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风声鹤唳,《延禧攻略》演员佘诗曼极力否认天价片酬

随着《延禧攻略》的热播,各类讨论的热度不减。其中,备受关注的就是演员的片酬问题。娴妃娘娘的扮演者佘诗曼更是被指以200万元超低价接拍《延禧》。对此,佘诗曼昨天否认其事,并直指荒谬。《延禧》的导演于正也急忙站出来澄清:“我一定要澄清一下,我们的演员总费用是2400万,相对于3亿的制作费来说,一点都不多,佘诗曼不是传言的200万,吴谨言更不是500万,佘诗曼在组里拍了74天,片酬也是所有演员中最高的。”值得注意的是,于正并没有说,佘诗曼的片酬低了,而是并不高,在合理范围之内。

于正之所以急忙澄清片酬问题,并强调演员的片酬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天价片酬。这与日前相关部门发布的“限酬令”息息相关,毕竟谁也不希望在风口浪尖的时刻,撞在枪口上。

2018年6月,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内幕,使得明星高片酬问题再度成为焦点。随后,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不遵守合约等诸多乱象的治理。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针对天价片酬发联合声明,限制演员片酬。联合声明中明确规定演员、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

此前,一些明星的片酬几乎只能用天文数字来形容。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国内演员的片酬甚至已达到影视剧全部成本的50%到80%。例如由周迅、霍建华领衔主演的《如懿传》,据公开资料显示,周迅出演片酬达5350万,霍建华片酬为5071.7万。

天价片酬占据了制作成本的大部分,不仅对其他制作人员形成了巨大的不公,也使剧组在其他方面的投资相形见绌。可以想象,拍出来的作品不会有太高的价值。

2016年8月26日,央视播出“天价片酬”专题新闻,片中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的事情做了报道和点名批评,天价片酬导致制作经费严重被占用,编剧、后期配音等其他工作人员的酬劳极低等问题。

《人民日报》在2016年9月也发文痛斥演员天价片酬,文章称,不少影视剧里,用于演员薪酬的花销占到整个项目费用的一半以上,而最该花钱的后期制作、特效等环节,却只能在有限的预算里“戴着镣铐跳舞”。

编剧余飞对此说:“如果一个戏只投资了1.5亿,你就拿走1亿片酬,5000万怎么匹配你这个明星的价值?拍出来的东西抠图,黑乎乎的连灯都没有,最后收获差评的还是演员。”

当然,也有人质疑天价片酬。“他们是被资本炒作起来的,与假收视率、假人气、假点击率狼狈为奸,共同营造出虚假繁荣。从数据平台、内容制作、发行、营销,到演员经纪,都变成了一个内部循环,这样势必产生腐败,想要让这个行业真正有所改变,需要将这些东西切割开来。”

无论是真的天价薪酬还是营销炒作,都难以掩盖一个沮丧的事实。那就是中国影视作品只能依靠明星效应,来博取观众的关注和实现盈利。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知名演员参与的剧集更易吸引关注,拥有相对稳定的收视率,因此,资本与明星一拍即合,成为“天价片酬”的重要推手。

一般来讲,剧本是影视作品的灵魂。一个好的基本上决定了作品的下限,也开启了作品的上限。可是,中国剧本创作能力极其匮乏。

余飞说,“好的制作班子全国没有那么多,好的编剧也就那么几十个,几万个公司每年哪怕只拍一部戏,就有好几万部戏,电视台和平台根本消化不了,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单就现在全国每年制作出来的网剧加起来就有几万集,别说缩小10倍了,缩小一半就行,那样很多人有三分之二的工作就可以放下了,这样的话,大家才会集中力量去做真正值得做的事情。”某G姓导演也赞同:“戏少了,明星竞争就大了,片酬自然会降,况且‘声明’‘通知’在前,钱降不下来,谁也不敢乱用。”

当然,这并不现实。因为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在那里。只要有利可图,即使粗制滥造,资本方、制作方都会迅速跟进。

此外,中国的后期制作能力也很有限。例如音效、CG特效合成等,都和美国好莱坞有相当一段距离。

因为没有成熟的产业体系,无论资本方还是制作方都只能将宝押在明星,寄希望于通过明星效应来实现收益。如果想实现真正的“限薪令”,就必须发展完善、成熟的影视商业体系。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因为市场在那里,明星效应也在那里。只不过,明星的助手要费些周折来规避相关部门的检查。

2016年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

2017年9月,五部委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针对“天价片酬”现象开出药方,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2017年9月,广电总局发布“明星限薪令”,规定影视剧中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有意遏制明星天价片酬越演越凶的趋势。

然后,随着“范冰冰事件”的爆出,实际执行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

与其打压明星的价值,还不如利用明星效应推动中国影视业的发展,将绩效考核融入到演员的收益中去。即明文规定演员的最高薪酬,但也鼓励演员从影视作品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届时,演员不会只盯着自己的片酬,而是会关注整个影视作品的质量,从而推动影视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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