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案例都说明外国人在中国故意杀人不会判死刑

昨天发了一个帖子说明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不会因为故意杀人而判死刑,只会被判无期,有人说要没有证据,今天就找了两个案例。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外国人是不会因为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的。

 扬子晚报11月14日报道 日本男子星野亮二杀害苏州吧女案详情披露

    法定的10天上诉期已过,杀害苏州酒吧女李娜(化名)的日本籍男子星野亮二没有上诉。昨日起,苏州市中级法院在11月2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其作出的无期徒刑判决正式生效。记者了解到,星野亮二未被驱逐出境,而是在国内某监狱开始了他漫长的铁窗生涯。

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09-11-14/470947.html

恶“老外”为30万酬金受雇杀人俄籍凶手被判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4:34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杨峥)北京市二中院日前对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某无期徒刑;判处一俄罗斯籍男子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判处雇主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中间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

http://news.sina.com.cn/c/2005-12-04/04347613136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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