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带动网络直播平台发展,高收入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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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的难点:

1. 大部分网络直播平台为了留住优质主播,不惜重金留人。涉及到钱的问题,也就涉及到税。对于平台来说,优质主播收入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目前有些网络直播平台在支付主播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 有的网络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网红主播,会帮主播承担个人所得税,加重了平台的税务负担。

3.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网络直播平台在支付主播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难以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4.网络直播平台拥有大额的资金流入,但主播在网络平台上申请提现,很难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平台,平台公司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造成平台的增值税税负较重。

网络直播行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网红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针对主播)

网红主播可以在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类型的网红个人工作室,在园区内进行纳税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个税税率0.5%-2.1%。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征收,总税率3%左右。比如口红一哥李佳琦成立个人工作室,李子柒等也是这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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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

『按照450万进行纳税计算』

税率为:增值税1% 个人所得税2% 附加税为12%

增值税:{450/(1+1%)}*1%=4.45万

附加税(包含城建税):4.45*12%=0.534万

所得税:450*2%=9万

(4.45+0.534+9)/450=3.1%

综合纳税4.45+0.534+9=13.984万

个人独资办理流程

1.企业提供法人及财务信息,法人与财务不能为同一人。

2.工商资料签字。

3.出执照刻章。

3.绑定电子税务局,购买金税盘。

4.银行开户。

5.领取票据。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下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返还(针对公司平台)

目前在我国的苏北部分地区开放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纳税额超过500万的企业,可以申请地方园区的税收返还政策。网络直播公司平台通过总部经济招商可以享受到地方的税收返还政策,

其中:

增值税部分:可以享受地方留存50%的30%—80%的奖励扶持;

企业所得税部分: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40%的30%—80%进行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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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平台无需实体入驻落户办公,园区提供注册地址,无需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的企业也能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作者:十方诚税 何禾

本文为十方诚税税筹平台原创,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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