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潘进的私盐走私故事

出身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西乡村头村的潘进,童试屡次不过,转学法家言给人做师爷,但后来觉得师爷只能参谋做不了决策,于是下海经商,在乾隆年间靠盐商起家,之后给李可蕃做了数年幕僚然后退休。子孙有广东巡抚潘斯濂,户部郎中潘誉征、京师大学堂教授潘伯镛。

根据收藏于中山大学图书馆的《潘氏家乘》记载,潘进在乾隆、嘉庆之交涉足盐业,与许拜亭合伙经营靠近盐场的番禺沙湾盐埠,成为沙湾埠的专营商。这个地方靠海私盐泛滥,官盐销售不好,但门槛低好入手。

之后他与邓氏合股,去乐昌与桂阳之间的乐桂埠,在总商孔文光名下经营盐务,负责粤北、湘南十余县的官盐销售,乐桂埠是嘉庆、道光年间广东食盐外运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盐埠。当时沿海私盐泛滥,官盐卖的好的地区只有靠近湖南的乐桂埠,实际上是官盐化私盐去湖南地界,为此淮粤之间的高层官员扯皮很厉害。

之后,他儿时同学李可琼的二哥李可蕃在1816年出任湖南粮储道,履约招潘进为幕僚,于是潘进回信说他很想当师爷,但是有俗务未尽。希望得到湖南官方照顾,在回信中颠倒黑白忽悠李可蕃,把“乐桂埠官盐化官为私,越境湖南埠地冲击当地官盐销售”说成相反,并把湖南官吏过来调查说成滋扰,希望李可蕃说服负责缉私的官员彭应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扩大广东官盐走私进入湖南的规模。在此之前,1809年李可蕃还是监察御史的时候,潘进就忽悠过他,促使他向衡永道道台彭应燕写信关照潘进。

为什么彭应燕给李可蕃面子呢?因为当时湖广淮盐不以州县专营,而是通销,考核盐务官员时不以州县为地域来考核。所以中下层地方官和盐务官员与粤盐商人暗通款曲,放广东官盐走私进入湖南,走私规模非常大。

1815年的时候,淮粤之间爆发熬锅之争,原因就是粤北官盐走私入湖南,因为军费开支大对盐引销售压力越来越大,作为唯一卖盐引卖的好的乐桂埠,广东官方对走私是支持的。两淮盐区地方官面对广东的以邻为壑开始打击走私,湖广总督为禁盐地方法规和两广总督在嘉庆帝那里扯皮。广东方面为了合法走私,于是找了潘进这样在湖南南部有人际关系的盐商来操作。

这个官盐化私盐就是一种双轨制,由于官盐制度塑造了一个成熟的市场路径,解决了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需求培养等市场形成需要的制度环境,然后潘进这种人利用制度机制的漏洞,借着官盐贸易的路径实现套利。私盐市场成为地方官府借助商人私下里占同僚便宜制造的市场,而为什么占便宜就在于制度设计不合理产生了财政问题。

这个故事的本意在于说明制度性市场源于官方建设(为了降低国营成本),而市场的化公为私产生了更自由化的市场,这个制度性市场的私有化开始于内部破坏共识互相占便宜(制度不科学导致的财政矛盾),官商利用人际关系进行挖墙脚,用着公家的基础设施赚自己的钱,俗称摘果子。简化一下就是建设的时候喊着群体一起植树建公有果园,然后建好了没几年开始有管理者的亲属摘果子,最后果林权属私有化。

成熟的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建设成果,它不是自然而然的产物。凡是开拓市场的群体最终都不得不与他人共享建设成果,因此做生意一定要“拆墙摘果子”,没有保护果园的能力就不要去种树。

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建构者,但是有些事不方便自己做,于是交给独立商人和商业系统来处理,寻找并接过这样的分工就是商业如何发家致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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