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非住校生在校晚自修

最近这段时间,不少家长在关注初中学校能否开设晚自修的话题。

昨天(10月10日)傍晚,初中学校陆续收到了杭州市教育局下发的一份通知——《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晚自修组织工作的函》。该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并要求各校在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反馈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刚刚,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向杭州市教育局基教处确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向各地各校下发了这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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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

近期,有媒体报导“某些初中学校家委会建议学校组织晚自修”、“某些初中学校国庆后要全面启动晚自修”的消息,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明确规定,“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晚自修组织工作,请各地各校迅速开展自查,对于已组织或拟组织(含所谓由家委会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的,要立即停止,并妥善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自查情况由各区、县(市)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书面(盖章)反馈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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