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死刑应当废除吗?
在知乎上浏览关于死刑的问题时发现意见基本一边倒,哪怕是在“你为什么反对死刑”的问题下也难以找到几个支持废除死刑的答案。
意见大多相似,摘录两段在下
作者:疑病少女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5084350/answer/393827873来源:知乎
烈日灼心里段奕宏扮演的尹警官说过一段话,大概是这样的:
我非常喜欢法律,它不像道德那样虚无缥缈,也不像宗教那样高喊口号。它很真实,它不规定你最好要好成什么样,它只告诉你你最坏不能坏成什么样。它就像你道德的低保,它知道每个人心里那点儿脏事儿,它告诉你,你可以想,但就是不能做。
在我眼里,如果法律是道德的低保,那么死刑就是法律的低保。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人,让他们明白有些坏事,你做了只需付出几年光阴。但是有些坏事儿,你就是不能做,做了你就没命。
死刑像一个石碑伫立在那里,让所有的穷凶极恶之人望而却步。我始终认为,有些人,性本恶。道德和基本法律已经无法约束他们,唯有死刑,能给他们最后一点忌惮,也能给我们,最后一份保障。
在江歌案开庭前,江妈妈这样讲,我希望判陈世峰死刑,不是想要报复,而是只有他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才能知道生命的可贵。
更确切地说一个剥夺他人生命的人,只有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有可能知道生命的可贵。
对,我只说有可能,因为有些人,到死都不会知道每个生命的终结,对于这个生命的家庭而言意味着什么。他们只会可惜,可惜自己为什么没有跑远一点,可惜自己为什么没有把指纹擦干净一些。
所谓的死不悔改,大抵如此。死都尚且不会悔改,这样的人,活着,只会荼毒人间。
权利和义务相生相伴,如果你没有尽到守法的义务,有什么资格要求生存的人权呢?
作者:鬼神李子衿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5084350/answer/72333197来源:知乎
我是监狱民警,见到过太多罪恶。
我跟我们政工领导聊天的时候说:我认为当警察必须有正义感,但也不能太有正义感。如果太有正义感,当你见到强奸自己亲生女儿多达6次致女儿跳楼自杀的恶魔在你面前有吃有喝活的好好的时候,当你看到20多岁就已经9进宫的罪犯嬉皮笑脸的给你打招呼的时候。你的内心是无比折磨的。以上全是我的亲身经历。如果那些宣扬废除死刑的人,看到他们这些,不知道会不会改变主意? 当前,监狱的任务是改造罪犯,重塑人格。但是,改造一个人太难了,确实有很多人一时冲动犯罪,这些人可以被改造,但是也有很多罪犯进监狱后毫无悔意,我知道他们出去还会犯罪,还会有善良的人被他们侵害。有些罪犯说他们是动物都美化他们。死刑在目前,最大的意义就是犹如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震慑犯罪,保护善良的人民。很多人都说死刑对很多罪犯反而是解脱。这一点只是臆想。我见过的死刑犯上刑场前,那些所谓的变态杀人狂,冷血恶魔,都被吓得面如土色,甚至屎尿齐流。这时候,我才知道死亡对人类的威慑。才发现死刑的意义。 在者,从宪法角度讲。人人均有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如果废除死刑,那么就意味着我可以用我的自由权去换你的生命健康权?这合理吗?我从来都赞成生命无价,生命可贵。正因为这样,我才坚决反对废除死刑,那些无辜冤死的被害人的命,难道不可贵吗?更何况现在如果你赔偿到位获得谅解,基本都能免死。
长久以来,大家过分强调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刑法刑诉也不断加强保障罪犯的权利。以至于很多人忽视了可怜的被害人。人们和平久了,幸福久了,就忘掉了恶魔的可怕。很多人的理性善意全是建立在被害人泣血的基础上了。我只是因为这个工作,见识了太多的恶魔与被害人的痛苦。所以坚持我的观点。我有一个同事,他原来是执行死刑的武警,他亲手枪毙过7个人。他后来转业到了我们单位。他说,枪毙第一个人的时候,他感到不适,枪毙完之后,有轻微心理创伤,失眠。他们指导员知道情况后,将那些死刑罪犯的案件材料给他看。当他看到那些恶魔的残忍,那一个个原本幸福的被害人家庭最后支离破碎,甚至家破人亡的时候。他看到因为新婚妻子被奸杀,丈夫神经崩溃失常的时候,他开枪的手再也没抖过。我刚结婚,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妻子,如果她被人恶意杀害(强调一下是恶意)。不管那个人给我多少钱,百万也好,亿万也罢。我都会甩在他脸上,拿着我妻子死换来的钱我会做噩梦的。我只要他一死。唯一可以不让他死的办法就是把我妻子好好的还给我。做不到这一点,我就必须让他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感受到什么叫生命的可贵!
再更新:很多朋友批评我答错地方了,说我答非所闻。这点确实,我是知乎新手,偶尔看到这个问题,突发感慨,就答了一下,没想那么多,抱歉。其实,我还想说一点:支持废死的朋友,我也尊重你们的看法。但求你们千万别修改刑法代表所有人。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你完全可以做到自己废死,如果你的亲人被杀了(对不起无恶意只是假设),你完全可以向法官说,千万别判死刑,我完全谅解。这时候,基本都能判死缓或无期不会判死刑的,充分达到了你们废死的目标。但是千万别替我们做主。 目前,法官已经因为废死派的压力而怕担责,以至于有一丝勉强就不判死刑了。我跟公安刑侦的聊天,那哥们更是快被折磨死了,一个恶性案件,因为法官不愿担责,迟迟不判,最后也没判死刑。被害人家属集体上访。痛骂公安。刑侦的那哥们说,老百姓有朴实的杀人偿命的理念,当听到没判死刑,那被害人老母亲泣血哀嚎的场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见了。
10个证据9个百分百指向罪犯就因为有一个存在客观上无法避免的问题,法官不想担责,没判死刑。这种情况再全面废死,不敢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强调被害人的利益呢?因为他已经死了,已经没法替自己做主了,并且死之前还可能遭受过非人的折磨(虐杀等)。对于现在的法官追责体制。法官也不乐意判死刑,已死的被害人跟法官没一毛钱关系反正已经死了。而那个凶手,法官对他的审判直接关联着自己的前途,只要不判死刑,总有余地。何必为了一个我不认识,已经死了的人,而把事情做绝呢。 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无辜惨死的人视而不见,而非要对凶手再三保护呢?就因为那个无辜的人已经死了吗!
媒体只会报道罪犯多么可怜,多么穷,犯罪都是逼不得已有原因的,冤假错案多么可恨。有人去报道每年被无辜夺取生命的成百上千的被害人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的惨剧吗? 有人说,废除死刑是保障人权与文明的进步,那我想说了,如果进步就是枪杀100个无辜人命的恶魔可以就判21年,并且可以享受独立卫浴的房间还有健身房,这些东西可能是那些无辜惨死的人生前都不曾享受的(挪威案)。如果人权就是对那些制造7.5惨案,连婴儿孩子都不放过的恐怖分子好吃好喝的养着,有病给看着。那么我想说,这是对所有善良百姓守法公民人权的践踏。我会用必生精力与这种伪善的文明与人权作永不妥协的斗争!
普及一下:无期徒刑理论上最快13年就能出狱。死缓16年左右。死缓限制减刑25年+2年缓刑期。即便是英美法系的终身监禁也分三种,那种判好几百年的关到一定时候经过评估也可出狱(肖申克救赎里就有),不是在狱内一辈子。刑九新出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针对贪污受贿的。另外:不减刑假释还有保外就医知道不?褚时健无期徒刑怎么出来种橙子的?
那么观网的各位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