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房改?

高房价的负面效应可谓尽人皆知,甚至可以说,我们国家当前面临的所有经济问题,几乎都与高房价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然而高房价在我们国家已经持续了一二十年时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其中原因主要与我国现行房地产制度有着密切关系,在这一由“土地招拍挂+预售+房贷”构成的房地产制度推动下,地方政府只有不断推高房价,各种重大风险才能防范得了。

所以降房价,就必须先得改革房地产制度。但房地产制度不是想改革就能改革的。

1

为什么房改很难

我国推进房地产制度改革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障碍,主要有两点:一是房改的风险问题,二是地方政府的动力问题。

就风险问题。我国推进房改的风险主要有二:

一是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卖地收入,土地财政难以转型。

一般来说,地价÷容积率=楼面价,楼面价×2=房价(通常数值),因而地价决定房价。

换句话说,要降房价,就必须先降地价。而降地价,必然就会降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

可多年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节节攀升,2019年更是高达7.2万亿,同比增长11.4%,达到全年地方政府税收收入10.11万亿的71.2%,土地财政依赖性再创历史新高。

这种情况下,任何决策者都不可能为了降房价,而让地方政府每年损失几万亿的卖地收入。

现在不仅是一些三四五线城市,就是一些二线城市,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都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如果房改让地方政府短期内失去几万亿的卖地收入,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反过来,如果不降房价,任何房改又都是假改革。因为不降房价,当前高房价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都将得不到解决,问题依旧。

这就像打了一个死结,要解决高房价的危害,就必须降房价,进而降地价。

可地价又偏偏不能降,因为卖地收入的绝对值太高太重要,一时之间根本找不到新的财源替代它。

结果就是,大家都知道要改,可就是改不了。

二是房改必然导致现有住房价格大跌,继发一系列系统性重大风险。

比如居民住宅价格跌穿首付,居民大面积弃房断供,房抵经营贷借款人失去抵押物,以及开发商在建在售住宅卖不出去,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的杠杆断裂,新买房群体普遍性上访,国家面临的将不再只有经济问题,还会有政治问题。

正是因为以上两大因素制约我国推进房地产制度改革,才有了我国多年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艰难。

前年政府报告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去年政府报告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见》又回到“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干脆把相关语句删去了。说明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很艰难。

这里十分有必要把房地产税立法艰难的缘由讲清楚。因为把房地产税立法艰难的缘由讲清楚了,房改的风险问题基本上也就讲清楚了。

现在很多人口中说的房产税,其实是存量房房产税。就我们国家的房地产税立法趋势,房地产税立法包含了征收存量房房产税。

基于一些理论上的推演,相当一部分居民以降房价为目的,建议国家开征存量房房产税。

但这一观点遭来不少人的质疑,基于对国家征税的警惕,质疑的人认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不仅不会降房价,反而会加重居民的住房负担。

就个人意见,我认为两种观点根本没有必要争论,就我们国家目前的国情,普遍征收存量房房产税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

我国房屋产权很复杂,在没有厘清产权的情况下,贸然普遍征收存量房房产税,后续将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再者,不论是房产税,还是土地出让金,或者房贷,本质上都是“地租”,追溯本原都是一个东西,都要受制于居民收入。

这种情况下,我国居民买一套房子,买房的时候,通过支付房价,缴过一次为期70年的“地租”。后续缴纳房贷,又再缴纳一笔“地租”给银行。现在再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等于说又要缴纳一笔“地租”给地方政府。

一套房子,就“地租”一个事项,反反复复缴三次钱。且不论其中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就其可行性,也不具备操作的可能。

我国房贷的审批规则,银行一般都是基于家庭月流水的一半确定额度,超过一半就不再审批。

这种情况下,中低收入家庭的房贷压力本身就非常重,如果再征收房产税,可能这些家庭会承受不了,不排除大面积弃房断供,引发系统性风险。

如果采取扣减征税额度,或者征收奢侈性房产税,或者设定免征面积,或者第一套不收税等手段,降低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力度,又会走上沪渝二市试点房产税的老路。

沪市每年2000亿+的土地财政体量,每年200多亿的房产税差距太远。渝市更尴尬,收上来的税有时还不够收税成本。

再或者,采取房贷等家庭债务抵扣房产税额度的方式,将有债务的高风险家庭从征税对象当中排除出去,规避征收存量房房产税对于高风险家庭的冲击。

这里先不讨论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阻力问题,就此类征税思路,如果没有很好的配套措施,其也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

把高风险家庭从征税对象当中排除出去,可以稳住只有一套房的刚需家庭,但会增加40%左右多套房业主的持有成本,引发他们抛售房产,住宅短时间内供应剧烈增加,房价断崖式下跌。

在当前房地产格局下,房价断崖式下跌,就意味着开发商在建在售的房子卖不出去,继而地方政府的地卖不出去,开发贷、地方债暴雷,银行大面积破产倒闭,爆发系统性危机。

真把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所有可能都考虑清楚,就会清楚在当前局面下,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为了降低对于现有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只征收新房房产税,但这方面如果操作不好,问题也会很严重。举个例子就清楚了。

南京市江北板块2018年出让某地块,地方政府卖地收入56亿。开盘后,该地块建造住宅2962套,均价28000-30000元。

按70年计算,南京市若收取56亿房产税,该项目每套住宅每年要收27000元。差别在于,卖地模式,南京市第一年就可以获得56亿,但房产税模式,南京市第一年只能收取7997万,两者差距55.2亿。

一个住宅项目就差这么多,征收新房房产税再推向全国,要差多少?全国上上下下,可能除了上海、深圳两个财力雄厚的城市,其他城市估计都要关门。

讲清楚房地产税立法的艰难,就能讲清楚房改的困难在何处。

地方政府太过于依赖卖地收入,导致房价太高,但又因为房价太高造成泡沫太多,最有可能替代卖地收入的房产税又开征不了,房改陷入想改却改不了的死循环。

以上只是风险问题,真正的关键还是动力问题。就个人意见,我认为即使房改风险再大,但只要地方政府愿意房改,房改还是可以改的。

现在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实在缺乏房改的动力。

当下已经不再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个时代的官员还是有理想的,还是有志气的,“谁不改革谁下台”还是信守的,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也要为改革杀出一条血路。

这些年地方政府卖地来钱太容易了,而且卖了这么多年,上上下下驾轻就熟,让这些习惯了舒适区的官员们,别说押上身家性命,就是押上乌纱帽,他们都没有动力了。

再者,现在的城市经营者们想要什么房子,总有人帮他们解决,让这些没了住房需求的人推进住房改革,本身就不切实际,不能感同身受,怎么可能推进得了正确的改革?

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严重依赖开发商,特别一些是深耕本地的开发商,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已经远远超出一般政商关系。

还有,前些年房价不断上涨,但居民收入也在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可以匹配房价,形成我国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早期购房者四方共赢的局面。面对当前高房价带给自己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不仅不会愿意降房价,反而还会着力阻碍降房价。

更本质的说,如果房改不仅不能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反而损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加重地方政府的负担,地方政府更没有理由支持房改。

典型就是现在的“租购并举”政策。“租购并举”政策按照上边的预想,其实对地方政府非常不利。

多主体供给土地,必然大量增加租赁住房,进而带动房租降低,让老百姓都有便宜的房子住。与之相应,居民都有便宜的租赁住房居住,开发商的商品房就会难卖。

在当前房地产格局下,开发商的房子难卖,就意味着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减少。即使地方政府对开发商自持的租赁住房征收商业性房产税也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收不到什么税收。

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的收入基础是房租,房租受限于居民收入。而“租购并举”面向的群体又是中低收入群体,他们的收入水平决定了他们能够承受的房租额度是十分有限的,进而决定了开发商的利润率也是十分有限的。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再抽取一层商业性房产税,显然不可能抽取得了多少钱。真像上边设想的那样,大面积高强度推进“租购并举”(目前还在试点阶段),对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损害会很大。

或许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卖高价地弥补,但问题在于,地价越卖越高,最终房子变成高收入群体的金融游戏,究竟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多少收益是值得商榷的。一旦需求不继,房价必定暴跌。

正是看清了“租购并举”对其不利,现在地方政府为了应对 “上有所好”,开始各种形式主义。

典型就是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当地价到达限价上限后,由竞地价转入竞自持,开发商不再竞地价,而是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结果是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的拿地成本极高,建出来的租赁住房基本上与万科当初在北京试水的翡翠书院等同,租金很高,比如翡翠书院当初是十年租金180-480万,根本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租的起的,如果家庭愿意租,肯定也是签了以租代售协议。

这种地方政府不愿意配合,进而扭曲住房政策的案例,不仅发生在“租购并举”,当初经济适用房、沪渝二市试点房产税,以及后来的限价房、共产房,包括深圳60%土地建造中小户型安居型住宅、以及徐远先生的“二次房改”,都出现过或者会出现此类现象,房改不当,减少地方政府收益,增加地方政府负担,地方政府就会扭曲住房政策,致房改失败。

真理解我国政治现实就会清楚,房改能不能成功,地方政府愿不愿意配合才至关重要。

2

怎么房改

这里谈论的房改,不是学术的,也不是经济学的,而是政策的,技术性的。

所以直奔主题,究竟该怎么改?

我的建议是推进房改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利用一切手段抢人,然后缴纳“地租”(含房产税、楼面租金之类的续期收入)。

针对城市能级不同,又分为低强度方案和高强度方案。

低强度方案主要针对一些人口虹吸能力不强,但又有一定产业招商能力的城市,具体手段是“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产业招商+开发区改革。

就国情,我们国家还存在一大批低薪资蓝领岗位。面对动辄十倍以上的房价收入比,以他们4000-6000元之间的月收入,基本上不可能在工作地买房。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实施“居者有其屋”政策,与产业招商、开发区改革等政策配套,让这些原本在本地怎么也买不起房的群体,现在能够在开发区之类的新城区买房,然后缴纳“地租”。既能解决这部分居民群体的住房困难,又能为地方政府积累财源。

这是可以做到的。

高层住宅的物理成本并不高,低能级城市的建安成本只有1000-2000元每平米。

实施“居者有其屋”,符合条件的居民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可自行组成合作社建房,或者市场化运作,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开发代建,每套高层住宅的总价基本可以控制在10万-20万之间,即使月收入4000-6000元,居民也能买得起房。

由于这些低收入群体本来怎么也买不起本地的高价房,通过“居者有其屋”政策向他们定向提供住宅,再将他们的房子限售或者闭环流动,又在远离旧城区的开发区,他们大规模建房不会对现有房地产市场构成强烈的冲击。

有了不冲击现有房地产市场格局的前提,就可以谋划如何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源。

首先是“地租”这类直接收益,个人不支持房改初期征收房产税,因为房产税动静太大,信号效应太强,会严重冲击房地产预期,给房改带来不必要的障碍。

个人建议收取“地租”,比如对外出租“楼面使用权”,收取“楼面租金”,变相征收房产税。尽可能降低对于现有住房市场的冲击。

而地方政府对外出租“楼面使用权”,政策上是没有问题的。

地块面积×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俗称楼面。截止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地方政府对外出租楼面使用权,也没有任何一部规章以上法律文件规定出租楼面使用权必须经过招拍挂手续。

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就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而且就中央意见,对外出租楼面使用权,以推进房地产制度改革,不仅不能打压,还应当鼓励。

再加上“居者有其屋”带有公益性质,地方政府对外出租楼面使用权支持居民自行建房,可以将此类住房定性为公益性住宅(因为土地的名义持有人还是地方政府),用地性质定性为公建用地,绕开诸多政策限制,为地方政府收取“楼面租金”扫清障碍。

收取“楼面租金”是变相征收房产税,因而具备征收房产税的一些共同特性。

我国城市建设有着人口多、密度高的突出特点,征收房产税,每个家庭的住房支出可以很低,但因为规模大,其总额可以很高。

假定每户每年的楼面租金为1万元,100万家庭每年缴纳租金就是100亿。

所以只要产业招商政策慢慢集聚人口,积沙成塔,最终总会给城市带来丰厚的“地租”收益。

而且等到房地产税开征时机成熟,“地租”可以无缝转为房地产税。居民在建房之初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续缴纳房地产税合情合理,额度再保持不变,现实操作也没有什么阻力。

其次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我国城市开发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城市某一板块规划初期,人气不足,地块没有开发价值,土地价格一般卖不上去。但人气上去了,配套好了,土地价格就会飙升。

当“居者有其屋”政策与产业招商政策不断交互融合,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之类的新城区就会迅速集聚人气,板块价值上升。

与此同时,由于新城区买房群体都是低收入群体,加上远离旧城区,总有相当部分结构性刚需不会在新城区买房,而是在旧城区买房。

以及当下不管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都存在相当数量的改善性需求。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再推进“住宅升级”政策,对外出让土地,又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卖地收入。

“住宅升级”政策是指充分赋予开发商在住宅设计标准上边的自由度,比如计容建筑面积由2.9米计算一层改为6.4米或者9.6米计算一层,或者阳台不计容,只限制建筑单体投影面积、绿化率等。

目的在于支持开发商打造高品质高层住宅,与普通高层住宅彻底拉开档次,保证即使因为“居者有其屋”政策冲击现有住房格局,也能保证开发商的住宅卖得出去,进而稳定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最大程度降低房改对于现有房地产市场的冲击。

举个例子,原先一套房子100平米,公摊25%,层高2.9米,阳台一半计容,绿化率33%。最终套内使用面积含阳台一半计容只有75平米,房子建筑单体投影面积100平米。

但现在计容面积标准改了,9.6米一层,阳台不计容,建筑单体投影面积由限制100平米提升到限制150平米,公摊仍旧25%,绿化率仍旧33%。

由于标准放宽了,开发商可以通过中间两层不建楼层等方式,设计出“空中叠墅”之类的豪华住宅。

然而因为阳台不计容,房子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仍然是100平米,对外的价格还是按照产权证上的100平米计算,可能总价都是300万,均价都是3万,但“住宅升级”以后的住宅实际价格已经降了71.4%。

因为实际使用面积增加了太多。原先实际使用面积只有75平米,现在实际建筑面积有300平米+50平米阳台,刨除公摊,实际使用面积也有225平米+50平米阳台。

这样一方面开发商的房子好卖,因为商品房的品质已经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外界也很难感受到房价的真实下降,因为对于外界而言,房子均价仍然还是3万。

当开发商的房子好卖,房价又能稳得住,再加上之前的“地租”收益,地方政府就能实现一种收取“地租”(变相征收房产税)和卖地财政的双轨制。

还有,开发区改革可以多角度提升房改成功率。我们国家一些地区在大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其主要措施是将与企业服务相关的管理职能市场化,以市场手段考核开发区。

基于这一实践,地方政府可以将开发区注册成为开发公司,作为产权人持有商业地产,形成稳定现金流,让开发区具备资本运作的可能,比如引入RIETs,或者整体上市。

效果主要有三,一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降低地方政府的开发成本。二是降低开发区的线下实体经济成本,提高产业招商的竞争力,利于“居者有其屋”政策吸纳更多人口建房缴租。三是在中长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现金流,支撑地方政府对外借贷。

如此,地方政府的成本降低,人口增量又加速,还能为地方债提供优质抵押物(现在许多地方债的抵押物是医院、学校之类的公共设施,等于无抵押),地方政府的财力可以得到最大程度保证。

当地方政府的财力得到最大程度保证,其就可以将房改推进到房价坚挺的旧城区。

但此时地方政府已经不怕房价大跌带来的各种风险。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大拆大建,把房价大跌带来的各种风险一一兜住。

这就是低强度的房改方案,通过缓慢而又坚定的各种措施,实现征收房产税和卖地财政的双轨制,推动地方政府财政转型,由过于依赖卖地收入,逐步平稳过度到依赖房产税,在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确保房改得以成功。

再就是高强度方案。

高强度方案主要针对那些每年本身就能虹吸30-50万以上人口的顶级城市,通过“高周转、高杠杆”的高强度开发,每年抢人100-200万+以上。

抢人的目标人群主要为两大类,一类是低收入群体,本身这部分群体在顶级城市绝对买不起房,虹吸再多也不会影响现有住房格局。

另一类是当下各类城市争抢的对象,大专、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中专以上技术人才,这部分人群是我国当下高房价接盘的主力。

而高强度方案,抢的也主要是这部分群体。

基于此,高强度方案我更愿意称之为抢人大战2.0。

抢人大战1.0是送不值钱的集体户口,实际上是让年轻人高位接盘房价。

抢人大战2.0是指顶级城市开启全要素抢人,全面提升抢人大战的激烈度,强化城市之间的竞争强度。

什么是全要素抢人?全要素抢人是指顶级城市利用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医疗、公共卫生、市容市貌、人居环境等方方面面的优势,倾尽一切手段抢人、留人、育人。

如何全要素抢人?本质的说,全要素抢人不是一个两个政策,而是一个既要推进房地产制度改革,又要与全要素营商等政策紧密协同的政策体系。

一是城市先进行大摸底,搞清楚城市全域居民住宅基本情况,然后编制覆盖城市全域居民住宅的拆迁计划,待房改影响全市房价稳定的时刻,对外公布拆迁计划,表示城市将通过为期五至八年的拆迁,全面兜底城市全域所有居民的住宅价值,以及高风险家庭的房贷。

这里着重要说的是,城市兜底的是价值,而非价格。因为价格是兜不起的,但价值是可以兜得起的。后文详述。

二是全域开启“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产业招商+开发区改革+商业地产国有化等诸多房改政策,并申请试点征收新房房产税以及奢侈性房产税。

不论是新房房产税,还是奢侈性房产税,都按居民住宅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征税额度,不设免征面积、首套多套、扣减额度之类的复杂计税措施。

由于普通高层住宅多是“居者有其屋”政策实施以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自行建造的住宅,征收新房房产税合情合理。

同样,奢侈性住房实际使用面积很高,就像奢侈品要征收消费税一样,征收奢侈性房产税也合情合理。

三是重点打造高智能化、高未来性“科学城”,推进住宅、小区、商业体、道路等城市设施与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高度融合。

举个例子,前段时间中山一家六口烧死家中,事后查明原因是神龛上的遗留火种引发全屋燃烧,一家六口无一幸免。

这里我们假定,如果有人工智能监测全屋火情,一旦发现明火,立刻就地灭火,这样的悲剧还会不会发生?

杭州莫焕晶案也是如此,如果女主人有着最高权限,可以指挥监测全屋火情的智能系统自动灭火,即使莫焕晶有意使坏,智能系统也能提前报警,悲剧还会不会发生?

所以这里讲的不是智能家居,而是智能科技住宅,是住宅本身与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加以融合。

其功能不仅可以有防火,其他还可以有防震、防盗、防侵入、防幼儿坠落,以及全屋清扫、饭菜制作、碗筷清洗,还有5G+远程监护、+远程清洁、+远程医疗、+远程家务、+远程AR/VR等诸多功能。

小区场景,智能科技小区可以有老人幼儿看管、安全保卫、快递收纳、场景监控、环境清洁、无感出入等功能。

商业体场景,可以有全自动物资配送、智能快速停车、远程无限畅买、全息游览街区等可预见或者不可预见的功能。

道路场景,可以有全路段自动驾驶、未成年人上学全路面监控、人工智能警察全街道巡逻等已经实现或者即将实现的功能。

有了解最新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程度,就会清楚这些绝不是空想,许多科技已经有了试验品,现在就差高科技大公司、初创智能科技公司将这些新技术真正变成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而就人们日常生活使用频率最高的消费品,一个是手机,另一个就是住宅。人每天都要回去睡觉,每天都要使用住宅与家人互动,如此高的使用频率,决定了住宅高科技的前景是无比光明的。

一旦住宅与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融合,必将带动新一轮的消费科技革命,如同当初智能手机革命一样。

这也是我一再强调要成本价建房的深刻缘由,因为再像现在这样,开发住宅首先要掏几十、上百亿买地,必将严重阻碍智能科技住宅的研发。

因为进场成本实在太高了,别说初创智能科技公司,就是华为、阿里这类高科技大公司都没有能力敢于投入那么多钱,去搞智能科技住宅研发。

科技研发的失败率非常高,投入那么多钱反而研发失败,华为、阿里这种级别的公司也会承受不起。

只有成本价建房,高科技大公司和初创智能科技公司才有能力和意愿进场住宅高科技研发,因为即使损失也承受得起。

这也符合顶级城市的招商政策,因为相应产业链都是高端产业,前景也无比广阔,不仅能给顶级城市带来高科技产业GDP,还能全面提升城市的科技形象。

看看阿里对杭州的改变,华为、腾讯、大疆等高科技公司对深圳的改变,顶级城市真的出现一到两个伟大的智能科技住宅开发公司,必将对顶级城市的品牌形象和科技招商带来质的提升。

四是推进教育、医疗、公共卫生、市容市貌、人居环境,乃至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全力提升城市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

顶级城市起码得有2所985,或者1所顶级985,并且通过附中之类的操作,向本地学生全面倾斜。

顶级城市得有2-3家以上全国排名前30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并通过与省级卫健委、纪委监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形象,杜绝红包、住院过于紧张等不良印象。

顶级城市得加强市容市貌的改善,加强人居环境的改善,打造西安“大唐不夜城”、苏州“姑苏八点半”之类的夜经济营销品牌,城市亮化工程显著提升城市品位,让年轻人真正感受到大城市的魅力。

这里要说的是,不仅要大力建造高速地铁(时速160公里以上),还要大力建造优惠型智能停车场,价格便宜,还停车方便,比如手机操作一下,年轻人从商业体出来,车子就已经停在车库门口,即时就可以开走,全面提升城市自驾交通环境。

甚至适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普通大专、本科、985/211本科、研究生、博士以上学历,分层次累计工作经验,可直接获得政治决策权、政治监督权等实质性权力,让新一代年轻人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城市的主人。具体操作方式可以采取通过抽选,临时担任人民巡视员、人民监督员之类的公职实现。

这些看似与抢人不相关的措施,其实才是全要素抢人的精髓,才是全要素营商的精髓。

只有这些措施最能吸引年轻人,最能留住年轻人,当年轻人愿意留在城市,爱上城市,其才会穷尽自己的一切才华与能力,通过自己的奋斗留在城市。

这比单纯依靠行政政策强行留人要高明的多,对于经济的反哺也有效得多,比如会直接提升城市创业型企业的开户数量、留存数量。

五是做好前期各项物理性准备工作。主要是用地指标、钢筋水泥黄沙等产量供应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等。

抢人大战2.0是全要素抢人,每年抢的人会很多,要建很多房子,速度又要很快。所以用地指标要提前准备好,不能让人去等用地指标。钢筋水泥黄沙之类的产量供应也要跟上,避免房子物理成本上涨过快。装配式建筑技术也要大规模运用,不然房子建慢了也不利于抢人。

准备好了以上所有政策措施,城市就要开足马力抢人。

到全国各大中专院校抢人,到全国各大中心城市抢人,到全国各地知名高中抢人,用尽一切办法,提前锁定一切年轻人前来落户、买房、缴税。即使年轻人将来工作不在本地也不要紧,只要缴税就行。

甚至可以更激进,在当下疫情冲击严重,失业率攀升的大背景下,城市专门成立国企性质的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大量大中专毕业生前来求职,给予低薪,指导其创新创业,条件是必须落户并购买房产缴纳房产税。

这样做对于家庭来说,其实是划算的。首先房子买的便宜,20-30万就能在顶级城市买房,又在重点发展的科学城,将来房子怎么都会升值太多。同时城市的人力资源部门又着力培养他们的孩子,怎么都不亏。

这就是我所言抢人大战2.0的全要素抢人,顶级城市“利出一孔”, 利用城市一切条件禀赋,倾尽一切手段抢人,只要部署得当,尽城市上下所有人的全部力量,一些顶级城市一年抢人100-200万+绝对没问题。

3

高强度房改何以规避风险

我所言房改的低强度方案是慢工出细活,风险很小。关键是房改的高强度方案,其是“高周转、高杠杆”,必须要讨论风险问题。

高强度房改风险主要有两点:一是能否抢人成功,支撑城市从极为依赖卖地收入,平稳过渡到依赖房产税。二是房改不可避免导致房价大跌,如何防范重大风险。

尤其是房改的第一年,房产税税基没有宽广,但卖地收入又受到冲击,各种风险集中爆发,极有可能导致房改戛然而止。

所以探讨房改如何度过最为危险的第一年尤为紧要。

先说房产税收入,用前述各种手段抢人,顶级城市只要执行力过关,一年抢人100-200万+绝对没有问题。

由于是全域“居者有其屋”,有的地段可以将新房房产税收的很高,以一年吸纳100万人前来建房缴纳房产税计算,100万套住宅缴税可以实现200-400亿左右的房产税收入。如果不够,还可以以房产税为抵押物,翻倍发债再借200-400亿。

再说卖地收入,顶级城市都有超强的豪宅购买力,这时在旧城区的优质地段,或者新城区的核心位置,实施“住宅升级”政策,激发高收入群体购房欲望,将地卖好,又能稳定500-1000亿左右的卖地收入。

这是可以操作的,比如在年初明确对外公布土地出让计划,土地出让面积缩减80-90%以上,原本要出让地块60-80块,现在只出让6-8块,摆明车马对“住宅升级”优质地块“饥渴营销”。

如果最初开发商没有摸清门路,地价没有卖上去,城市坚持不达底价绝不成交,再不成交就进一步缩减地块出让面积,营造“住宅升级”地块稀缺的气势,着力抬升“住宅升级”地块地价。

这也是“住宅升级”政策大幅放宽住宅技术标准,充分赋予开发商设计自由度的关键所在,因为不管其他房子如何下跌,对于这类终极改善住宅,影响都是微乎其微。影响微乎其微,就能保证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

当“住宅升级”地块的地价卖的非常高,房产税和卖地收入加在一起,其第一年土地综合收入基本可以达到1000亿以上。

对于一个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来说,一年1000亿其实足够了,基本可以达到稳定地方政府财源的目标。

至于到了第二年、第三年,“抢人”效果越来越显著,房产税税基越来越雄厚,房改初期财政转型的风险随之大幅降低,后续不论再怎么改革,压力都要小得多了。

这是就增量谈地方政府的财政转型问题,减量上边,顶级城市也可以做很多工作。

比如顶级城市可以将实施房改的新城区规划成为高科技开发区,推进市场化改革,并以商业地产国有化为依托,通过资本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开发,进一步提高开发强度和速度。

但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借贷抵押物问题。顶级城市推进房改的高强度方案,其土地财政的借贷抵押物将不再仅仅只有土储,而会增加房产税、国有商业地产租金之类的新抵押物。

这会彻底改变城市的土地财政。

我们国家现行房地产制度存在根本缺陷,导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支出会随着土地出让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具体参见本人《我国房地产制度存在根本缺陷》一文。

当城市以土储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城市只有不断抬高地价,才能稳定杠杆。而地价抬高,反过来会抬升地方政府的拆迁成本。成本增加,收入上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但用房产税、商业地产租金作为借贷抵押物,地方政府只有不断降房价,进而降地价,才能降低开发成本,才能加快开发进度,才有能力去抢更多的人。

伴随时间的推移,开发支出不断降低,房产税、国有商业地产租金等续期收入不断增长,城市的杠杆风险将会越来越小。而且开发强度越高,发展程度越好,风险下降就会越快。

不要怀疑地方政府在降低开发成本上边的手段和能力,现在棚改货币化退潮,一些地方的棚户区拆迁,老百姓都是很不划算的。

比如宅基地被征迁,不是完全货币补偿,而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实务补偿的安置房,卖又卖不上价,货币补偿又很低。但这种明显对老百姓不利的棚改,地方政府照样能够推进得下去,背后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有利可图,其会用尽一切手段把政策强行推进下去。

当地方政府着力降低开发成本,其在房改第一年实现1000亿左右的土地收入,可能比单纯卖地1500亿还要宽裕。

当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够得以保证,其他所有房价下跌带来的风险都可以规避,只要地方政府愿意下真功夫。

比如房价大跌可能带来的居民大面积弃房断供,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大拆大建,以及将居民房贷置换成为房产税等手段,有序化解这一重大风险。

主要难度在于如何稳住已购但又没有交房的购房家庭,以及同一小区后续住宅价格暴跌的项目,这类情况需要地方政府以房产税作为抵押,对外借款,将本地刚需高风险家庭的房贷置换成为房产税。

其他高风险家庭的住宅,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为期时间更长的拆迁计划,有序将居民房贷置换成为房产税。由于借贷抵押物是房产税、国有商业地产租金之类的续期收入,拆迁持续时间拉长,风险很小。

其他低风险家庭、无风险家庭,地方政府更多采用实物置换。实物置换每平米的拆迁成本可以控制在2000-3000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完全能够承受。

这就是我之前所说,价格是兜不起的,但价值是可以兜得起的。

价格是纸面财富,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上千万,地方政府根本承受不起。但房子的真实价值就是一片土地上建造一定面积的房子,其物理成本极其便宜,即使1:1.N实物置换,地方政府也承受得起。

比如一千万人口的大城市,商品房可能只有200万套,但2016年以来买房的家庭又可能只有一半不到,再加上不是所有买房家庭都是高风险。

在摸清居民住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地方政府重点对那些高风险家庭大拆大建,可能实际需要拆迁的住宅不到50万套,拆迁成本将会少很多。

即使出现最差情况,一时之间兜底不了也不要紧。“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科学城开发都需要新建大量住宅,地方政府根本不怕出现局部的系统性风险。

纸面财富对就业、GDP增长没有太大意义,损失再多都不要紧,只要生产力还在进步,还在发展,新的产业运转良好,就业充分,经济不虞出现问题。

说白了就是,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只要GDP不出大问题,人员就业不出大问题,房价跌了就跌了,至于引发的其他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时间来解决。

时间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只要地方政府保证自己不死就行。

而就整个国家来说,局部的系统性风险爆发,也不会给整个国家带来多大影响。这也是推进房改试点的意义所在,风险即使爆发也是局部爆发,始终可控。

风险可控,任何改革都可以“摸着石头过河”。

至于一些专家说的房抵经营贷借款人风险,地方政府可以与地方人民银行合作,对房抵经营贷去杠杆。

还有,当下的政策趋势是改换抵押物,推进以订单、票据等动产或者信用作为抵押物。

而且“住宅升级”政策同样还能提供优质抵押物,比如终极改善住宅就是非常优质的抵押物,同样可以做大城市金融资产,达到高房价同样的效果。

至于开发商在售在建的期房,完全避免损失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允许其申请改变规划条件,建造“住宅升级”之类的高端住宅以降低损失。具体如何改换,由开发商自行申请。

如果本地库存较高,新开发项目较多,建议开发商推迟入市,地方政府再适当给予退税、退回卖地收入等帮扶政策,以及不允许本地有过房产记录的人参与“居者有其屋”政策,保证开发商的利益不致损失太多。

地方政府还可以专项支持相关开发商参与“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等新型房地产开发,通过新的发展带来盈利,以对冲房改带来的损失。

总而言之,只要把风险一一摊开讲清楚,政策对路,政府有为,所有风险都是可以解决的。

4

房改何以支撑

不管是我所言房改的低强度方案,还是高强度方案,都必须要问一个问题,我们的城市还能不能抢到那么多人?我们的城市还有没有那么多房地产需求?

换句话说,我们的国情还能不能在人力资源上边支撑房改?

因为基于宏观数据,的确很难抢到人了。

宏观上讲,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高达60%左右,加上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城市化的潜在空间实际上很有限。

还有,央行调查统计司《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提供数据,城镇户均房产1.5套。静态的讲,城镇房子已然过剩,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空间已经不多。

但具体到一个个城市,我们会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对于顶级城市而言,其根本不需要考虑城市化率的问题,就像股市涨跌跟股民个人盈亏没有必然关系一样,城镇化率再高,城镇人均住房套数再多,现在一些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也会跨入“两两”(两千万人口、两万亿GDP)城市行列,其仍然有着巨大的潜在发展空间。

像武汉市去年就公开喊出,推动武汉市成为“两两”城市。此次遭遇疫情重创,但我相信,武汉市不仅不会改变这一决心和意志,反而会在中央支持下,更加着力推动实现这一目标。

其他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都有类似目标,比如杭州和南京,目前这两个城市都在“一一”(一千万人口、一万亿GDP)城市行列,都在拼命争取早日跨入“两两”城市行列。

而据官方数据,武汉市1月23日封城之前共计流出600万人。说明像武汉这类强二线省会城市,至少有相当部分人口不是本地武汉人,作为新武汉人,其中必然有着大量结构性刚需。

其实我国各大城市都差不多,人口流入越多的城市,春节期间越是空旷,因为大量的外来人口回乡了。这么多外来人口肯定有相当数量没有在大城市买房,没有买房就是结构性刚需,就是抢人大战2.0的争取对象。

再者,我国90后有1.74亿,每年仍有大量的年轻人走向社会,他们不可能人人都买了房子,那是00后、10后。所以每年总会有千万级的年轻人要买房。

还有武汉、南京这类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存量大中专学生在100万左右,这么多年轻人除了在本地已经有房,其他学生都是抢人大战2.0的争取对象。

还有像广州、武汉、成都、长沙、南京、杭州、郑州、合肥这类前20强城市,一般都背靠一个或者几个省份,有强大的人口虹吸能力,本身二手房交易一年可达10万套以上。

所以基于宏观角度,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

再看微观市场,我国当下房地产市场有一大销售现状,90-100平米之间、户型好、总价低的小三房最好卖。

原因是放开二胎以后,家庭只要在本地城市没有三房住宅,其都是刚需。差别在于本地彻底没房的家庭是结构性刚需,本地有房但不是三房的家庭是改善性刚需。

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房地产制度存在根本缺陷,导致房价太高,大量结构性刚需和改善性刚需买不起110平米以上的“大房子”,只能退而求其次,转而购买90-100平米左右的小三房,以满足基本需求。

这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体现了二胎放开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深刻影响。以此推演,如若彻底放开生育限制,再将房价降至成本价,必将释放新一轮的住房刚性需求。

此外,我国还存在一批潜在性改善群体。主要是我国一部分家庭有相当资产,对改善现有住房条件也有意愿,但限于一些家务量攀升等因素制约,其一般不会将心动转化成为行动。

但如若住宅高科技公司将一些住宅生活痛点解决,比如全屋清扫降低家务工作量,再辅以一些科技原素,相信可以激发一大批潜在性改善群体的购房需求。

而且真走到住宅科技革命这一步,几乎所有存量住宅都要被淘汰,有条件的家庭都要面临一个住宅更新换代的问题。

即使没有住宅科技革命,推进“住宅升级”政策,赋予开发商在住宅设计标准上边更多自由度,也足以激发一大批潜在性改善群体的购房需求。

加上我国家庭还有一大特征,年轻人与老年人有代沟,除非照顾婴幼儿,一般两代人不会在一起生活,年轻人结婚都会购买新的住宅。

最为关键的是,我所言房改的“居者有其屋”政策是将房价降到成本价,居民只要有住房需求,其就会通过“居者有其屋”政策成本价建房。

而且由于房子都是成本价,居民即使收入很低,也能建得起房子。而不是像现在这般,房价贵上天际,政策强力推动租售同权,但效果依旧乏善可陈。

无非是政策不遵守市场规律,因而遭到市场规律的反制。现在的市场现状是大量的人想进城,但困于房价太高进不了城,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降房价。

真把房价降到降无可降的成本价,微观市场再也不需要搞什么“涨价去库存”,同样可以激发大量房地产需求。

换句话说,只要政策得当,微观层面的房地产需求也是巨大的,也是足以支撑房改的。

还有必须要说的是,我们国家只要愿意放开政策,我们还能通过房改人为制造大量房地产需求。

比如基于我国人口流动“东南飞”的大趋势,通过抢人大战2.0大幅降低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的房价,强力提升城市带、都市圈的人口虹吸能力,人为制造结构性刚需,其足以支撑新一线、强二线省会城市的房地产需求。

如果上边还能放开城市居民购买农村非耕地建造住宅,不占用耕地、不危害自然保护区,做好环境保护,资本可以下乡,这样还会带动三四线城市的新型“房地产”,为三四线城市积累房产税税基。

到时我国就会形成一种通过房改推动人口超大规模双向流动,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业都有新发展的良性格局。

5

高强度方案解决动力问题

前面我有说过,地方政府实在缺乏房改的动力,而想要解决动力问题,我所言的房改高强度方案恰恰是关键所在。因为更加激烈的抢人大战2.0,会倒逼地方政府着力房改。

中央一味要求城市都去房改,基本上城市都不会愿意。现在地方政府卖地赚钱那么容易,有多少官员愿意走出舒适区,去为改革闯出一条新路?

但如果中央或者试点省份在用地指标上边特别授权,支持一两个试点城市实施高强度房改,尤其按照公益性住宅用地/产业用地=1:6的比值,向试点城市无限供应用地指标,一些顶级城市会打破头去争抢房改试点。

对于一些顶级城市而言,无限供应用地指标就等于无限增长的GDP。

关键是,中央还不能完全放开所有顶级城市都去搞房改试点,因为我们国家每年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就那么多,所有顶级城市都去抢,可能谁都抢不了多少。

中央只能允许一二国家中心城市或者准国家中心城市抢人,而且一个版块内只要有一个城市抢人,其他城市都不允许抢人。

比如允许长三角的南京抢了,周边的杭州、苏州、合肥都不允许抢人。政策上着力保证个别试点城市每年虹吸100-200万+人口,显出政策效果。

到了这一步就不再是地方政府愿不愿意房改的问题,而是会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中央允许其房改,因为谁没有争到房改试点的许可,谁就会彻底落后。

顶级城市抢人抢的都是年轻人,同等量级的城市,一个不抢人,一个抢了几百万年轻人,不超过五年,同等量级的城市之间,不论是GDP,还是其他各项社会指标都会有显著差距,在当下城市竞争激烈的格局下,其他城市是坐不住的。

比如南京和杭州,如果南京开启房改,每年从安徽、苏北、山东乃至全国虹吸100-200万人口买房落户,缴纳房产税,别说五年,一年杭州就坐不住了。因为真搞个五年八年,杭州还是1000多万人口量级的城市,南京已经迈过2000万级,杭州就会彻底落后于南京,不论是产业,还是其他方方面面。

反过来也是一样,杭州现在这么高的房价每年都能虹吸人口50万+,再用高强度房改,将每年虹吸人口提升到150-200万+级别,跑步进入“三三”城市(三千万人口、三万亿GDP),必将对周边所有城市都带来极大的人才竞争压力,别说南京、苏州,只怕上海都坐不住。

所以真把房改高强度方案的架势拉起来,一个城市干出效果,其他城市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房改许可,并竭尽所能保证房改成功。

不成功就落后,当下城市竞争十分激烈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根本承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这就是我认为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动力问题的思路,上边不要指望行政意志压着地方政府推进房改,这么多年了,经适房、共产房、限价房、租购并举等等措施,都已经证明行政意志的思路行不通。

只有反过来,上边把控好政策,支持愿意改的城市干出成绩干出效果,干的不好的给予惩罚,到时其他城市不用上边行政意志强压,其都会反过来求着上边给予政策,主动争取房改,而且会付出一切努力保证房改成功。

真把动力问题解决了,其实其他问题真不是问题。

6

如此房改的意义

“房住不炒”实质上是一种“堵”的策略,不能说不正确。但“堵”终究是“堵”不住的。

到下半年,不管是八万亿的刺激效果显著,大量的钱流入房地产,房价暴涨,还是八万亿的刺激不显著,放松楼市调控呼声高涨,都会对“房住不炒”构成极大压力。

而且,高房价已经在严重拖累我们的经济增长,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活的非常累。

“堵不如疏”,我们不能再这样“堵”下去,我们必须要用“疏”的手段,尽快支持那些条件禀赋优越、改革意志坚定的城市通过房改,进一步做大做强,开启新一轮房地产大开发,在发展中解决高房价的难题。

尤其是对房改至关重要的高强度方案,其核心关键就是越是顶级城市,越是要支持其通过“高周转、高杠杆”推进房改。因为城市能级越高,加杠杆的风险反而越低。

我们不需要考虑如何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问题,我们只需要一个手段,抢人。

抢人的过程本身就是发展的过程,而只有发展,才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发展才是硬道理。

真让几个顶级城市通过“高周转、高杠杆”每年抢人上千万,我们国家的房地产格局必然会被彻底搅动,全国上上下下所有城市都得跟随房改,不改就意味着人口大量流失,结局也必然是城市的消亡。

在这种强力提升城市竞争激烈度的格局推动下,我们必将可以获得诸多不可估量的近远期收益。

比如在当前,我们就可以绕过居民杠杆上涨过快的硬约束,即刻启动房地产刺激经济,稳增长保就业。

“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实际上是对我国住房政策的重大调整。

现在我们的住房政策是供给侧的过度行政化+需求侧的过度市场化。

供给侧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不断抬高房价,需求侧不管任何人进城,都只能到市场上买房,进而让那些弱势群体永远买不起房,高风险家庭不得不强行买房,给国家带来重大风险。

实施“居者有其屋”+“住宅升级”,则是“居者有其屋”提供优质廉价住宅,“住宅升级”满足终极改善,住房消费明确区隔分层,不同收入群体购买适宜于各自收入层次的不同层次住宅,风险在无形中被化解。

要知道,居民杠杆过快上涨的风险主要是大量高风险家庭强行买房,一旦收入不继或者房价大面积暴跌,高风险家庭大面积弃房断供会引发系统性风险。

但“居者有其屋”让房子降至成本价,中低收入家庭买房即使背了一些债务,但由于债务绝对值不高,即使出现一定风险影响也不会很大。

这种情况下,由于个体风险的下降,居民杠杆整体数值即使出现一定的上涨也是完全可控的。

居民杠杆一旦可控,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启动房地产刺激经济,稳增长保就业。

尤其是对当下最为需要的保就业,房地产业是其他任何行业都比不上的。

比如一个在搞外贸的破产回乡,其买一部碎石机就可以再创业,或者买一辆三轮电动车挖沙子就能赚钱。再不济,上工地干活,一天起码200元以上,年轻人甚至可以一天500-600元。

不要小看房地产业对于中低端就业的支撑作用,房地产业的本地化需求非常高,受到互联网的冲击远远小于其他行业,最为适宜保就业。

而且,实施房改的高强度方案,将住宅与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融合,房地产相关的基础设施就不再是“老基建”,而是“新基建”,短期内投入再多资源也不会亏本。

这还只是房改的近期收益,在远期,房改的收益更大。

比如可以释放消费潜力,将我国打造成为14亿人口的超级消费强国,让我们可以更加从容的应对中美贸易战。

我们国家人均住房支出占居民人均支出的23%左右,但对于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这一比例要远远高于这一数值。

一旦通过房改,让这些最难以买房的群体,可以成本价建房,其消费潜力将会得到彻底释放。

一人的支出为另一人的收入,但本人的收入不等于本人的支出。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财富二八分配,甚至一九分配的格局是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类的意志转移而转移。

但因为人类个体欲望的有限性,再增加高收入群体的支出,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的支出产生根本性影响。

只有中下收入群体的支出是刚性的,规模也是庞大的,增加其支出,才能上规模,才能真正增加社会的总支出,才能对整个国家的经济产生巨大促进作用。

所以我所言房改的最大收益之处,我个人认为就是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支出,为我国成为14亿人口的超级消费强国提供强大支撑。

欧盟人口大约5亿多,美国人口3亿多,加在一起,欧美发达国家的高消费群体不超过9亿人,但我们一家就可以提供14亿高消费群体。

在这么庞大的市场面前,有多少国家和企业真会铁了心跟着美国一路走到黑,彻底与我们脱钩?

即使真的脱钩,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怕的,这么大体量的超级市场,足以让一大半的世界人民赚钱了。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自己的经济自循环。

此外,房改还可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家们从事实体制造业的信心。

这一点不难理解。“居者有其屋”都是成本价建房,就是低收入群体,一对夫妻两个人月收入加在一起6000-8000元,每月房产税500-1000元,即使在大城市,其生活也过得去。

再有,当“居者有其屋”大面积实施,公积金就可以取消了,都是成本价建房,再要公积金做什么?企业单凭这一项就可以减负许多。

至于以往那种干实业辛辛苦苦几十年,最后破产倒闭,甚至家破人亡、身陷囹圄,反而那些无脑买房却因为房价暴涨,赚的盆满钵满的景象,也因为“居者有其屋”大面积实施,以后再也不会上演。

反而因为大量居民都是成本价建房,对于房贷的需求不再那么强烈,银行等金融机构再也无法通过房地产躺着赚钱,市场倒逼银行等金融机构着力支撑实体经济,尤其是实体制造业,去赚辛苦钱。

这种一反一正的变化,必将有力提升企业家从事实体经济,尤其是从事实体制造业的信心。而且比任何行政意志都要见效、管用。

还有,我所言房改还可以推动华为、阿里这类高科技公司,或者其他初创智能科技公司投入住宅高科技研发,为我国反制美国的科技霸凌提供新的支撑。

比如华为如果掌握了住宅消费科技革命的底层技术,美国再制裁华为公司,华为公司就可以反向制裁所有美国公司不能使用华为必要专利,最后死的绝对不会是华为公司,而是美国的其他公司了。

最后,现行房地产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其所造就的高房价压迫最深的是中青年群体。而就人生责任而言,中青年承受的压力最大,因为中青年承担的支出最多,上有老、下有小。

当前再不通过房改解决高房价,依旧过于压迫中青年,后果必然是损害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不敢结婚,不敢生育,不敢消费,无力照看老人。

特别当那些有心振作的年轻人到了最后都发现永远买不起房,那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不再成为社会的支柱,而是变成“废青”。真到了那个地步,就不是经济改革的问题了。

而我所言的房改,可以彻底扭转这一切。

7

结语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房改的一些思考,肯定有不成熟的地方。

但个人认为,即使房改的前路不管有多艰难,这条路我们都要继续走下去。所以任何值得引起思考的探讨都是有必要的,都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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