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美建交历程看解决台湾问题之道
这几年,美国方面的涉台动作频频,越来越无所顾忌,力度也越来越大。现在回顾一下中美建交过程中中美双方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博弈历程,对于认识台湾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台湾问题之道,是很有益处的。
1972年2月,以毛泽东与尼克松握手为标志,中美关系解冻。当年,尼克松曾向周恩来许诺,将在自己的第二个任期内实现与中国正式建交。但在其第二个任期时,因“水门事件”而黯然下台。接任的福特对中国领导人说,如果他连任,将努力争取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但在总统选举中败在卡特手下。
中美正式建交过程的缓慢,除了美国政局变化和国际形势变化的因素外,关键的因素还是台湾问题。简单地说,在美国的方面看来,尽管与中国建交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但是对台湾“负责”到底,同样也是维护美国国家利益必不可少的。
1977年初,美国总统卡特上台执政。2月8日,他在白宫会见了中国驻美国联络处主任黄镇,表示,新一届政府对华政策的目标是“关系正常化”。他还承诺:
【“《上海公报》的原则过去是,今后也将是两国关系的基石。”】
1977年8月和1978年5月,卡特分别派国务卿万斯和白宫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就中美关系正常化进行磋商。
在万斯出发前的1977年8月17日,卡特和万斯、布热津斯基一道,“逐字逐句地讨论了一份供万斯同中国人讨论的协议草案”。其主要内容为:美方可以接受中方的三原则,即美同台湾当局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简称:断交、废约和撤军。但是,美方提出可以继续对台湾出售一些防御性武器。美方还可以公开声明,大陆解决台湾问题要以和平方式。而北京不得对此反驳。
邓小平在8月24日会见来访的万斯时指出:我们必须澄清一个事实,是美国侵占了中国的领土台湾。现在的问题是,美国要控制台湾,使中国人民不能实现自己祖国的统一。我们多次说过,要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在台湾问题上有三个条件,即废约、撤军、断交,按日本方式。老实说,按日本方式本身就是一个让步。现在是要美国下决心。民间来往,我们可以同意。你们这个方案,集中起来是两个问题。第一,你们实际上要我们承担不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义务,实际上还是干涉中国的内政。第二,你们提出不挂牌子的大使馆,实际上是“倒联络处”(指美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关系正常化,交换大使并建立大使馆,又同台湾当局互设联络处。这实际上还是搞“两个中国”,或者“一个半中国”)的翻版。我们对这个方案是不能同意的。真实情况,是美国欠了中国的账,而不是中国欠了美国的账。明确了这一点,问题就好解决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别人不能干涉。我们准备按三个条件实现中美建交以后,在没有美国参与的条件下,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不排除用武力解决。
1978年的5月20日,卡特派布热津斯基访华。5月21日,邓小平与布热津斯基会谈时指出:我们双方随时可以签订关系正常化的文件。过去我们也说过,如果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方面还需要时间,我们可以等,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并不性急。对自己国家统一的问题,我们怎么能够不关心,不急于解决呢?我们很希望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历来阐明的就是三项条件,即断交、撤军、废约,这三项条件都涉及台湾问题。我们不能有别的考虑,因为这涉及到主权问题。
在这次会见中,中美双方商定: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同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自7月5日起开始商谈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
【“正当中美建交谈判进入异常紧张的时刻,9月19日,卡特总统在白宫亲自接见我,把他对中方建交谈判的精神讲了一下,实际上以后的谈判美方就是根据这个谈话内容进行的。他说,1978年将是中美两国关系中重要的一年,美方对会谈是认真的。现在,接近于完成谈判的时候了,美方愿意履行中方提出的建交三条件,希望中方也照顾到美方的政治需要。进而他提出:美方需要的有两条,第一条是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第二条是美方要表示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
“最后,我向卡特表示,将把这次谈话的内容立即报告中国政府。在我经历的中美建交谈判历程中,与卡特的这次会谈,是最重要的一次。美方向中国领导人交了底,双方由此加快了建交谈判的进程。”(柴泽民:《中美建交亲历记》 载于《亲历共和国60年》 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 第146页)】
10月初,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到纽约参加联合国大会。他在会见美国国务卿万斯时坦率地说,如果美国坚持在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仍然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中方可能撤出谈判。(陶文钊 何兴强著《中美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年 第242页)
1978年12月13日,谈判进入最后关头。邓小平亲自与伍德科克会谈。邓小平在会谈中表示:基本同意美方起草的新的联合公报草案,但在公报中应重申反霸条款,以加重分量。同意在1979年1月1日发表公报和声明。同时,针对新的联合公报草案中《台美共同防御条约》是“终止”而不是“废除”的说明,指出:我已经看过了先前美方起草的公报,布热津斯基最近跟柴泽民谈话的记录也读到了。美台条约既然是一年后终止,那么一年之内是否仍然有效呢?并提出:在“终止”期以前的一年里,美国不应该再向台湾出售武器。希望伍德科克先生能够理解对台军售问题是何等重要。强调:对台出售武器会破坏中国的和平统一。如果美国向台湾出售大量武器,蒋经国就会把尾巴翘得高高的,这只会增加冲突的危险性。
12月15日,邓小平在与伍德科克会谈时,听了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保留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的权利的说明后,明确指出:中美建交后,希望美国政府慎重处理同台湾的关系,不要影响中国采取最合理的方法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如果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从长远讲,将会对中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设置障碍,最终只能导致武力解决。在实现中国和平统一方面,美国可以尽相当的力量,至少不要起相反的作用。
1978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华盛顿时间15日晚9时),中共中央主席兼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和美国总统卡特同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即《中美建交公报》。公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同时,中美两国政府分别发表声明,美国的声明表示希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中方声明强调,如何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
1978年12月15日中美建交公报公布后,美国方面就迅速采取多种善后措施处理与台湾的关系。邓小平在“旋风九日”访问美国回来后不久,美国参众两院于3月19日至20日,协商一致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文本,1979年4月10日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生效。《与台湾关系法》实际上还是把台湾看作国家,把台湾当局看作政府。这与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因而埋下了以后中美关系中许多矛盾和摩擦的祸根。(陶文钊 何兴强著《中美关系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第248页)
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说:
【“八十年代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上的重要年代。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这三大任务中,核心是经济建设,它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
2013年1月,具有世界声誉的中国问题专家,美国的傅高义先生,耗费10年时间完成的《邓小平时代》的中文版在国内正式发售,立刻刮起强劲的旋风---首印50万册被征订一空。该书在写到邓小平作出中美建交决策的时候说:
【“在美国继续对台售武的情况下,邓小平依然决定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关于他本人在作出一生中这个最重大的决定之一时有何考虑,没有任何纪录可考。但他知道,这个决定将使他最珍视的目标之一——在有生之年看到台湾回归大陆——的实现变得异常困难。”(见该书第328页)】
当年制定《与台湾关系法》的重要推手之一的美籍华人、著名政治活动家陈香梅,时任美国共和党少数民族全国主席、美国总统出口委员会副主席,于1981年1月访华。1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共和党副领袖史蒂文斯和陈香梅的时候,阐明中国政府对发展中美关系的原则立场。邓小平说:
【“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主要是解决了台湾问题,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才取得了中美新关系的建立,并使之继续得到发展。”
“......认为如果美国政府对苏联采取强硬政策,像台湾这样的问题,中国可以吞下去。吞不下去,不会吞下去的。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台湾问题迫使中美关系倒退的话,中国不会吞下去。中国肯定要做出相应的反应。我们说中美关系停滞不好,倒退更不好,但是一旦发生某种事情迫使我们的关系倒退的话,我们也只能正视现实。至于倒退到什么程度,那要看导致倒退的来势如何。这种话说多了并不好,但要明确一点,即在台湾问题上如果需要中美关系倒退的话,中国只能面对现实,不会像美国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中国出于反对苏联的战略会把台湾问题吞下去,这不可能。”】
陈香梅在其著作《我与中国》(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中写道,后来邓小平还单独会见了她一次,她向邓小平介绍了《与台湾关系法》起草的简要过程。邓小平对她说:
【“你以后可不要再做这些傻事,台湾人太忘恩负义,你说对不对?”(见该书第147页)】
在1981年1月4日邓小平会见史蒂文斯和陈香梅时,邓小平还说:
【“最近荷兰发生了一件事,说是荷兰的公司搞的,准备同台湾签订合同,为台湾制造两艘潜艇。荷兰政府当然干预了这件事。其实荷兰政府搞这笔交易是得到某些人支持的。我们正在严肃地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荷兰不改变这个决定,中国同荷兰的关系肯定要倒退。当然,我们还做一点工作,希望荷兰改变它的立场,因为我们看到它的议会是以微弱多数通过这个决定的,因此,改变这笔交易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做了工作以后不行,那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希望在中美之间不要出现类似的事情。既然中美和中日关系正常化都是在解决了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后实现的,那末,以后能否继续发展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以及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这个问题是焦点。”】
在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关于荷兰向台湾出售潜艇的事件。
中美建交的第二年,1980年,美国总统大选。为赢取选票,共和党的里根在竞选中直言不讳地说,如当选总统,他将与台湾互设官方联络处,恢复“官方关系”;他还承诺对1700万台湾人民的关切,“优先考虑台湾的防御需要”。美方酝酿向台湾出售FX型先进战机。
美方的举动当即遭到中方的强烈反对。为了平息中方的不满,里根派其副总统候选人布什到中国来做解释和安抚工作。8月22日,邓小平会见布什,严正指出:
【请布什向里根转达中国政府四点正式立场:
(一)中国政府希望中美关系发展,不应该停滞,更不应该后退。任何从中美建交公报后退的言论和行动,中国政府都坚决反对。
(二)不管美国一九八〇年大选后哪一个党执政,中国政府评价和判断美国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对外政策都将把对中国的政策视为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因为这是一个全球战略的问题,不是一个局部性的问题。
(三)如果共和党竞选纲领中对中国政策部分(其中包括对台湾的政策)和里根先生最近发表的有关言论,真的付诸实施的话,这只能导致中美关系的后退,连停滞都不可能。
(四)如果以为中国有求于美国,以致一旦美国共和党竞选纲领中的对华政策和里根先生发表的有关言论成为美国政府政策付诸实行,中国也只好吞下,别无选择,那完全是妄想。这不只是对共和党执政而言,即使民主党这样搞,也一样。因为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所以,我把话说清楚,把这几点写成文字交给你,请转告里根先生。】
这时,远在欧洲的荷兰政府也蠢蠢欲动,决定允许荷兰向台湾出售两艘潜艇。中国领导人把这些事联系起来考虑,认为随着美国保守势力上台,在美国和西欧出现了一股支持台独势力的反华逆流,必须强力反击,使这股逆流有所收敛。
1981年1月11日,邓小平针对蒋彦士受邀(指里根邀请台湾“外交部长”蒋彦士出席其总统就职典礼)和荷兰售台潜艇事件召见黄华外长,指示外交部要采取强硬政策。他说:
【“如果我们不采取强硬的政策,肯定今后问题会层出不穷,官司会打不完。现在决心要放在最后退到1973年联络处的时候,甚至退到1972年以前。”】
在荷兰售台潜艇问题上,中方于1981年2月27日宣布从荷兰召回中国大使,并要求荷方撤回大使。5月5日,中方正式宣布将中荷关系降格为代办级。在此过程中,中方将有关决定都及时通告了美方,意在警告美方,不要步荷兰的后尘。
中方一直与美方在各种场合就美方对台售武问题进行严正交涉。1981年10月29日,应邀访美的中国外长黄华在白宫向里根总统说,中方因荷兰售台潜艇事,已将中荷关系降为代办级,中方在此问题上不能有双重标准。里根则说,他要执行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包括其中有关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内容。黄华于是按中央批示的立场正告里根:在双方谋求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美方不得售台武器,否则中方将作强烈反应,两国关系的停滞或倒退将不可避免。
在中方的压力下,美方最后不得不同意双方就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经过反复较量,双方于1982年8月17日发表了《八·一七公报》。美国在公报中就对台售武问题向中方做出三条承诺: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不但没有遵守这个承诺。而且在违反承诺方面越走越远。
对台售武的事情还在法国出现过。中国方面也采取了反制措施。直至1993年“法国政府承诺今后不批准法国企业参与武装台湾”。据报道,在当下全球进行紧张的新冠肺炎防疫战,美国政客千方百计甩锅中国之时,法国政府又出现对台军售的蠢蠢欲动的迹象,值得警惕。
在《我与中国》的《巨龙腾飞》一章中,陈香梅写道:
【“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关系看,我认为海峡两岸统一之日为时不远。随着经济、文化、教育、技术等领域的交流,海峡两岸的关系慢慢就会好起来。现在,海峡两岸在许多方面不是已经从根本上统一起来了吗?”(见该书第280页)】
陈香梅是2018年3月30日去世的。不知她晚年看到台海局势的发展会有什么样的感想。是不是终于明白:中美建交后,对于中美两国来说,实际上解决台湾问题的路径就已经无法改变了,一直延续到今天。
傅高义是美国人,陈香梅是美籍华人,他们看问题的不同角度,可以给我们深刻的启示。
中美两国都是法治国家。中国有《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美国有《与台湾关系法》(1979年)。从法律的角度讲,也可以说明,解决台湾问题的路径,从中美建交的那一刻起,就无法改变了。
以史为鉴。如何处理愈演愈烈的台海局势,国人应该心中有数了。
转自《察网》 作者:胡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