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女孩遇害,警方踢没踢皮球?(更新:女孩朋友回应,来对比下张洲说法)

25日16:30更新:

刚刚看到了受害人朋友的回应。写得非常清楚了:

警方通过X某手机在表明警察身份的情况下,与滴滴平台沟通要求获得司机具体信息(电话、车牌等),但无果。

这个结果可是太出乎我意料了,看了当时就大吃一惊。

我本来以为是朋友小姑娘昏了头,没有及时报警,所以警方根本没有与滴滴直接发生接触。

结果竟然是,警方亮明身份跟滴滴要车牌号,滴滴没给……

那这真的是“依然保持着弱智般的处理事件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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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事情滴滴有没有道理呢?我提供另外一种可能。

就是滴滴客服每天可能都会收到骚扰电话,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求提供车牌号。

这种情况下滴滴客服也是不可能给车牌号的。不管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滴滴客服是无法区分的。

除非客服非常有责任心,要求警察提供可以网上查询的证件并及时查证。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会平白无故去惹这个麻烦呢,万一警官证是别人的呢?

这个时候,在大公司的规章制度之下,双方其实都已经犯了错误。

警方的错误是,应当立刻以官方身份,联系滴滴对接警方的公关、应急部门,从滴滴内部走流程,将信息层层传递到信息管理部门,然后及时将车牌号报给警方。

如果没有官方身份,仅仅是单个警察,用一个私人的手机来联系,那么肯定是不OK的。

在公司走过流程的朋友肯定懂我的意思,比如一个邮件发到贵公司,要求你司做某事来配合政府某部门,正常情况下你不可能直接去配合人家的,第一反应一定是报告领导。

对了,说到报告领导,那么就得出了滴滴的错误。

滴滴客服的错误是,没有将这个信息,及时上报给领导。

你没有权限透露车牌号没关系,总有能管事儿的人吧?

为什么接线客服不及时上报领导,领导与公关部门对接,公关部门打电话向派出所核实来电民警身份,双方及时沟通?这是滴滴内部的流程出了问题,说得难听点,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这种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机制,这条“客服-公关-警察”的生命线,完全没有打通。


而这真的是一条生命线。从这一点上讲,滴滴确实是“保持着弱智般的处理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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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走流程这件事情,我再多说几句亲身的经历。

现在大家可能对滴滴内部的流程没什么概念,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车牌号要被保密到这个程度。

其实“个人信息泄露”现在也是这类大公司非常介意的问题。这类内部流程与信息保密的冗杂,可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我自己亲身的经历是,我前几天从上海向外地寄了一个包裹,由于是别人代寄的,那个人抄错了收件人的手机号码。

所以快递包裹派到目的地后,派件小哥联系不上收件人。于是这个包裹又给我退回了上海。

关键问题是,包裹都走到人家收件人家门口了,而且地址姓名全都对着,小地方大家甚至都认识,派件小哥都不是第一次给收件人送件了。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收件人手机号码不对,那还有那么多信息能验证呢,而且我寄件人号码又没写错,你为什么不立刻联系我寄件人?

遂查到单号打电话给派件小哥。

结果快件小哥说:我没有权限给你寄件人打电话,只能把包裹退回当地的派件点。

给了我派件点的电话。

我又给派件点打电话,问他怎么不给我打电话联系,私自退回包裹。

派件点说:我们没有权限联系寄件人,需要联系上海与你对接的寄件点,由寄件点联系你才对。我们之前已经及时联系过上海方面,可是他们没有给我回复,所以我按规定等了7天之后,才将包裹退回。

派件点这么说也没毛病吧?

问题是这个包裹我是找人代寄的,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哪寄的……那我完全投诉无门了啊。

所以派件点最后还是【违规偷偷】给了我一个号码,让我联系,这才成功在上海找到我的包裹。

小小的一个包裹,没有任何违禁物品,而且清楚写着我的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权限】,在十多天里,没有任何人联系到我,快递走到收件人家门口,又退回来了。

【权限】带来的麻烦可见一斑。但如果取消权限,令任何人都可以联系寄件人呢?可能又会出现其他问题。

所以很多时候,机制出bug,是因为执行的过程中,问题在临机执行时被无限复杂化,不只是一个机制单纯的问题。

【效率】与【规范】存在着天然的冲突,太难权衡。滴滴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以后怕这类事情还会再发生,可是受害女孩无论如何,都看不到这一天了。

对了,再多说一句。

按这个受害女孩朋友的说法,她是先联系滴滴不成,才报警,此时时间已经流逝了近2小时。

不存在“警察踢皮球”的说法,反而是警察被滴滴踢了一脚皮球。

这时候再反过来看张洲的说法,就别有一番风味了。

张洲:亲友马上报警,警方不予立案

亲友:近2小时后才报警,警方立刻联系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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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洲:警方无车牌号不立案

亲友:警方亲自向滴滴索要车牌号,滴滴不给

(关键问题是,亲友自始至终未吐槽,警方不立案的问题,张洲自己从哪里得到的结论说警方不立案呢?)

而且,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张洲在讲故事的时候,偷换了事件顺序,欺骗了所有的网友。

张洲“女生最终遇害”放在倒数第二段,马上就说“捕获凶手”。这个说法,搞得好像双方扯皮时,女孩还没死,双方就扯皮等着女孩死,死了之后立刻捕获凶手一样。

张洲的顺序:女孩遇险-亲友报警-警方跟滴滴扯皮-女孩死亡-凶手被抓

事实的顺序可能是:

女孩遇险-滴滴扯皮-女孩死亡-亲友报警-警方被踢皮球-滴滴联系-凶手被抓

即不管有没有踢皮球,女孩可能即刻就死了,或至少死于报警前。

张洲这个说法,是非常具有误导性的,“扯皮-女孩死-抓凶手”的叙述方式,会给人一种感觉,女孩就是死于警方的扯皮。

而这个感觉他没有写出来,而是通过偷换事件的顺序表现出来的。我们只有将事件爬梳一遍,才能真正看到其中的差别。

很多事情一定要前后连起来看,才能真正看出其中的味道来。

——原文——


张洲提出的是“警方接警后,向家属要车牌号,没有车牌号不立案”,来总随即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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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来,矛头立刻指向当地警方,到底存不存在跟滴滴互相踢皮球,贻误警情的情况。


但是耿直哥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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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耿直的说法,就应该是女孩好友先联系滴滴,后面才联系救援队,最后才是报警。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并不存在“同时联系警方和滴滴”,而是“先联系滴滴,最后才联系警方”,那么踢皮球的事情就完全不成立。因为警方跟滴滴之间根本不存在交集了。

而且报警时间,目前来看,最早也是在16:00以后,问题是,警方接警之前怎么会知道事情发生呢?

我看现在耿直先生已经快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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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提出的问题也是确实有道理的:

1. 为什么他没有在任何权威信源看到“踢皮球”这个说法,似乎唯一源头就是张洲这里;

2. 这种人新浪不处理,还一直纵容他造谣,是不是就指望这货给平台带流量呢?

发表观点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造谣传谣,为公共管理制造的麻烦和国家公信力带来的损害,又该怎么计算,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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