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里的缪可馨,请原谅你的老师袁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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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山东高考顶替事件成功将人们的眼球从常州五年级小学生缪可馨跳楼自杀事件上吸引过来了。那个被网友恨不得千刀万剐的被校长相当器重的金坛市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袁灯美老师,总算可以从媒体的聚光灯下逃出片刻,过一个消停的端午节。

袁灯美老师,在缪可馨事件之前,她是多么优秀的一个老师,业务一流,美誉等身,在当地小学教育界可称得上佼佼者、明星老师。

她原来就像学海无涯的苍茫大海里的一座灯塔,指引孩子们抵达知识的彼岸,那是多少学子美好的回忆。

可是缪可馨事件发生之后,她璀璨如灯塔的教书育人之美瞬间黯淡无光,二十多年春蚕蜡烛般的付出被击得粉碎,一夜间身成为道德败坏的老师,身心受到巨大的创伤,各大媒体、自媒体一边倒地纷纷发文谴责她。特别是影响巨大的主流媒体,一篇篇报道搅动舆论的惊涛骇浪,置当事人于漩涡之中,让她如坐针毡。

自媒体们更是从不考虑,一个乡村老师几十年如一日,将身心奉献给教育事业,以过硬的业务水平赢得尊敬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它们也不会将人一分为二全面综合地评判,而是简单粗暴:说你好时,你便是割肉喂鹰的佛陀;说你坏时,你马上是十恶不赦的恶人。

没错,袁灯美老师她是曾经开过辅导班、收过红包、体罚过学生,她只不过犯了千千万万穷教师都会犯的错,这些问题自有教师行业的处分规范。但这是直接导致缪可馨小朋友跳楼的主因吗?至少现阶段,还不能将两者完全划等号。

我们对缪可馨小朋友的死非常惋惜,不过一股脑将责任全部推卸到袁老师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每个孩子都是“家校合一”共同培养的结果,老师有责任,家长更有责任。看看现在的新闻里孩子动不动就跳楼自杀,那脆弱的心灵承受不得半点批评,这恐怕与家长的错误教育理念不无关系吧。

社会学里有个概念叫恶人之治,用在这里可能不恰当,但也不妨拿来一谈。学校就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每个孩子都会察言观色,那些“好好老师”们,放任自流,对班上的孩子不管不顾,表面上与同学们一团和气,其实是误人子弟,断送孩子们的前程。

反而是那些表面上凶巴巴的甚至有体罚“前科”的老师,他们才镇得住那些“神兽”,才压得住他们翻江倒海的折腾,孩子们正是在这些凶巴巴的老师眼皮底下学知识、长本事。

多少孩子都是在“恶人老师”的教导下学有所成,成为社会的栋梁。8090后的我们,有几个没有吃过老师的责骂甚至抽打,现在回忆起来,那都是满满的怀念。

我们的文化里自古以来崇尚严师出高徒,三岁小孩子都知道教不严师之惰。如果因为一篇作文被批评几次就要死要活,试问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怎么在残酷的社会上生存?

咱们这个社会对老师的偏见太深,当然这与一小撮混迹在教育行业的人渣老师道德败坏有关,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大多数人民教师的职业操守。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只要学校里有孩子出事,不管是小学生还是大学生,不管事实和真相,我们的舆论先集中火力把学校和老师批一顿,特别是一些没有底线的专门收割流量的自媒体,在官方解释没有出来之前,先挥舞道德的金箍棒一棍棍恶狠狠地砸向老师,等真相来了后删文了事,割一遍韭菜。

家长们更是一股脑全部都把责任推给老师,试问一下老师是精子和卵子随便一碰撞就出来的吗?哪个老师不是寒窗苦读十几年,经过层层筛选,持证上岗。可咱们这个社会,有家长持证当爹妈的吗?没有,父母一时兴起孩子就来到人间,试问这些父母有教育好孩子的态度和能力吗?不少家长其实就是巨婴,一身臭毛病。何谈对下一代的教育,孩子一出事,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问青红皂白先给老师一个下马威,至于真相,谁也不关心。

大家还记得那个广东家长吗?把化妆品洒在孩子身上说是孩子吐的血,结果真相是家长发泄私愤,捏造事实,嫁祸于老师。老师有多冤屈呀!

一批批有志于教育的热血青年就是在社会对教师人格肆无忌惮的践踏下,望而却步的,真是可悲。

孩子在学校出事了,从来不在家长身上找问题,你们说有多少父母有资格为人父母?你们扪心自问?

在此,希望大家冷静理性对待这件事,多给像袁灯美老师这样的“恶人老师”一丝理解和宽容。他们或许身上有或大或小的毛病,但他们承受着多大的压力依然在为教育理想坚守。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全是“好好老师”的学校,谁来保证学习成绩,谁来镇住这群“神兽”。

缪可馨已经离去快一个月了,她是那样才华横溢又可爱乖巧的小朋友。

我们为她的死深表惋惜。但我还是想对她说,缪缪,如果你泉下有知,请原谅你的老师袁灯美,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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