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扬州瘦马与谎报年龄

说三个段子吧。

第一个故事:恋童癖。

【有七十馀岁老翁,爱邻女幼慧,保抱提携,胜于己出。

父母知翁诚实,使女拜翁为义父,往来无间。

其父母因奔亲戚之丧,女命犯忌不能偕往,呼邻翁代为掌家抚女,翁遂居于内室。

对女年十岁,因父母不在,过邻舍听姊姒闲谈。皆青年妇女,聚论阴阳交合之事。

其中有幼妇年十三,为养媳,与其夫苟合者。或问其始事何能忍受。妇曰:“夫初与交对,本不能成。夫云以纸作捻穿鼻,得嚏可立入。试之果然。后乐而失防,为姑所遇,得完姻也。”

女闻而慕之,归与义父同榻,潜抚其阳具求合。

翁辞曰:“汝年幼稚,决不能成事。”

女曰:“我得方矣,邻妇教我以得嚏则入,乐不可支也。”

翁久鳏,闻言心动,姑令横陈,以纸捻试之,一嚏而入其半。女疼极几毙,翁不敢讫事,慰之曰:“我知不可,汝必欲为此,受伤奈何?但汝父母归,断不可告也。”女唯唯。

次日父母归,见女行彳亍,怪而验之,究得实。

鸣诸官,依奸幼女者,虽和同强,律拟大辟。

或曰:“此老究为人误,与实在光棍立意诱奸者大相径庭。有法挽回乎?”

予曰:“强奸幼女已成者,斩。法无可贷。第当初何不辨作以指试探,因喊即止,依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未成例,改发烟瘴充军。即年逾七十,不准收赎。庶情法两得其平。当先开导其父母,为此女留名节地步,将来择配,不至为人所弃,谅无不乐从也。”】

——吴炽昌《续客窗闲话》第八卷。

大略说一个七十岁老汉,喜欢邻家小姑娘,待她很好。

父母知道老汉诚实,让小姑娘拜老汉做了义父,往来亲密无间。

父母奔丧去了,把十岁的小姑娘留在义父那里。

略过一段不提。

父母回来,发现老汉和小姑娘睡过了。

报官。斩。

“依奸幼女者,虽和同强”——那会儿,对幼女下手的,即便是幼女自己愿意的,也形同强奸。

强奸幼女已成者,斩。法无可贷。

强奸未遂的,充军。

第二个故事:扬州瘦马。

【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

娶妾者切勿露意,稍透消息,牙婆驵侩,咸集其门,如蝇附膻,撩扑不去。

黎明,即促之出门,媒人先到者先挟之去,其余尾其后,接踵伺之。

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

曰:“姑娘往上走。”走。

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

曰:“姑娘借手睄睄。”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

曰:“姑娘睄相公。”转眼偷觑,眼出。

曰:“姑娘几岁?”曰几岁,声出。

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

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

曰:“姑娘请回。”一人进,一人又出。

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

——张岱《陶庵梦忆·扬州瘦马》。

说明末,扬州瘦马算个产业链了。

谁稍微透露点想娶妾的意思,一群人堆在门前,赶都赶不走。媒人谁先到就拽走谁。

到地方了,“姑娘拜客”,下拜。

“姑娘走”,走。

“转身”,脸朝有光的地方,看脸。

“借手”,看手臂肌肤。

“看相公”,看眼睛。

“几岁?”说年龄,听声音。

“再走走”,拉裙摆,露脚趾。

“请回”,一人进,一人出。

五六人来回看。

姑娘们都是从小养大,专门培养了一条产业链,满足需求的。

套路还一套连一套,转身借手再走走,其实就跟验货似的。婆娘也没把姑娘当人,就当个赚钱工具罢了。

第三个故事:谎报年龄。

【一商人嫖妓,问其青春几何。妓曰:“十八。”

越数年,商人生意折本,仍过其家。妓忘之。问其年,则曰:“十七。”

又过数年,入其家问之,则曰:“十六。”

商人忽涕泣不止,妓问何故,曰:“你的年纪,倒与我的本钱一般,渐渐的少了。想到此处,能不令人伤心。”】

——《笑林广记·年倒缩》 。

商人嫖妓,问年龄:“十八岁。”

商人折本了,再来,问年龄,姑娘忘了,“十七。”

又过几年,“十六。”

商人哭了:“你的年纪跟我的本钱一样,越来越少了!”

这三个段子,都是明清故事。

离现在最近的,也有二百多年了。

大概恋童癖、养女儿卖的婆娘、谎报年龄的姑娘,都是古已有之。

赶上这三类货色恰好遇到彼此,算是不幸中大幸:

黑吃黑,买蒙汗药坑人的匪类,遇到卖假药的骗子。

恶人内耗,互相自爆,也好。

值得警惕的倒是:如果这三类坑货,没遇到彼此呢?

受害的还是无辜普通人。

都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但世道从来是:

有邪欲就有买卖,有买卖就有套路,有套路就有奸计,于是衍生出邪门的产业链。

自爆互坑的,一场闹剧。

不自爆互坑的,就还在暗处默默坑人。

从古代到现在,一直如此。太阳底下无新事。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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