平时尽量少动弹,以免受伤;但乔丹签这个条款,牺牲掉一点商业利益,以便在夏休期时也能打球训练。

1995年夏天拍《空中大灌篮》时,他专门跟华纳打招呼:

“我不能八个星期不打球。”

结果华纳兄弟电影公司造了个停车场大小的体育馆,包括篮球场和力量房。如是,乔丹拍电影间隙,中午练力量,晚上练篮球。

1995年夏天,17岁的洛马里昂高中生科比·布莱恩特每天早上五点去训练馆,晚上七点走人。

五年后的夏天,他得到第一个NBA总冠军戒指,为了庆祝自己夺冠,他那年暑假,每天用新投篮姿势投进2000个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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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球上几十亿人里,找到198公分、能跑能跳能对抗的家伙,不那么容易。

但有这样天赋的怪物,若还有改天换地,全然改变自己一切技巧与习惯的狠劲,那就更不得了了。

如果觉得运动员就该咬紧牙关吃青春饭,换几个例子。

巴赫的工作要求之一是:每周要创作出25-30分钟的新音乐。

如果您想说“每周半小时新音乐嘛,也就是流行音乐八首歌的长度”,那么:

——巴赫所处的时代没复印机;总谱和其他乐谱加起来数额巨大。得靠手抄。

——巴赫的曲子比流行乐复杂多了,经常是十几条不同音乐线,兼顾所有乐器。即,他每周工作量,是制作一张普通流行乐专辑的数倍乃至十倍。

——巴赫经常得亲自演奏管风琴。一个星期里,他得写30分钟新乐曲,还得熟练演出。

而众所周知:巴赫如此日复一日写出的作品,并非商业口水歌,而是人类史上最卓越的乐曲之一。其中还包括《平均律键盘曲集》这种百科全书级作品。这是质。

而数量上,BWV成品上千,爱好者都知道的。

作为史上音乐家起码前三(说第一并没啥问题,虽然莫扎特和贝多芬爱好者会有不同看法),巴赫自己的结论是:

“我努力工作。”

下面这句就证明,他并不了解自己的天才。

“谁像我这么努力工作,都能有我的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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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认的天才型作家,两位。

莫扎特出了名的出口成章随心所欲。但一辈子作品数量大到什么地步?

理查·施特劳斯他爸爸的口头禅是:

“莫扎特活到36岁为止所创作的作品,即使在今天请最好的抄写员来抄,也难以在同样的时间里把这些作品抄完。”

6岁,5首作品;8岁,13首,包括两首交响曲(!!);10岁,12首;13岁,20首;20岁,31首。

如果说早年许多曲子是他爸爸逼着他写的,那1782年莫扎特独立了,26岁,写了37首曲子;27岁,31首。

门德尔松平时当老师、指挥和弹钢琴,趁着假期写曲子,也写成了浩浩洋洋的作品。

他的工作习惯,举个例子:因为跟伯辽兹处得不太愉快,门德尔松跟自己姐姐写信吐槽。

“我无法用语言表达见到他时我是多么沮丧。我一连两天都未能工作。”

一个天才作曲家两天没有工作,就算是“无法言表的沮丧”了。

他平时的工作量,想象一下。

说一个我们都很熟悉的例子好了。

金庸在没有互联网——所以他笔下的历史背景之类,都得自己翻书去查——的情况下,十七年里写了876万字的小说,平均每天1411字。

而且他还得每天写类似字数的社论,其他随笔还不计在内。

即,金庸在长达十七年时间里,每天要风雨无阻地写3000字,还都是可以发表的程度。

这是数量。

至于他写字的质量,我们都知道,就不多说了。

这个老梗,我一直很爱说,出自苏轼:

孙莘老去问当时文坛大魁首欧阳修,如何写字写得好。欧阳修说没啥呀,就是多读书多写,自然就好了:

“无他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

梅尧臣是每天起码一首诗,无论寒暑,风雨无阻,所以名满天下。

苏轼自己当然是天才,《容斋随笔》作者洪迈负责给天子写诏书时,曾经问伺候过苏轼的老仆人,苏学士写东西有没有我快?

老仆人说快倒不一定比您快,就是苏轼写文章引经据典,从来不用查典籍。洪迈自感羞惭,无地自容。

问题是,苏轼也不是光靠天才。仅《汉书》,他就边读边手抄了三遍——那时代大家用的还是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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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劝人多读书多写时,还有句追加吐槽:

“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

——世人写得少,又懒得读书,每写一篇出来,就想比别人好,这种抄捷径想法,是没前途的!

以欧阳修、梅尧臣和苏轼这种大天才,都知道得下笨功夫,没捷径可走。

或者,另一个角度:

肯下笨功夫,而且承认笨功夫的必要性,本身就是一种天才的象征。

搁现在的话就是:肯努力,本身就是种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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