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吧,鲍毓明要开始为自己「维权」了
文 | 挪威
这是新90后早起推的第 273 篇文章
昨天,鲍毓明回复南风窗记者的采访时说:
至少应该为了摆正视听、为了使其收敛,适当做些维权工作。
▲鲍毓明对南风窗记者的回复
话说得很含蓄,但我们都能听得懂弦外之音,鲍先生要开始动手了。
在标题中,我把「维权」两个字打了双引号,不是说鲍先生没有维权的权利,而是说维权不适合他。
常用语境下,「维权」这个词一般适合受害者,但除了他自己,我想大部分人不会觉得鲍先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虽然他确实因此受了害。
在上一篇关于「性情养女案」的文章中,当鲍毓明开始说李星星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时候,我写了一个预测。
鲍毓明一定会试图讲一个故事,一个老男人,对一个小女孩一往情深,要星星不给月亮,爱到宠溺。结果小女孩愈发张狂,愈发任性,得寸进尺,步步紧逼,老男人迫于无奈,无法满足小女孩的全部要求。
结果小女孩恩将仇报,反手就告老男人一个性侵,闹得满城风雨,让老男人身败名裂。
▲来源:新90后
现在来看,这个故事越来越丰满了,鲍毓明讲得也越来越顺手了。
这件事的结局之一可能是,法律并不能拿鲍毓明怎么样,他和李星星的收养关系不合法,如果李星星无法证明自己是被逼迫的,鲍毓明就能轻而易举地逃脱处罚。
媒体也未必能追溯到事情的真相,这类事,真相都是从当事人嘴里说出来的。
以鲍毓明的能力和手段,他可以讲一个合乎自己需要的故事给媒体听,再拿一些零零散散的证据作为佐证。
而李星星并不能反驳这个故事的合理性。
不过,还有人心,你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有一些明知道很扯淡的故事,法律惩罚不了它,媒体戳穿不了它,但人心能,常识能,潜藏于内心,流传于世界。
#事情是如何按照鲍毓明的逻辑发展的?#
首先,是大量的关于李星星母亲的阴谋论和失职。
星星母亲确实失职,无论如何,她有责任。把女儿交给一个网上认识的陌生人,之后就不怎么管和问,这是说不过去的。
于是网上很多人就开始阴谋论,说这是星星母亲和鲍毓明之间的一场交易。
▲来源:网络
但不管是不是交易,这个母亲当得非常不称职,这是肯定的。我看到网上很多人,包括一些专家,都在强调星星母亲失职一事。
▲来源:头条新闻
同样被反复强调的,还有鲍某明的声明。在前几天,鲍某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情说来话长,但我和他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4月11日,澎湃新闻采访鲍某明的姐姐,对方表示:「鲍某明和李星星并非养父女关系,女孩和妈妈曾经去鲍的老家见过父母。」
和鲍某明的说法一模一样。
▲来源:澎湃新闻
反复强调有什么用处呢?用处大了,很简单,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故事。
按照李星星的说法,那就是养父和养女发生关系,无论是不是性侵,这个故事都显得非常乱伦,让舆论可能也包括法官会很反感。
但按照鲍某明的说法,那就是同居男女男子和女子发生关系,虽然两个人年龄差大了一点,但只要不是性侵,发生关系是很正常的。
另外一个更关键的因素是,把「养父女」关系转为「同居男女」关系,当然更利于鲍某明说李星星是自愿和自己发生关系的。
两个故事,一个14岁的女孩会自愿和自己的养父发生关系,一个14岁的女孩,自愿和一个大29岁的同居男人发生关系,你更愿意相信哪个?
显然,是第二个。
4月12日,下午三点,财新网一篇《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像重磅炸弹,扔进了深海里,炸得天崩地裂,可以这么说,它可以直接推翻你对这个案件的固有认知。
原本小女孩被养父性侵的故事,现在变成了一个13岁的小女孩找sugar daddy(糖爹)的故事。
解释一下「糖爹」,这个词发源于国外,就是一些需要钱的女孩子,找一个有钱的老男人保养自己,她们称这种老男人为糖爹,有糖就是爹。
在财新的那篇报道里,开头是这么写的:
鲍毓明,现年48岁,烟台一家跨国企业高管,曾是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独董。他本是业内知名的海归法务专家,却在近期被自称其养女的兰儿(化名)公开举报。
▲财新
你从文章开头的语气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一篇基本上属于鲍毓明视角的报道。当然,这种报道也是必须的,从新闻伦理上来说,媒体要给当事人同样的话语权。
在这篇报道里,重点完全偏了,不再提李星星被控制,被侵犯,报警困难等等。整篇文章就是渲染一点:
李星星和鲍毓明的关系十分复杂,有亲情也有男女之间所谓的爱情。
你还记得鲍毓明在烟台警方的促使下,给李星星写的保证书吗?有一句话是:「给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
在财新这篇报道里,我看到了另一句同样震碎我三观的话:
我一定会加倍珍惜你这个女儿+妻子的。
▲财新
报道之外,写这篇稿子的财新作者,自己私人评价了一下李星星:
这个女孩是故事会人格。
▲财新那篇稿子作者的朋友圈
很多人说财新这篇文章是洗地文,我不这么看。
我更倾向于相信,这是鲍毓明自己在讲故事,讲一个符合自己需要的故事,财新的记者,是根据他提供的资料和证据,写了一篇报道。
鲍毓明是谁啊?精通中美两国法律的顶级律师,上市公司副总裁,曾经是一家巨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他怎么会不懂这件事情的法律漏洞?他怎么会不知道该怎么说对自己有利?
总之,财新这篇报道一出来,鲍毓明更像是无辜者,李星星从受害人变成了无理取闹有性格障碍的女孩。
至少坐实了一点,关系复杂,说不清楚是亲情还是爱情。既然关系复杂,有存在爱情的空间,李星星就完全可能自愿和他发生关系,鲍毓明往前迈了一大步。
几乎同时,我在微博上发现了一个热搜:
#影视剧里的爹系男友#
▲微博热搜
这个热搜是突然起来,来得很莫名其妙。我是做自媒体,经常关注热搜,一般来说,像这种热搜,除非是宣传什么新剧新电影,才会出现。
这时候出现,再结合「爹系男友」这个关键词,我想,你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财新这篇文章刊发后6个小时,当天晚上9点多,鲍毓明接受《南风窗》的采访,表示:
要开始为自己维权了。
注意用词,用的「维权」,什么人才会维权,受害者。鲍毓明的意思是,自己才是受害者。
回过头来看一下这些关键的节点,每一步都走得很精准,都有作用。
先转移大众的愤怒点,然后在法律上剥离收养关系,把两人之间的情感复杂化,为李星星是「自愿的」铺平道路,又爆出来热搜,想告诉大家,「爹系男友」是很普遍的事儿,现在跳出来要维权,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
写到这里,我突然感觉到悲哀,巨大的悲哀。天空直直坠落,无人伸手,你挡不住,它还是要坠落。
这根本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没怎么读过几天书而家庭又破碎的李星星,怎么会是国际顶级律师鲍毓明的对手呢?
#真相自在人心#
法律的原则是,疑罪从无,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是被迫的,你怎么能总是说强暴强暴的。
媒体的原则是,真相要从当事人的嘴里说出来,它们不负责提供事实,它们只负责提供通往事实的桥梁。
现在来说说我的观点:
我对鲍毓明说的话,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我都不信。
一个四十多岁成功中年男士一夜之间,化身傻白甜,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耍得团团转,身败名裂,最后被逼维权,这种故事鲍毓明居然说得出口,居然还有人信,你们当这是写成人童话吗?
热搜怎么来的?李星星怎么变成了一个找「糖爹」的女孩?李星星怎么又是自愿的了?这些,鲍毓明心里都有数。
很多人说,鲍毓明有证据啊?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反驳,一个有耐心等到李星星年满14岁再性侵她的男人,严谨如此,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就不能专门制造一些亲密的证据?
从心理学上看,一个心理尚未成熟的女孩,被性侵,会产生心理创伤,这种创伤又会让女孩更进一步亲近施害者,以合理化这种「爱」。
这是微博上一位博主自曝被表哥性侵后作出来的反应,不是远离了,而是更亲近了。
▲微博@贴着创口贴的太史毛球
更何况,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鲍毓明完全可以对李星星进行洗脑。《南风窗》有报道过,鲍毓明对女孩说:
「我们做的事情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鲍毓明还经常给李星星看色情片子。
这会产生自愿吗?不会,这只会产生诱奸。
一个人把你的双腿打残,四肢弄废,从此你衣食住行都要依赖那个人,你愿意承认这种依赖,是对他的「爱」吗?你觉得这是他的爱吗?
现在抛开一些撕裂的细节,来看基本事实。
基本事实一:李星星确实在烟台和南京两地多次报警,并且向志愿者寻求帮助,说自己被性侵了。
这至少可以说明李星星的内心充满折磨,不正常。无论鲍毓明和李星星是什么关系,这段关系都不正常。
并且,李星星受到了伤害,否则怎么会反反复复报警?
基本事实二:双方都没有否认发生过性关系,而且是在14岁。
等女孩一到14岁就迫不及待和她发生关系,哪个正常的男人敢说这是「爱」?
一个未成年的14岁女孩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发生关系,哪个男人敢说这是女孩「爱」他?
早恋在中国校园内尚且是被打压的,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关系,居然想将其归结为女孩因爱情而产生自愿,以此合理化自己的性侵。
基本事实三:李星星懵懵懂懂,鲍某明经验老辣,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上的选手。
李星星是什么人呢?
财新的那篇报道里有更多的披露,没读过什么书,从小在农村成长,跟着爷爷,爷爷死后,回南京投奔父母。
父亲不想要她,母亲腿脚有残疾,也不想要她,家里困难,她就失学了。
鲍毓明是什么人,就不用多说了,国际顶尖律师,精英中的精英。
在财新那篇报道的结尾,他把星星这次的做法称为「翻脸」,以下是他的原话: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认识了什么人,接触了什么环境。她变心了没关系,她想过好日子,所以她就有非分之想,就是想各种手段逼我,满足她的条件,软硬兼施的。
▲财新
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把这次事件的责任全部推到李星星身上,把李星星恶劣的状态全部推向「不知道认识了什么人,接触了什么环境」上。
这种人确实也是让我大开眼界。
#最后#
在鲍毓明表示自己要开始维权的20个小时后,我看到了最高检的微博,仿佛看到了一道光。
▲最高检
希望李星星看到这条消息。
希望你能坚定一点,勇敢一点,希望你相信,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